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与完善
2015-03-18□王坤李萌
□王 坤 李 萌
一、我国农村养老现状
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社会被称为老龄社会或者老年型人口国家。显然,我国正稳步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有关调查数据推算,我国65岁以上(含65岁)的老龄人口已超过1亿,达到12,356万人,占总人口的9.356%。到2020年将增加到1.7亿,21 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传统的孝道文化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慢慢变弱。社会竞争的日益增大,社会产品的生产逐渐由规模化的机器生产代替,原来传统家庭生产经营模式逐渐没落。部分农村年轻人进城上学或者打工,子女离开农村不在父母身边,导致地域上的家庭成员分散,给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增加困难。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巨大挑战。
1.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的削弱。在当前我国未富先老的背景下,人口的老龄化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增加了家庭养老的负担。老年人口大多数分布在并不发达的农村,这样集中的养老支出给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2.人口流动的加速与青年人价值观的变化在不同程度上弱化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农村劳动人口大量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直接导致农村老年人身边的子女数量减少,动摇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即使这些在城市的子女在经济上赡养老人,但这些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3.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削弱了土地养老的功能。近些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速度高于农产品的价格涨幅,投入产出比下降。人均耕地面积减少,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部分农民出现种地不赚钱甚至亏损的情况,导致部分农民不愿再种地。当农民群众年老难以耕种以后,靠种地来养老更加不现实。
(二)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步履维艰。
1.我国当前的农村养老保险表现为保富不保穷。在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下,贫穷的农民难以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获得收益,这种保富不保穷的状况违背了社会保险的再分配原则。目前,能够运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方大部分是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能参保的农民也都属于条件较好比较富裕的农民群体,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农民是无法从社会保险制度中受益的。
2.政府规定补助费用难于到帐。虽然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筹资的基本原则是“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实践中,政策中所规定的集体对农民养老保险费的补助却难以到位。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来源于乡镇或者村办企业的收入,但现在绝大多数的农村集体经济效益都难以维持,更不用说再拿出钱来补贴农民的养老保险,使得政策中的这部分资金预算出现缺位。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较为困难。政策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农村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渠道狭窄,只能靠银行和国债进行保值增值。况且农村社会保险基金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管理,基金规模小,又缺乏专业的运作管理团队,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保值尚且困难,增值更是难以实现。
三、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运营机制。
1.建立个人账户积累模式下的征、管、用相分离的基金管理体系。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大多以县级为单位运行,县级这一层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收取、核算和发放,同时还肩负着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这种情况其难以对自身的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学习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运行应该尽快建立起征、管、用相分离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改变现有的全部由一级政府统一直接管理的模式。
2.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确保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运营时必须注意: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要采取一定的优惠和政策性的相关保护措施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目标,如提高投资利率水平、对政府债务进行相应调节及其他临时性的投资优惠等政策。第二,为确保实现最佳投资效果,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分析基金的可用时间和可用比例,以确定短期、中期和长期投资项目的合理搭配。
3.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督管理机制。要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对于基金运行,要在投资计划和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收益、短期投机和风险分散等方面进行监督。鉴于此,可考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立相关的基金投资监督委员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前,必须要有相对应级别的监督委员会的审批,且都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下进行实施。
(二)强化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观念。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广大的农村老年人在观念上要从传统的家庭保障思想逐渐向现代保障观念去改变,这种改变会受到传统的思想和价值观的阻碍。由于制度本身就是社会现实和社会需求的反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一定要得到农村社会和农村群众的广泛认可,否则难以长久运行。因此,要想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社会养老保险观念,思想上要从“要我保险”改变为行动上的“我要保险”。必须通过各方的努力,采用各种容易被农民群众接受的方式,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让农民群众都能理解并支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政府需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虽然各国在具体的制度、筹资、基金管理和对策的选择上各有不同,但在经济全球化和人口老龄化的推动下,各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进程的总趋势都是朝着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为保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在制度建立的初期,政府的主导地位非常重要,既要满足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需要,又要避免社会成本过高或社会成员过度依赖等负面影响。
四、结语
由于我国城乡经济水平差距巨大,广大农村还处于资源的劣势,财政收入较低,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少,农民养老的整体形势依然很严峻。所以说,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支持。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刺激农村经济并想办法提高农民收入,使农民有能力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二是相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各地区之间不平衡的发展,中央和各级政府应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中提升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能力,切实做到让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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