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前的法兰西梦幻
2015-03-18张国刚
张国刚
1768年春的一天,巴黎郊外的一处耕地上,年仅14岁的法国王储,扶犁亲耕—这在中国史书上叫“籍田”。王储(路易十五之孙,因为父亲3年前去世而被立为王位继承人)在大臣的陪同下,行礼如仪,完全模仿中国皇帝亲耕仪式。这在当时是很酷的事(奥地利王子也举行过类似的亲耕典礼)。它传递的强烈信息是:法兰西要学习中国,重视农业,走开明专制的中国道路。
就在40几年前,即1715年(距今整整300年了),不可一世的太阳王路易十四(1638~1715)驾崩。在巴黎,在法国,如丧考妣者有之,如释重负者亦有之,就像许多享祚长久而又毁誉参半的君主去世,都会遇见的那样。只有他的曾孙年仅5岁的路易十五(1710~1774),不知所措地登上了新君之位。曾祖父为王70余年,留下一个辉煌而又伤痕累累的法国。战争消耗了国家的财政,熠熠生辉的凡尔赛宫,也无法掩盖这个欧洲最大的君主国的外强中干。
改革是必须的。虽然启蒙思想家的观点常常大相径庭,但是改革,却是时代的主流!问题是,如何改革?路易十五统治的60年,是法兰西最迷茫的时代。路易十五的优柔寡断,除了家庭不幸(从小父母兄弟姐妹皆亡故),除了个人心有旁骛(中年之后忙于追蜂逐蝶),也反映了他所处的时代。法兰西向何处去?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改革流派,即自由主义派和开明专制主义(又称新君主主义)派,朝野上下,为此争吵不休。
自由主义者相信人民主权,崇尚议会制度,向往英国模式即君主立宪制或共和制。光荣革命之后的英国气象万千。这个法国的老对手,“七年战争”(1756~1763)又战胜了法国,益发蓬勃向上。另一个模式是西方媒体中的治国楷模—中华帝国。开明专制主义者(新君主主义者)同样主张扫除贵族及教士特权,却不相信议会民主是国家的正确方向。他们认为路易十四的中央集权制度并没有根本错误,问题出在具体措施上,只要把法国君主专制制度加以适当的改造,就能清除封建残余,摆脱国家的困境。
与自由主义者鼓吹英国议会制度的胜利不同,主张开明专制主义的人,在中国找到了他们的典范。在思想界,对此鼓吹最积极的就是启蒙时代的旗手伏尔泰(1694~1778)。伏尔泰理想中的政府必须既是专制集权的,同时又是依据宪法行事的。他强调集权不等于独裁。这在欧洲历史上找不到合适的参照系,而耶稣会士描绘的中华帝国,成功实行君主集权制,恰恰符合他的理想。
中华帝国像罗马一样古老,至今仍然繁荣昌盛、秩序井然;人口像欧洲一样众多,却没有享受特权的世袭贵族、没有教会;皇帝的权力来自上天赐予(天命),由学者型官吏(柏拉图的“哲学王”)组成高效的官僚机构来进行统治。中国与法国的王权有一个共同点,都以父权制为基础。看来,中国这个模式很适合新君主主义者。中国就是一个成功运用了专制君主制原则的现实范例。
最令伏尔泰感兴趣的是中国政治与伦理高度统一。有一本叫作《中国哲学家孔子》的书,除了孔子传记外,还收录了利玛窦以来几代人辛苦翻译的儒家经典《论语》、《大学》、《中庸》拉丁文译本,1688年出版。该书的法文版书名被改作《国王们的科学》(可译《王者之道》)。法文编译者特别强调,在中国,伦理是一种真正的政治伦理,是国王们的学问。政治原则与个人道德、家庭伦理的原则是一致的,家国同构,政治的合理由此而生。中国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力,不是靠武力而是靠说服(教化)、表率(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和仁爱(仁民爱物)。贤明君王通过温和、宽厚和仁慈的品德来吸引臣民爱戴他。总之,这部《国王们的科学》为法国读者提供了一个开明專制主义的操作案例,很对伏尔泰的口味,因为他认为好的政府是拥有至高的权力,却又能加以限制,即开明专制主义。
伏尔泰认为,中国人虽然对皇帝敬若天神,中国政府却不独裁,中国皇帝一方面是专制的,另一方面又受到哲学家型官员(士大夫)的限制和指导,这些官员“为民父母”,提倡“以民为本”,体现了父权观念下的社会和谐。伏尔泰对这样的政府模式充满神往,在名著《风俗论》中对中国政府不吝称赞之词,仿佛这就是“理想国”。
为什么中国有如此良好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伏尔泰认为,根源就是孔子所制定的道德,孔子的道德和中国法律实际高度统一。他在《路易十四时代》中对这一点有详细阐发,在《风俗论》中也称中国人是最懂得道德和法律的民族。伏尔泰对身兼道德楷模与制度执行者的中国官员充满敬意。伏尔泰赞美中国以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和制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相信,中国几千年来维持国家良好运转,征服驯化野蛮的入侵者的心灵,就是靠的以道德为基础的法律与制度的力量。包括曾经使欧洲发抖的野蛮的蒙古人,也是如此。后者这一点在他改编的《中国孤儿》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伏尔泰的看法不是孤立的。18世纪法国的开明君主派人士,无论是中国的拥趸还是漠视者,从耶稣会士介绍的儒家“理想君王”(明君)中找到了共鸣。明君不仅利益上与臣民一致,而且他最重要的品德就是仁慈,仁慈是君王与大臣联系的纽带(君仁则臣敬)。君王有权制定法律,法律以道德为基础,但是君王本人也要受到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约束。1769年,一位游历亚洲的学者在所撰《哲学家游记》中说:“只要中华帝国的法律成为各国的法律,中国就可以为世界可能变成什么样子提供一幅迷人的景象。到北京去!瞻仰世上最伟大的人,他是上天真正完美的形象。”
后来的历史发展,我们都知道,法国既没有走英国君主立宪之路,也没有搞成开明专制,而是爆发了法国大革命。送上断头台的国王,就是当初那位扶犁亲耕的路易十六(1754~1793)。为什么改革会闹成这个样子?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总结的主要两点原因,第一是,贪婪自私的独夫体制,只想坐稳江山,不愿丢掉权位,也不愿在利益上做出让步;第二,缺乏政治智慧,未能渗透、影响进而掌控改革进程。这两条,前者是缺德,没有判断力;后者是缺才,没有领导力。
反思法国大革命的还有狄更斯的《双城记》。双城是指伦敦和巴黎,故事的主要场景在这两个城市。小说里描写了大革命前法国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平民,平民百姓对贵族的积怨已久,导致了暴力革命不可避免。小说鞭笞贵族的无耻,也批判民众缺乏理智的暴力革命,它的办法是用仁爱化解仇恨。马内特医生的以德报怨,为了女儿的幸福,压抑了对艾弗勒蒙德家族的憎恶,用无比宽恕的心态接纳查尔斯。小说最后,深爱露西的律师卡顿,代替查尔斯上断头台,不惜自我牺牲,以成就露西的幸福。这一切所体现的正是仁德思想。伏尔泰改编的《中国孤儿》,就是征服者如何放弃仇恨,服膺于伟大的道德,与《双城记》表达的是同一主题。
今天回顾当年的那一场争论,恰如梦幻一般。道德基础上的法治政府,只是伏尔泰的一厢情愿,并不是中华帝国的实态。同样,《双城记》所揭示的是,“光荣革命”以后的英国也不是人间天堂。也许理想的道路是,取法于英国模式中的制度约束,同时取法于中国模式中的道德崇尚。这在当下,依然不失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