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北水利工程管理
2015-03-19高然军
豫北水利工程管理
【防汛抗旱】汛前,组织技术人员对新乡、鹤壁、濮阳、安阳、焦作、济源6个省辖市及长垣、滑县2个直管县的防汛准备、防汛抗旱资金使用、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及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汛期严密监控豫北地区雨情、水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掌握雨情、汛情,做好防汛工作的上传下达。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主要完成了黑龙江黑河、哈尔滨两地返库的80台 (套)柴动直联泵接收工作,按照物资管理要求,对返库的抗旱物资逐箱拆箱检查,对物资配件缺失及损毁情况进行统计、评估、维修,并上报国家防总。
【工程管理】受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的委托,协助卫河河务局对海河流域河南省境内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重点掌握了建设项目的时间、地点和进度情况,对排查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汇总上报。为进一步完善豫北地区防汛抗旱信息平台建设,3—12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先后4次对良相坡、柳围坡、小滩坡、共渠西、崔家桥、广润坡6个蓄滞洪区边界堤防、分洪口门等滞洪区工程和避水楼台、围村堤、撤退道路等安全设施工程的特征值进行了校核。
【引黄灌区管理】由于大功灌区统一管理工作涉及豫北水利工程管理局大功分局编制落实、新乡市工程与人员交接等矛盾,省水利厅两次与新乡市沟通、协调,虽然进展缓慢,但努力协调推进中。5月,组织新乡市水利局、安阳市水利局、新乡设计院、豫北设计院、新乡市水利局、封丘、长垣、滑县、内黄县,对大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订。同时,完成了引黄退水退沙监测与监测资料的整编上报工作。
【饮水安全】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评估调查的通知”,豫北水利工程管理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对鹤壁市、安阳市、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对水源工程、水厂土建、机电设备、主干管网铺设和入户通水情况进行了评估登记,其中鹤壁市评估调查项目31项,滑县15项,安阳市龙安区、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林州市30项,并编写上报调查评估报告。
【项目前期】为加快推进全省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水利厅将全省17项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分解到厅属有关单位,豫北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小浪底北岸灌区建设和河南省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根据“关于成立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等4个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机构的通知”,管理局成立了河南省小浪底北岸灌区工程筹建处和河南省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筹建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小浪底北岸灌区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上报水利部,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广润坡、长虹渠及白寺坡、共渠西3个滞洪区的可研报告已通过海委审查,待省发改委审批后即可实施。柳卫坡、良相坡、崔家桥3个滞洪区的2014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厅专家审查,豫北设计院按专家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待水利厅批复后即可实施。
【水行政执法】2014年围绕豫北地区水行政执法中心牵头单位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辉鹤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超期限、超范围占用防洪河道一事进行了调查处理,该公司已同河道主管部门就保障河道行洪和恢复达成一致意见;对滑县某公司违法打井案进行了督办,该项目的取水已按水利部门要求停工;对河南辉鹤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取用地下水施工建设一案,已达成协议,施工方同意按工程量和用水定额计算后向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水资源费。
【水事纠纷调处】完成了鹤壁市浚县与安阳市内黄县交界处浚内沟河段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修复工程已于6月底完工,并通过了竣工验收,有利于解决该地区防洪排涝问题,减少了两地群众因排水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对南阳、驻马店、周口等地非法采砂打击的排查,参加了河湖治理,水源地保护检查行动。
(高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