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说写人之记叙文
2015-03-18高颂民
高颂民
记叙文分为叙事和写人两类,但很多学生的作文让老师很难分清楚,到底是叙事的,还是写人的。究其原因,关键是学生没有弄清楚这两类文章的特征及写作之基本规律。叙事的记叙文写作,应根据表达主题的需要,讲究主次、详略。而写人的记叙文呢?则是以写人为中心,通过对人物的描写或人所做事情的叙述,从本人或他人的活动上,看出所写之人的性格品质。现把写人记叙文分为单纯写人和通过叙事写人两类,来探究其各自的写作规律。
一、 单纯写人的记叙文
单纯写人的记叙文,是指没有事件的叙述,有的只是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神态等细节的描绘,来写人物个性。
如:莫泊桑《福楼拜家的星期天》中的福楼拜:古高卢斗士式的大胡子,蓝色的大眼睛(外貌)。他的声音特别洪亮,仿佛吹响一把军号(声音)。有时雄辩过人,他可以用一句很明了很深刻的话结束一场辩论。他的思想一下子飞跃过几个世纪,并从中找出两个类同的事实或两段类似的格言,再加以比较。于是迸发出启蒙的火花(语言)。门铃一响,立刻把红纱毯盖在办公桌上。亲自去开门。像亲兄弟一样拥抱屠格涅夫。从这个人面前走到那个人面前。……把客人一个个地送到前厅,谈话、握手、拍肩(动作、神态)。通过外貌、语言、动作、神态等,写出了福楼拜不同于其他作家的热情奔放、和蔼可亲、博学睿智的性格品质。
这类写人的记叙文自有其特性。
第一,背景的描写要和被描写的人身份、职业有直接关系。
如冯骥才的《泥人张》: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咸丰年间常去的地方有两处。一是东北城角的戏院大观楼,一是北关口的饭馆天庆馆。坐在那儿,为了瞧各样的人,也为捏各样的人。去大观楼要看戏台上的各种角色;去天庆馆要看人世间的各种角色。
特殊的环境才能出现特殊的人物,那个时代,饭馆是有钱有势的人才光顾的,这就为“海张五”的出现铺垫了环境。
第二,人物的语言和行动描写必须切合人物身份,符合人物的地位,做到“言如其人,行如其人”。
如《孙权劝学》: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耶!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
孙权劝学,开始以朋友的身份,先一语破的,向吕蒙提出“学习”的必要性,即因其“当涂掌事”的重要身份而“不可不学”;当“蒙辞以军中多务”时,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耶!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再次强调学习的目的和重要性,口吻带着威严;接着孙权曰:“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现身说法,指出“学习”的可能性。使吕蒙无可推辞,“乃始就学”。从孙权的话中,既可看出他的善劝,又可以感到他对吕蒙的亲近、关心、期望,又不失君主的身份,富于人情味。
第三,人物语言、行动描写必须符合人物的性格。人物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就会有怎样的言行。描写人物的语言和行动,要协调一致,共同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如《音乐巨人贝多芬》:“什么?又怎么了?”他大声说。接下去倒像是自言自语:“倒霉,今天!哦,今天我碰到的是那些孩子,嘲笑我,捉弄我,模仿我的样子。”
女佣向客人指了指。贝多芬说:“谁?那是谁?”他又粗着嗓子喊道:“你们说的声音大些,我是个聋子。”
客人小心翼翼递过一张字条。贝多芬戴上眼镜,专注地凝视了一会儿:“好,你们竟敢到兽穴里来抓老狮子的毛。”他说,虽然严肃,但脸上浮现出善良的微笑,“你们很勇敢……可是你们不容易了解我,也很难使我听懂你们的话。过来坐在我旁边,你们知道我听不见的。”
他敲敲自己的耳朵,随手拿过来一张纸一支笔给客人。……
因为聋才大声说、粗着嗓子喊、敲敲自己的耳朵。正因为听不见,动作可能有些滑稽,那些调皮的孩子才嘲笑他,捉弄他,模仿他的怪样子。当有人来拜访并希望了解他时,脸上便浮出善良的微笑,并感动地流泪,内心的孤独与痛苦才稍稍得到安慰,所以才让别人写出来看,满足来访者的要求。语言与动作协调一致,是多么地符合主人公的性格。
二、叙事写人的记叙文
叙事写人的记叙文,是通过对人物的描写或人所做事情的叙述,从本人或他人的活动上,看出所写之人的性格品质。该类文有自己的特征:
第一,要写好背景,即背景要交代清楚。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人物生活的环境,记一个人的活动,必须知道这个人是在什么地方,当时的环境怎样。如画人必画这人四周的风景,即画一个纳凉的人,必须将夏天的风景画出,然后这人纳凉的动作才能烘托出来。这样所描写的人物才能真实,令人信服。
如丰子恺的《竹影》:吃过晚饭后,天气还是闷热。窗子完全打开了,房间还是坐不牢。太阳虽已落山,天还没有黑。一种幽暗的光弥漫在窗际,仿佛电影中的一幕。我和弟弟就搬了藤椅子,到屋后的院子里去乘凉。
开篇交代环境,夏天的晚上,窗户完全打开,房间仍然坐不牢,天气很是闷热。此环境的描写是“我”和弟弟搬了藤椅子,到屋后的院子里去乘凉的原因。也为下文的故事叙述做好铺垫。
第二,通过叙事写人,即通过人物在事件中所作所为来表现人物的个性品质。在表现人物时,大事固然可以表现人物性格,但小事也可以不恶人人格。为什么呢?因为在叙事写人的文章中,描写个性的唯一原则,是“凡足以表个性之言动虽小必叙,凡不足以表个性之言动虽大必弃”。
如《廉颇蔺相如列传》,文中两人是赵国的一文一武,作者写这两人恰恰相反:写蔺相如只写他一生中两件大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因为写这两件事便可将相如的敏捷、刚毅,忠诚完全表现出来,相如整个人格活跃纸上。而记廉颇便换一个方法,专写他的小事。原因很简单,廉颇是一个武将,当然打仗是他的大事,况且他打过的胜仗很多,两次胜齐,两次胜魏,三次胜燕,写人当然要极力写他的战功。但作者写他那么多次胜仗,不到二十个字,反啰哩啰嗦地写他如何与相如吃醋怄气,如何负荆请罪。后来在异国又如何对赵使者表示没有老,想要赵王用他,一气写上几百字。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光写大事不足以表现他的人格,写他几件小事便可看出他是一位极忠勇的军人,但气量很小,然而很知大体,待人很厚道。
第三,人物形象的塑造,有时是通过人物在一件事中的所作所为来完成的。
如鲁迅的《一件小事》,一个普普通通社会最底层的人力车夫,毫不犹豫地扶起摔倒的老妇人走向警察局。满身灰尘的人力车夫与穿皮袍的“我”形成巨大的反差。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却刮不走车夫那慢慢的举动,车夫是一个大写的人。当今社会不更需要车夫那样的人吗?
第四,人物的形象的塑造,多数情况下不是一次完成的,需要多次才能塑造好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也就是说,刻画人物往往需要选取多件事来表现人物性格品质。因此,选材时,就要选取人物生活中的几件事来表现一个人物某一方面的性格特点和本质,或者从不同侧面来表现人物的几个方面的个性品质和特点。
如杨绛《老王》中的老王人物形象的塑造就是通过三次来完成的。
第一次: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送,车费减半。……每天清晨,老王抱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
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收钱。
第三次: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的记忆里多得数不完。……
老王外表是那样丑陋,但他淳朴、老实,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特能理解别人。在那特殊的年代里,作者对老王不错,老王获得了尊重、理解。因此,他知恩图报,以致他临死之前,把剩余的钱,买上东西送给杨绛。他有一颗感恩的善良之心。
教材中许多写人的文章都是极好的例子,教师要领着学生反复琢磨这些例子,找出规律,然后让学生用在自己的写作中去,写好写人的记叙文。
(作者单位: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