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隆礼思想探究
2015-03-18史春燕
史春燕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思政部,新疆 乌鲁木齐830043)
一 引 言
“亲亲”、“尊尊”作为“礼”的基本精神是儒家坚持的基本原则,因此,儒家坚持“礼治”,即按照礼的规范来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又被称之为“德治”。儒家认为礼不仅仅是就整个社会而言,“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而且还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的根本,“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
通过《论语》的记载,反映出孔子即把礼当做管理社会的制度与规范,又认为礼是人们日常生活交往的基础,“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礼记·哀公问》)。所以,儒家的“礼”涉及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生之事以礼,死之事以礼,与人交往以礼,治国更是必须以礼。
荀子对“礼”的重视,反映在荀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礼”是其核心和根本。据统计,《荀子》一书中曾多达266 次写到“礼”,足以显示出荀子对“礼”的重视程度是很高的。“礼”在孔子那里表现出对传统礼制的维护和依恋,而到了荀子,由于注入了新的时代精神,这时候的“礼”则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礼,赋予了礼“上、中、下”多层含义,“下”关涉个人内在道德修养,“中”关涉社会的外在实践活动,“上”关涉治国安邦的政治制度,在荀子这里,对“礼”进行了创造性的论述。
在荀子的思想中,“礼”处于核心地位,荀子对礼非常重视,如清末学者王先谦所言“荀子论学论治,皆以礼为宗,反复推祥,务明其旨趣,为千古修道立教所莫能外”[1]。何谓“礼”?荀子为何如此强调“礼”?
“礼”原指祭祀礼节的象征,表示一种宗教行为。自春秋后,礼的宗教含义逐渐消退,而与道德、政治越来越紧密联系在一起。孔子认为“为国以礼”,“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礼”在孔子处已具有内在自觉性和外在规范性。到了孟子,则着重从内在精神超越性的层面阐发礼的合理性,形成了礼而至仁的理论。荀子自诩为儒家,在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礼治的大同社会,因此,他的思想是非常注重“礼”,并对儒家礼治的思想作了更为系统的阐述。不过,荀子与孔孟的不同之处,在于荀子更加注重礼的外在规范性,使礼能适应现实。也就是说:“与孔子不同的是,荀子试图将礼从具有感情色彩的人的德性中剥离开来,使之成为稳定的、更具一般性与普遍性的、有强制力的客观的制度条文。”[2]
荀子“礼”的最基本含义是指人之为人者。荀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地方,不在于他直立行走、赤体无毛,而在于人有辩,“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辩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辩也。……故人道莫不有辩”,而“辩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归根结底,礼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即,人的本质所在是礼。所以,荀子非常重视礼。
二 修身以礼
荀子强调个人要以礼修身。“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荀子·礼论》)一个人立身处世的规范是礼,其思想、言论的准绳还是礼。因此,他强调学习礼,荀子说学习“礼”要从学习《诗》、《书》开始,“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裙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荀子·劝学》)。做一个有志之士,必须隆礼,“礼者,所以正身也”(《荀子·修身》)。“人无礼义则乱,不知礼义则悖。”(《荀子·性恶》) 同时,荀子与孔孟一样,认为作为一国的君主首先要以身作则,以礼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为老百姓做出表率,“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此君人者之大本也” (《荀子·强国》)。“君子好以道德,故其民归道。”(《荀子·尧问》)所以,荀子认为,礼是每一个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够受到礼义、道德的教化,养成良好的德行,就能够保证社会的稳定。“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
三 治国以礼
荀子认为礼是治国安邦的准则,“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荀子·王霸》)。由此可以看出荀子把礼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礼义者,治之始也”(《荀子·王制》),“礼者,治辩之极也”(《荀子·议兵》)。荀子认为如果没有礼的规范和指导,一国的统治就无法施行,“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大略》)。因此,“礼者,表也;非礼,昏世也;昏世,大乱也”(《荀子·天论》)。
同时,荀子提出,礼能够成就王霸之业,在《王霸》篇中,荀子道:“故与积礼义之君子为之则王,与端诚信全之士为之则霸。”在那个时代,很多诸侯都梦想着能够成就王霸之业,荀子为这些诸侯指出了一条通往王霸之业的道路,那就是“隆礼”。“礼义备而君子归之。故礼及身而行修……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荀子·致士》)。此外,荀子以齐国管仲为例警示诸侯,如果治理国家不重视礼,则只能成就霸业,而无法成就王业。“管仲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故修礼者王。”(《荀子·王制》)
荀子通过考察前代历史,总结出治国的三种模式:“隆礼效功,上也;重禄贵节,次也;上功贱节,下也;是强弱之凡也。”(《荀子·议兵》) 要想国家安定、政治一统,上策是“隆礼”。“挈国以呼礼义,而无以害之……所与为之者之人,则举义士也;所以为布陈于国家刑法者,则举义法也;主之所极然帅群臣而首乡之者,则举义志也。如是,则下仰上以义矣,是綦定也。綦定而国定,国定而天下定。”(《荀子·王霸》)因为,只有隆礼,才可以使一国的经济繁荣、富足,“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荀子·富国》)还可以使一国的军力强盛,“上不隆礼则兵弱,上不爱民则兵弱,己诺不信则兵弱,庆赏不渐则兵弱,将率不能则兵弱”(《荀子·富国》)。
自此,荀子总结道:“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荀子·议兵》)即国家长治久安要“隆礼”,实现平天下的理想更要“隆礼”。
荀子阐述礼的本源:“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礼论》)在荀子眼里,礼是不能脱离社会、人类、天地而产生和存在,天地万物的秩序及其运行规律是礼所以产生的本源,确切地说,先祖和圣人是根据天地万物的秩序及其运行规律来创制礼法。因此,礼也就体现了宇宙的普遍秩序,是万事万物的根本法则。“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物变而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荀子·礼论》) 从天地自然中,荀子发现了礼的宇宙论本源,确立了礼的超越性和绝对性。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荀子·礼论》)荀子从功利性立场出发,从人自身的自然本性出发,来诠释礼的起源问题,对礼的起源做出新的解释,正如,牟宗三所说,荀子“能治之礼义法度亦唯有工具之价值,而无内在之价值。此不免与功利的窠臼”[3]。
荀子之前的儒家,尽管承认人有欲望,但将欲望的满足与礼义对立起来,尤其是孟子主张寡欲,“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而荀子则认为,人的欲望是客观必然的,“以所欲以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正名》)。凡人都必然有欲,“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荀子·大略》)“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荀子·正名》)。既然“欲不可去”,但也不能任由“欲”发展,荀子提出“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正名》)。这个节欲之道就是礼义。
四 依礼而分
礼义是如何节制人的欲望,使社会和谐发展的呢?就在于“分”,即确立亲疏、尊卑、贵贱、等级等的名分之分,“礼乐以成,贵贱以分”(《荀子·赋》)。“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荀子·君子》)“分”就是将人群加以区分,使其知“名分”、守“本分”、尽“职分”。在这里,“分”是为了克服个性、保障群性而创制,是礼最重要的精神所在,也就是礼之文。有了“分”,可以维持社会和谐,彼此同心协力,兼利天下,即使有了祸患,也可以加以救除;没有“分”,则各人的私情私欲泛滥,就势必产生纷争混乱,甚而至于衣食无保,导致社会崩解、自身毁灭。就消极层面而言,“分”似乎是一种限制,限制了各人的权利欲望在合理的范围里施行。但若就积极的层面而言,“分”也是一种“养”,保障人的合理欲望、权利可以获得满足。[4]
“分”的标准就是礼,“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就是依礼来分配人的社会地位,依礼来分配社会财富。在荀子看来,没有了贫富贵贱的等差,社会就要乱,等级之分是“天下之通义”(《荀子·仲尼》)。这种等级之分不仅体现在礼节仪式上,还体现在财富的分配上。因此,荀子一方面主张不同等级的人享有不同等级的礼,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的等级,分配社会财富。“由士以上,则必以礼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 除此之外,“分”还有社会分工之义,“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勤,士大夫分职而听”(《荀子·王霸》)。“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荀子·富国》)当然,荀子所说的社会分工是以“等级之分”为前提的,这是受历史阶级因素的影响,荀子认为干体力活的“小人”就应该受到“君子”的役使,即所谓“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荀子·富国》)。
荀子的礼分思想可谓涵盖甚广,梁启超认为荀子之“分”包括五个方面:“(一)贵贱,(二)贫富,(三)长幼,(四)知愚,(五)能不能。”[5]同样,俞荣根也有类似看法,荀子之“分”大致包括四类:“一是君臣上下之分;二是知愚、少长、老弱之分;三是职业之分;四是男女之分、夫妇之分。”[6]陈大齐也认为:“荀子所说的分,包括着伦常上的分别,社会地位的分别,才能的分别,社会上的分工分业,政治上的分职,以致自然现象的分类,总之,有异可别,即有分的作用行于其间,故其涵摄至广,可谓无所不包。”[4]
孔子以仁、礼学说确立了儒家的伦理政治理论的框架,孟子的性善说、仁政学凸现了它的伦理内涵。而荀子则把儒家内化的礼义,外在化、政治化,说明荀子的礼的思想吸收了法家的思想。荀子认为只有设置了明确的礼制,社会才能得以安定。只有“隆礼”,才能君臣上下遵循等级,各守其职,各安其位,才能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才能保证统治顺利进行,因此,礼治成为荀子治国的核心概念。
[1]王先谦.《荀子集解》序[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夏清瑕.孔、荀礼制合理性的论证及对中国传统法制文化的影响[J].山东社会科学,2004,(3).
[3]牟宗三.名家与荀子[M].台湾:台湾学生书局,1979.
[4]杜明德.荀子的礼分思想与礼的阶级化[J].中国文化研究,2006 年春之卷.
[5]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6]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