基层农机监理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15-03-19沧县农业局曹治涛
沧县农业局 曹治涛
农机设备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业部门的逐步重视,农机设备在我国基层农村得到了较大范围的普及,与此同时,基层农机监理体系逐步完善起来。县一级的农机监理工作主要是对农机使用秩序与安全性进行保障,分为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多种情况。因此,基层农机监理体系的建设涉及的管理层面较多。本文主要结合本地基层农机管理实际情况,对基层农机监理体系建设提出一些建议性措施,以期为我国基层农机监理工作提供参考经验。
1 基层农机监理体系的基本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基层农机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首先是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多头管理的状况使县与乡镇两个管理层面的人事管理与事务管理分离,因此农机建立队伍结构缺乏稳定性。其次,监理机构内部人员的臃肿造成了工作效率的低下,而且农机监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使监理工作遇到较大阻力。县农机监理总站与分站虽然在名义上有较近的工作关系,但是日常事务中没有做到充分的沟通,农机监理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执法行为较难得到规范。另外,基层农机监理站内票据管理较为混乱,罚款收费制度不够严格,经常出现收费不服务不办证的情况,而且监理人员有挪用、截留监理规费现象的违规操作,不利于农机监理工作的科学进行。
2 加强基层农机监理体系建设的一些建议性措施
2.1 加强机构建设明确执法主体
基层农机监理体系的建设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可以在县级与县级以上的农机监理机关单位设置执法主体机构,其他组织或者基层农机监理单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1]。县级基层农机监理站的管理服务职能应当接受上级监理单位的限制与指导。首先,县级农机监理总部机构应当充分回收基层农机监理单位的业务代办权。其次,为了充分指导基层农机监理工作,在各个县级基层监理机构建立可以行使上级农机监理职能的分站,与农机监理执行总部机构形成密切配合的关系,所有农机监理工作均在县级总站的统一调度下进行。
2.2 完善人员编制、聘用与工资待遇制度
完善农机监理体系需要进行必要的人员编制改革。农机监理总站与分站的主要领导与监理员应经过上级党委委任或者民主选举方式出任。在任用基层管理员与票管员时,应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注重对农机监理员管理修养与监理经验的考察。在监理工作者当职过程中,应当加强考试与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形成稳定的人员编制制度,一定要有进有出,防止因为人员过度膨胀而造成机构的臃肿,为此要建立竞争上岗制度。监理员的工资由县级总站统一发放,根据监理成绩进行奖金提成的发放[2]。
2.3 强化对农机监理分站基层监理员的管理
分站实行报账制,每月定期到县站报账扎账,做到先入账,后分成,再开支。县站对分站的监理工作应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监理规费的收缴应实行统一的票据管理,县站财务室负责监理票据的保管、发放和回收。所有工作人员由县站统一聘用和管理,受聘监理员无条件服从县站工作安排,并确保目标任务合同的完成。监理员要遵守法纪和工作纪律,做到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2.4 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理制度与监理程序
科学的监理制度与行之有效的监理程序是提高基层农机监理效率与质量的保障。所以,农机监理总部应当从农机使用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详细系统的监理程序与监理制度,包括农机使用登记、票据开具程序以及监理规费的审查等。紧抓每一个基层农机监理工作的细节,避免各种不规范的操作,严格惩处故意违规现象。
3 结语
目前,我国基层农机建设逐渐完善,相应地,农机监理工作也应当逐渐健全。随着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农机监理工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农机监理体系建设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考,而且在其自身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在新时期,我国农机监理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住机遇,勤于思考并且开拓创新,逐渐形成科学规范的农机监管体系,提高基层农业的生产效率。
[1]张清泉,游涛.对基层农机监理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机监理:监理路,2014,12(09):97-98.
[2]范有亮.浅议如何加强农机监理体系建设 [J].黑龙江科技信息:科技论坛,2013,20(1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