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本身就是公益
2015-03-18翟志慧
文/本刊实习记者 翟志慧
商业本身就是公益
文/本刊实习记者 翟志慧
一说到商人,人们立刻想到的就是“无商不奸”。无论哪个民族,几乎都本能地痛恨商业和商人,就连莎士比亚都认为商人阴险狡诈、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他们的财产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甚至他们的道德是低下的。但是,不难发现,我们今天所享有的富足、安逸的生活,其实都是因为日益发达的商业所带来的。
为什么人们对商业有这么大的误解?事实上,“无奸不商”的本来含义是说经商需要技巧和方法。这种技巧和方法是“经商”的技巧和方法,而不是“作奸”“骗人”的技巧和方法。奸商却把它理解成了后一种意思,而这种理解却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以致成为了一种大众理念。哈耶克认为,必须限制直接的利他本能,才能让人类生存发展,这是一个事关“生死存亡”的问题。这或许难以让人理解,但对商业和公益慈善稍加深入对比和分析即可发现,正是基于表面利己的商业,我们才能做到最好地服务于他人,服务于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商业,才是最大的公益。
服务他人是商业的核心目的
我们谈论的是自由选择的交换,而非权利干涉的商业。由于行业的竞争,要让消费者自愿的乐意的从口袋里掏出钱来选择自己,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其所能满足消费者最迫切的需求,只有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才能赚到钱,正所谓“顾客就是上帝”,也是米塞斯反复强调的“消费者主权”。商业活动归根结底是以服务消费者为核心,以满足消费者为目的的。
慈善家或公益人诚心实意地要“为人民服务”,但因为缺少了市场价格这一至关重要的信号,他们缺乏指引,不知道怎样做效果才最好。人的需求是无限的,而能满足需求的手段是有限的。公益或慈善常常面临需要帮助的人太多,而手上的资源太少的窘境。这种窘境是必然的,因为没有价格信号,很难为许多看上去都非常迫切的需求进行排序。需求是市场中发展的,由于缺乏市场,被服务者也很难提出自己的要求。一方面,白白地得到了他人的恩惠,这在道德上不允许受惠人再提出更多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受惠者无所失而有所得,他很难对自己免费得到的东西进行主观排序,甚至也不清楚自己更迫切的要求是什么。比如你送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他很高兴地接受了,但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更需要的是一部最新发布的某种智能手机。而商业则不同了,既然是商业,就必须要盈利,也必然以消费者为追求,时时刻刻关注消费者千奇百怪、变化多端的需求,并据之调整行为,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因此,也只有在商业模式下,消费者才真正最受重视,真正能得到最恰当的服务,此时消费者将处于服务的中心地位。
所以我们说商业本身就是公益,一方面商业服务于他人;另一方面商业时刻关注人们的需求,进而提供给人们更大的便利,这种利人的效果相对来说更好。
公益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商业
任何消耗财富的公益事业都需要物质来支撑,而商业活动又是财富之源。
不得不承认,大部分的慈善家都是商人。最简单最表面的道理是,哪怕一个人再大公无私,再发下普度众生的宏大誓愿,也得有钱才行。至于有什么天灾人祸,人们更是点着名要各大企业尽一份“社会责任。”这在几次地震和其他严重自然灾害募捐时便可看出。进一步的追问,为什么有许多商人愿意尽这样的“社会责任”?
商人中当然也有一心向善,怜贫济苦的“好人”;也有期望满足直接“利他”的道德本能的需求,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行善也符合成功商人的利益,因为这是他的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对他的要求。别忘了,商人存在的客观意义就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商人可在提供有偿服务时,附随地提供无偿服务。著名的比如说麦当劳肯德基提供的“公厕”,解决了多少年来大城市里解决不了的如厕难问题;最近新闻又爆出这些24小时营业的连锁快餐店为流浪者免费提供栖身之地;大型商场也会提供诸如免费充电、免费座椅、免费洗手液、免费卫生纸等,而这些事如果求助于路上行人,就会显得十分冒昧。
随着科技的进步,资源的丰富,商人越来越多地提供边际成本较低的免费商品,以取悦消费者和潜在的消费者。比如谷歌公司几乎所有的软件产品都是免费的,其他的互联网公司也大体以免费为主,这极大地改善了消费者的整体福利。
成功的商人,也就是最能让消费者满意的商人,必然是盈利的商人。那么,商人就有资源将这种成功的模式推广开来,以服务于更多的人,如果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就可以扩展更广,如湖中的涟漪,一圈圈地扩大,直至最远的边界,这就是哈耶克所谓的扩展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商业规模扩大,成本降低,创新不断涌现,消费者的体验得到更大改善。仔细观察那些改变了我们生活的产品或服务,莫不如是。
商业比免费公益更使穷人受益
对穷人而言,因为其所拥有的资源很少,如何最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是最大的问题。因此,穷人更需要的是有效率的商业,而不是低效的慈善,这样,才不会陷入“扶贫扶贫,越扶越贫”的恶性循环。传统的慈善机构直接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有统筹地发放到需要救助的人群。
如果是免费得到的东西,即付出的成本为零,对它的任何使用其收益都为正,穷人就难以确保最有效率地使用这种稀缺资源。比如,给穷人每人免费发放一万元现金,与他自己挣得的一万元,在消费时的计算方式显然不同。显然,互惠的商业能解决这一问题。交换的价格是高是低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保证双方受益。对商家,收益高于成本;对穷人消费者,收益也高于成本。商人会尽全力满足穷人的最迫切需求(比如尽量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穷人则能确保买来的东西将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否则他就不会买),从而真实地改善他的生活状态。
商业不仅能帮助穷人以最有效的方式消费,更能提供工作岗位,提高穷人的收入。比如,针对困难群众而开展的各种技术培训,给他们创造就业机会比直接给他资助一笔费用来得更加实在,让他们自己学到技术后努力奋斗,彻底脱掉贫困的帽子。还有,专门针对贫困人群发放的小额贷款,帮助他们解放生产力,介绍项目,从头至尾辅导他们创业,解决实际困难,最后,他们不但还了贷款,还让他们有了自己的事业,真是两全其美。这种商业式的慈善可以理解为一种全新的扶贫方式,它能激发社会上更多人生活的激情,使人们主动地靠自己的双手去脱贫,只有当我们帮助穷人摆脱病困,全世界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真正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商业让慈善公益更有效率
中国捐的钱,跟全世界比起来是个很小的数字,以百分比来讲,比巴西都少,比印度都少。总体而言,资源往往是稀缺的,将这种稀缺的资源免费奉送,以满足人们无穷的欲望,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必然存在数量控制。
这种数量控制不是通过自愿的市场交易行为自动产生,而是设定某种人为的“客观”(实际上是主观)标准,这就很容易产生寻租(是指在没有从事生产的情况下,为垄断社会资源或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经济租)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比如说,我们设定在全国选取十个贫困地区进行扶植,但全国想要得到这种扶植的地区可能数以倍计。这些潜在的竞争者就会各显神通,在非生产性的领域进行争夺,比如动用舆论或政治资源,或是伪造数据,贿赂评委等。这些消耗对每个地区而言有利可图,但对社会显然是无益的,而且其成本高昂,甚至很可能超过将发放的免费资金总额。
要真正做好公益,基本准则之一就是以商业化的管理思想对慈善、公益事业进行管理,具体体现在对投入项目的甄选、评估、过程的监控、实施结果的跟踪管理,也包括基金会本身管理的透明化、筹款模式的多元化和善款管理的风险控制等。商业与慈善公益固然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两者都面临着有限的资源和无限的需求这两个问题。
用商业模式做慈善公益,不仅是一种商业手段、达成社会目标的经营模式,更是一种推进社会机制进步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创新,是一种以满足社会民生需求为目的,并且可以自我生长和推广的创造性行动。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也试图摆脱对传统捐款的依赖,谋求可持续的财务来源。慈善商业模式运用的是,公益和商业的经营战略和品牌推广巧妙结合的逻辑,让慈善公益更有效率,让现代公益与企业创造互利共生特别是共赢的新局面。
“用企业的方式做公益”,可以争取在公益慈善领域里,用一些比较先进的方法,比较先进的技术,让它发展得更快、更好,让中国的公益慈善领域能很快地走到世界前列。友成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友成大学(筹)校长汤敏强调,“用做企业的方式做公益,才会规模大/效率高并可持续。”
孟德斯鸠早就说过:“有商业的地方,便有美德。”而在伴随中国经济稳步增长实现自我发展之后,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家成为慈善公益事业的热心参与者。现在的商业,不仅注重自身的快速健康发展,还不遗余力地投入社会慈善事业中,承担起该有的社会责任。从抗震救灾到资助贫困地区教育事业,从开展慈善医疗活动到为贫困人群免费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在商业圈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投身慈善公益事业。他们以真诚的“反哺”行动,在中国塑造着一个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群体形象。
虽然我们的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作为一个人口大国还存在很多困难,特别是农村的困难就更为繁重,更有一些穷人需要扶贫济困。这些责任固然需要政府去努力,但也需要企业为国分忧,参与社会的扶贫济困。为了社会的发展,也是为企业自身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活动加入了扶贫元素。
无论是商业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本质核心、为慈善公益提供的物质基础还是商业为贫困人民提供的技术支持,无不证明商业对社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不得不说,商业是一切公益活动的基础,它本身就是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