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代武举乡试的发展
2015-03-19黄群昂
黄群昂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明代武举乡试是获取武举功名的初级考试,在武举考试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明代武举乡试的制度建设、运行与发展状态,对明代军事人才的甄选及明代基层社会与军事单位防卫力量的构筑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但迄今为止,尚无对明代武举乡试进行专门探讨的论文。本文拟在把握明代武举乡试制度萌芽、初创、确立、发展完善及僵化的发展过程基础上,①揭示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发展的内因与演化机制,弥补其间的缺憾,以就教于方家。
一 萌芽期
明代武举乡试“萌芽”的主要标志是从洪武到成化年间,诸臣形诸奏疏的建言层出不穷,且从奏疏内容看,武举乡试的制度构想已然成熟,武举乡试制度胚胎初现。而按照皇权与制度的关系及萌芽程度的强弱,将萌芽期分为洪武至宣德、正统至成化前后两个发展阶段:
(一)稀疏建言与太祖朝皇权的压制及太宗至宣宗朝的沉寂
早在太祖未登基前的吴元年(1367 年),太祖曾下令称三年后“设文武科取士,以广天下之贤……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1]322武举乡试制度的建立初见端倪。但实际上,令旨并未得到贯彻施行。洪武初年,解缙提醒太祖“开武举”,[2]412以兑行当年的承诺,但未得到太祖的正面回应。洪武二十年,以礼部为代表的文官集团再次提示“立武学、用武举”,太祖明确表示“欲循旧用武举,立庙学,甚无谓也”,[1]2759断然回绝臣下的请求。慑于皇威与祖制,太宗、仁宗、宣宗数朝,群臣皆三缄其口,未敢再提出相类的建议。总之,自太祖朝臣工建言遭受皇权的压制及太宗至宣宗朝的一度沉寂,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遭到挫折。
(二)奏请不绝与英宗至宪宗朝控制的松动及制度施行的趋势
直至英宗朝,边境形势发生变化,为了应对形势,正统七年,翰林院编修徐珵再次建议“察访军民之家,但有军谋勇力之人,并从选举”,[3]2004表达从民间选举军事人才,实行武举乡试的意愿。正统十年,石亨奏请“今后乞许其自陈起取试验,果有可取,令于各边总兵官处谋议,果能措置得宜,实有功效,然后不次升擢之”。[3]2667石氏所谓“自陈起取”,其实就是后来武举乡试考试报名环节的渊源。报名的人经过“试验”,长官觉得“果有可取”,才可受到任用,表明报名的人士必须经过一番考试与核察,质而言之,已与武举乡试须经过考试的裁汰无异。宪宗成化十四年,“兵部尚书余子俊等议上《武举科条》”,皇帝虽然以“武举重事,未易即行”,认为时机不成熟,否定了兵部的建言,但同时申明“教养数年,俟有成效,巡按提举等官具奏起送之”,[4]②为武举乡试制度的创立留下铺垫。总之,由于时势变化,皇权对臣工的控制相对松弛,实行武举乡试制度的奏议不再受到排斥,臣工上奏的频率明显增加,武举乡试制度无论从形式与内容的设想上,逐渐成形。
总而言之,武举乡试制度处于萌芽状态,它建立的趋势日渐显著,只待恰当的时机制度的建立就会喷薄而出,指日可待。
二 初创期
以弘治十四年武举乡试的首次开科为起始标志,弘治十四年至弘治十七年武举乡试制度建设正式进入初创期,其主要表现为:
(一)开科时间与文举乡试保持同一
弘治十三年,刘大夏“每遇文举乡试之年”举行武举乡试的建议,为孝宗皇帝所采纳,并于“次年四月开科”。文武举同年举行是文武并重观念的初步实践与武举乡试选材得到官方权威确认的结果。它表明明代科举正在逐渐突破传统的文举独重的单一局面,并萌生出文武并重的思想归向,对明代的军事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应试人员范围的初步限定
应试人员的限定是武举乡试制度诸要素之一,它的人员范围限定体现着封建国家的性质。弘治十四年规定“如有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者,或隐于山林,或育于学校,或羁于戍卒,或系于士籍,许各赴所在官司投报,礼送赴试”,武举乡试应试人员包括士与平民阶层,甚至地位低下的“戍卒”亦在其列,一方面表明初创期的武举乡试选人不拘一格,另一方面也透露初创规定的不谨严。从理论上说,应试范围的限定与扩大对提高应试者的积极性与维护底层平民的应举权利是有好处的,但实际上,在官僚体制下,“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者”,只能是与封建官府关系密切的官宦子弟、地方士绅及富民。
(三)考试内容与中式标准基本成形
“初较骑射,人发九矢,中三矢以上为合式;二较其步射,亦发九矢,中一矢以上者为合式;三试策二道,论一道,优者列职论官,以示崇重,非全材黜之,以俟后举”,[5]明代武举乡试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以马步射为主的基础军事技能与以策论为主要形式的基础军事理论。但是,由于史料缺乏,初创期的武举乡试考试的具体运作形式,包括考官的派遣、负责执行考务的人员、防弊规制的建设、阅卷人员、阅卷的标准等都不得而知。然而,显而易见,初创期考试内容与中式标准的规定,是武举乡试制度具体运作形式的基础。
(四)武举乡试的时间周期与应试者的应举次数初步限定
弘治十七年,皇帝下令武举乡试“今后三年一次举行,不中者,许再试,不必拘定次数”,[6]4089很显然,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三年一试及不限次数的规定,与文举乡试制度的规定相仿,它表明统治者意图仿照文举乡试的时间周期及程式,它是明代武举乡试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过程中的起点与立足点。
综而言之,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初步得到规范,但由于处于初创期,武举乡试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1.应试者积极性不高。孝宗数次下诏“自今有堪应试举者,务留心搜访,从公可试,毋视为故事”,[6]3502可见武举乡试制度初创,应试者积极性不高,官僚更是推诿敷衍,不重其事,以致朝廷再三强调“毋视为故事”。
2.录取额数偏少,且不合理。囿于史料,弘治十四年、弘治十七年的武举乡试录取额数已不得而知,但从弘治十七年武举会试的录取额数为三十五名,[6]3502而且其中包括不少不需要参加武举乡试的公侯伯世袭子弟来看,大致可知初创期武举乡试录取额数偏少且不合理。
3.规范化程度不高。制度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一项制度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初创期的制度规范化程度远不及“确立期”、“发展完善期”。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有关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规定十分粗略。对应试者的规定是“如有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者”,对于中式者的待遇则是“优者列职论官”,而究竟列何“职”,论何“官”,实在无由得知。另一方面,武举乡试考试构成要素不完整,如,武举乡试的考官的选用、防弊规制的建设、评阅卷的具体操作程序、功名的赐予等都是科举考试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据所见史料,初创期的制度规定都没有从中得到体现。
三 确立期
正德三年颁布《武举条格》,从原则上确立了明代武举乡试举行的时间、区域范围、应试人员资格以及考试程序。正德十三年,颁布《武举乡试条格》,具体确定明代武举乡试的考试时间、考试程序、考试内容与区域解额分配。正德年间两次《武举条格》的颁布,表明官方从原则与具体的制度实践层面上对明代武举乡试制度进行规定,标志明代武举乡试制度进入确立期。相比于初创期,确立期的武举乡试制度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一)武举乡试举行时间的明确
正德十三年《武举乡试条格》明确规定:“每遇子午卯酉年十月,武举乡试。预先于九月内,各卫所起送都司,府州县起送布政司,类送巡按御史……其十月内,考验日期,并选取之法,一仿武举会试例行”,[7]3217从此,明代武举乡试举行时间成为定规,为武举乡试的有序运行确立时间前提。
(二)武举乡试内容的确定
正德三年《武举条格》规定:“初九日初场,较其骑射,人发九矢,中三矢以上者,合式。十二日二场,较其步射,亦发九矢,中一矢以上者为合式,俱于京营将台前较阅。十五日,三场试策二道、论一道,于文场试之”。[7]829综而言之,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以马步射为主的技勇与以策、论为主的政治思想及军事理论。
(三)应试人员的确定
正德三年,始“晓谕各色人等,如有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身家无碍者,许各赴所在官司投报。”[7]829“各色人等”原则上涵括各个阶层。“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身家无碍”的限制规定,明确应试人员的资格限制条件与原则,表明统治阶级有意识改变世袭武官子弟应试集团单一的来源,扩大考试人员选拔的范围。
(四)取士区域范围与解额数量的确定
《武举乡试条格》规定两京卫所、南北直隶卫所,各都司、行都司以及各布政司等区域范围均有相应的分配解额。“查得今次各处起送应举官生人等,共八百七名”,全国每年的乡试解额数量大抵保持此水准,其中“内辽东二百三十七名,其余各有二三员者,有全无者,多寡不均”,[8]取士区域范围内的解额数量呈现不平衡的特点。
四 发展完善期
世宗与穆宗在位的数十年,是军事形势愈加严峻的时期。特别是倭寇与蒙古势力侵犯频率的明显增加与战术灵活度的增强,使明廷疲于奔命,防不胜防,应顾不暇。为了巩固陆、海疆,世宗与穆宗二帝采取了相应的制度改革措施,颁布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使武举乡试制度建设进入发展完善期,其主要表现在:
(一)考试时间周期的缩短与进一步规范
正德以前,“国朝武科,本无定制,间尝举行”,正德始行三年一试之制度,嘉靖更形规范“自陛下定制,三年一试”,[9]从而使考试时间周期缩短,规范化程度加强,明代武举乡试取士的科次与武举乡试解额也由此得以增加,武举乡试的地位相应提高。
(二)分卷制度的施行
根据平衡不同地区军事力量的原则,正德年间规定不同地区武举乡试解额分配数目的等差。嘉靖十七年“诏凡武举开科试卷,分别边方、腹里及南方为三等”,[9]从而使武举乡试解额分配数目等差以分卷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适应了边方地区巨大的军事人才需要,保证了边方地区拥有最广泛的遴选军事人才来源。
(三)武举人的规定严密
嘉靖三十二年,“三次乡试中式武举官生,查照文举会试事例,免其再试,径许赴京会试”。[10]在武举乡试中获取初级功名的武举人具备角逐更高层级功名的资格,但由于武举会试录取额数极为有限,竞争十分激烈。“三科武举”概念的提出,对于舒缓屡试不售武举人的心理状态与激励武举人奋进具有独特的意义。
(四)考试项目的增加
隆庆四年议准“凡天下军民人等,力胜五百斤,或四百斤、三百斤以上,及武艺超众者,府州县呈送抚按,严加考校”。[10]应当说,“力”的考试项目成为放宽应试人员资格限制,提高武举乡试“技勇”地位的先兆。
综而言之,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对中央加强地方与民间控驭力及地方军事力量的构筑均产生积极影响。但与此同时,应当看到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完善只是相对于“萌芽期”、“初创期”、“确立期”而言,实际上,发展完善期的武举乡试制度本身及其制度调整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明代武举乡试的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明代武官铨选体系中,武举不占主导地位,由此必然决定武举乡试在明代武官铨选体系内亦处于附属地位,明代武举乡试的地位难有根本性变化。其最直接的表现是获取初级功名的武举人罕有用武之地。嘉靖年间出现武举人“但设科取之,复不见用。匪惟武材无所展布,而抡选初意亦或失之”[9]的问题。在发展完善期虽然设置“三科武举”的优待门槛,但始终无法有效解决武举人才得不到任用的问题,更无法扭转明代武举乡试地位低下的局面,根本无法真正实现“发展完善”。
2.明代武举乡试规制的内在缺陷没有得到根本的弥补。一方面,在考官的设置方面,明代武举乡试“俱从抚按官,公同三司官考试”,[10]文官掌握武举人录取的主导权,录取的标准“以策论定去取,以弓马定髙下”,[11]都不免使武举乡试带有文举的烙印。另一方面,考试内容设置缺乏针对性影响武举乡试选拔军事人才的效果。明人认为“骑射一人敌。言兵事多袭博士,语无奇诸生”。武举乡试考试内容不合理的情状充分暴露,毫无改观,不禁令人产生“岂即以此为长城而当百万师乎?”[12]的怀疑。
总之,明代武举乡试发展的“不完善”之处为武举乡试的发展埋下僵化的因子。
五 僵化期
神宗前期,历经张居正改革,明王朝有望再现恢宏的气象。可惜,改革为时甚短,且尚未及对制度改弦更张,反改革运动便蔚然兴起。浩大的反改革运动不仅葬送了已有的改革成果,而且斫伤了明王朝的气脉,使其错过了改革的最佳时期。熹宗、思宗时期,整个明王朝病入膏肓,气息奄奄,武举乡试制度也难逃僵化的厄运,其主要表现在:
(一)考试内容与军事发展相悖
明代武举乡试的考试内容,在唐宋制度基础上更革损益,简化程式,形成马步射与策、论并举的考试形式。与前朝相较,明代武举乡试考试内容的设置具有基础考试特征。而基础考试则不免实战与考试相脱节的弊病,“桥弓累□,砺镞鸣羽,自视为中鹄,搦笔操楮,入经出史,自名为成章,若可雄今而盖昔也,不知卒然敌遇,其不为踆踆不出城口”,[13]其弊在万历至崇祯年间的对辽与镇压农民起义战事中暴露无遗。另外,明代中后期军事发展发生变化:一方面表现在武器装备上,热兵器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盖惟车乃可以止其冲突之势,亦必有迅疾火器以破其坚厚之甲,又必有利刃粗挺以乘其奔北之敝”,[14]火器成为战争的攻坚利器,其它诸如车辆及弓矢等冷兵器仅起辅助作用。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军事专门化的趋向。所谓“制器缮甲攻守水火,以至立营、设垒、刍牧、餽饷,各有成法,有古胜于今者,又狥人而不专,是不知药性而欲讲卫生之术也”。[15]164制器、缮甲、营垒等分化虽古已有之,但发展到明代中后期,在实际的作战需求中已经呈露专业化、专门化的趋向。武举乡试考试内容设置却固守冷兵器思维,罔顾军事发展变化,考试既不考核火器维护、使用之法,更不讲求战阵、地理的专门知识,缺乏针对性,明显与明中后期军事发展相悖。
(二)重谋轻技消极影响的加剧
重谋轻技是中国传统的军事思想,明代武举乡试考试继承并将其发挥至极致并产生消极影响。崇祯四年,“御史钱守谦上言,谓:‘武举所习固套,但求合式,专以策、论去取,天下皆然’”,[16]2980以策、论为形式的谋略考核在明代武举考试中具有决定作用,因此武举乡试具有浓厚的文举色彩,“藉第令卒业一人敌,读腐书剽袭博士语”,致使武举实际上只是选拔了相当一批寻章摘句、纸上谈兵的迂腐书生,“而无当于干城腹心之寄”。[17]况且“夫兵者,机事也,非可以预试而知人,固勇而实怯,抵掌谈兵而不可施者”,[18]321武事具有与文事迥异的特殊性,战争有其自身遵循的规律与法则。战争环境复杂莫测,瞬息万变,绝非脱离战场环境的纸上谈兵之徒所能把握,武举乡试的谋略考核显然忽略了战争的特殊性。虽武举乡试重谋轻技的倾向所产生的弊病使统治者不得不下令“谕武举试艺,毋专取文藻”[16]131并增加“刀”、“石”之类的技勇项目,但民间人士与士大夫重谋略思想根深蒂固,“以将才而与选家丁者不异”,[19]强烈抵制,流弊无穷。
(三)武科壅滞,武举人难以进用
万历七年,兵部题“武科之设,本以罗致武材,广储将帅。顾人多缺少,不能尽推,不得不咨之回镇,乃多置空闲”。[20]1850武科壅滞的问题日益突出,在此后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而且,不能“尽推”的主要是指武进士,武举人除了“三科武举”有“推”的资格外,其它武举人基本处于“空闲”状态,待死荒野。当然,武举人难以进用并不意味着其“一无所用”。在国家危难关头,没有得到“进用”的武举人在地方抵御强敌,可歌可泣。例如,天启六年,后金军攻打觉华岛“武举金士麒,以迎父丧出关,闻警赴岛,遣其弟奉木主以西”,亲自“率义男三百余人力战”,以血肉之躯抵挡敌人的数万铁骑,“三百人无生者”,壮烈牺牲,“其忠孝全矣”。[21]可惜的是,武职“人多缺少”,武举人难有广阔的施展空间,即使为国捐躯,也因“举贡死难无恤典,旧制也”,[2]28难尽哀荣。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明末的政风对武举乡试制度的僵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崇祯四年,试御史路振飞上言:“近来马、步二场,买箭、顶名、冒替,习为固然;箭官又多嘱托,而上下其手。若并三场不论,则手不能挽弓者皆得滥竽!”[16]2898武试作弊现象竟然“习为固然”,真是触目惊心!由此,武举乡试考试“抡才大典”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必然受到严重挑战,大大降低其实行效果。
六 结 语
从根本上来说,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状态是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体制所决定的。明初统治者出于对军事力量的遏制与防范及强固皇权的需要而对武举乡试制度建设基本持消极态度。“土木之变”以后,军事危机加剧,流民风起,而已有的将才选拔制度缺乏内在张力,而武举乡试制度由于与基层军事单位及基层社会对流,可以有效收罗民间的武勇之士,导引民间的反抗浪潮,同时又可以培植封建军事力量,镇遏威胁封建统治的不稳定势力,因此,孝宗以后,明代统治者为了应对封建统治所滋生的统治危机,对武举乡试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基本持肯定态度。但是,由于武举乡试制度本身的弊端、儒家传统思想的“重文轻武”观念以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的固化,对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阻滞了明代的军事变革与民间军事防御体系的有效建立,削弱了明王朝的统治力量。而此时,满洲八旗在白山黑水间悄然兴起,他们驰骋纵横,虎视眈眈,而大明王朝由于缺乏与时俱进的体系性、全方位军事选拔与组织系统,节节败落。由此可知,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反映了明王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具备保守的政治性格,它是导致明王朝兴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明代武举乡试地位与实际运行效能的低下,由此注定明代武举乡试的发展对明代政治社会军事的消极影响是有限度的,它仅是影响明代政治社会的因素之一,因此,对其政治军事社会的消极影响必须与明末的政治背景、社会变迁、军事形态及其它各种制度综合考察,予其以恰当的估量。
注 释:
①明代武举开科的时间,学界存在争议。但总体来说,多数学者据《明实录》、《明会典》持明代武举始于天顺八年说。张祥明《明代武举新论》则利用第一手的档案材料,从史源学的角度对天顺八年说所持材料进行考辨,认为《明实录》、《明会典》曲解了明朝档案材料的有关条目,将保举将才科的考试曲解为武举考试,继而否定天顺八年说,提出了弘治十四年说。(《齐鲁学刊》.2011 年第3 期)。笔者认为张说从明朝的档案材料着手,推翻陈说,具备说服力,故采张说,以弘治十四年为武举开科之始。又,由于武举乡试与武举考试有同一性,因此,以弘治十四年为武举乡试创始,而其前则属于萌芽期。
②多数学者据《明实录》的这段记载认为成化十四年是有开武举的,但细考原文 “武举重事,未即易行”,其意显而易见是说武举的开科时机尚不成熟。
[1][明]夏原吉,胡广,胡俨,等.明太祖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2][清]张廷玉等.明史[Z].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Z].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3][明]孙继宗,陈文,彭时,等.明英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4][明]张懋,刘吉,徐溥.明宪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3207.
[5][明]孙承泽.春明梦余录[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1845.
[6][明]张懋,李东阳,焦芳,等.明孝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7][明]费宏,徐光祚,贾咏,等.明武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8][明]王琼.晋溪本兵敷奏[Z].续修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201.
[9][明]徐学聚.国朝典汇[Z].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6:273.
[10][明]李东阳,申时行.大明会典[Z].续修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383.
[11][明]郑纪.东园文集[Z].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79.
[12][明]吴国伦.甔甀洞稿[Z].明代论著丛刊.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1976:1913.
[13][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A]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Z].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14][明]谭纶.谭襄敏奏议[A]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Z].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759.
[15][明]吕坤.实政录[A].续修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16][明]温体仁等.崇祯长编[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7][明]吴国伦.甔甀洞稿[A]明代论著丛刊[Z].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1976:1914.
[18][明]陈子龙.安雅堂稿[A]明代论著丛刊[Z].台湾:伟文图书出版社,1976.
[19][明]杨士聪.玉堂荟记[A]续修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203.
[20][明]叶向高等.明神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21][明]温体仁等.熹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研究所,1962: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