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才有效
2015-03-18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13000张勇
湖南农业 2015年8期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13000) 张勇
法律顾问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才有效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13000) 张勇
【案例】某村村民张某一家3口原先住在农村的老房子里,2015年初全家搬到县城居住,并将老房子卖给了邻村的李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村委会得知后认为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张某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损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因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那么,张某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才有效?
【评析】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效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即同村的村民间买卖才有效,城镇居民或其他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在法律上均认定为无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②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或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③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需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④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随房屋一并转让。
本案中,张某转让的对象李某属于其他村村民,且在转让的过程中,未征得本村集体组织同意及审核,故而张某和李某所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