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客体和中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影响因素
2015-03-17戚杰强代晓丽
戚杰强 代晓丽
主体、客体和中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影响因素
戚杰强代晓丽
[摘要]认识不仅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还包括主体对主观世界的反映。主体、客体、中介是认识的影响因素。信仰是一种认识活动和反映客观存在的精神状态,同时还是一种确信态度。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终究属于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范畴。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主体与客体在中介影响下相互统一的过程。主体、客体和中介影响着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生成。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信仰;影响因素;认识论
一、主体、客体、中介是认识的影响因素
《新华汉语词典》对“认识”的解释是:一是动词,指认得;二是名词,指人的头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1]后者是哲学上的观点,也是本文理解“认识”的角度。但是,这个观点还不完全是本文“认识”的含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2]67“认识不仅反映着客体,也反映着主体,更反映着实践及其条件。在一切认识的过程和结果中,都不仅有客体的存在和运动、属性、规律等,也有主体的动机、目的、感觉、想象,有主体感觉和思维的结构和方式,还有以往的和现时的实践方式。”[3]350“客观”与“客体”是有区别的,两者不能完全等同。客观相对于主观而言,指区别于主观的事物,如自然界、社会、人的活动,但不包括人的思维、情感、意志、情绪。而客体相对于主体而言,指主体的对象,包含人、自然、社会等。主体指人,它是一个整体,包括人的身体、活动、思维、情感、意志、情绪等,因而主体包含了主观和客观。主体的对象(客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同样包含了主观和客观。“客体,主要指的是进入人的认识和改造范围的现实世界。”“它既包含着纯粹的自然物,如:恒星、原始森林、石头等,又包含着带有社会性的事物,如:国家、战争、机器等。同时还包含着人类认识的结晶——精神产品。”[4]那么,人的头脑对思想、情感的反映也应该属于“认识”范畴,而思想、情感是主观的。可见,认识不仅仅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还包括主体对主观世界的反映。因为客体不等同于客观世界,它包含了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应该说属于知识,但认识不一定是知识,还包括了非知识。认识应该是一个包含知识和非知识在内的体系。有一种观点把认识等同于知识,认为认识只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不包括对主观世界的反映。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把认识的范围缩小了,就是因为其把“客体”等同于客观世界或客观事物,认为客体就是客观的。事实上,客体不等同于客观世界或客观事物,其除了包含客观世界或客观事物以外,还包括主观世界或主观意识。就认识内容来说,“认识不仅反映着客体,也反映着主体,更反映着实践及其条件。”就认识形式来说,认识反映“不仅有关于客体的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它们都可以被看作是关于客体的意识形式,而且有关于主体自身的和关于实践的潜意识、下意识、情感、情绪、愿望、幻想、目的、意志、选择、评价等形式”。[3]350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对“认识”的定义,认识包含了主体,即认识活动中的人;客体,即认识的对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主体反映客体,客体是主体的对象。认识的本质在于“能动反映”。“能动反映”表现在:一方面,人通过感官和思维对客体进行摹写、映象、摄影、复制,以观念形态在头脑中再现客体的特性和本质,即客体的观念形式。另一方面,反映不是机械地反映,而是主体改造客体的反映,也就是说,主体会在头脑中对客体进行加工和改造,形成与客体不完全一致的观念客体。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所以,人的认识并不仅仅像动物那样限于用感觉器官去直接反映客体,而且能够通过抽象思维对客体进行概念、判断和推理,形成反映客体的规律。列宁也指出,人的认识“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全的反映,而是一系列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似地把握着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6]总之,认识一方面来源于客体,客体的性质、属性、状态是认识的前提;认识另一方面又来源于主体,主体按照自身的需要和目的在头脑中改造客体,以观念的形式把客体反映出来。认识就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没有客体对主体的作用不可能产生认识,相反,没有主体对客体的作用也不可能产生认识。因而主体与客体都是认识产生的影响因素。主体的利益、活动、目的、需要、情感、意志、思维能力、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等因素都会影响认识的产生;客体的性质、属性、状态、形状、规模、数量等因素也都会影响认识的产生。并且在认识过程中,客体因素始终占第一位,是前提和基础;主体因素占第二位,是条件和中心。除了主体因素和客体因素之外,中介因素也会对认识产生影响。中介就是各种形式的认识工具、认识手段以及运用和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它主要由物质性认识工具、观念(知识)性认识工具和作为感性符号系统的语言工具组成。[7]中介是“连接主体和客体,并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往返流动的‘变量’”。“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正是通过这种‘变量’,构成动态发展的认识活动,使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得以实现,执行着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即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职能。”[7]中介连接着主体与客体,就如同人类(主体)观察太空(客体)离不开望远镜(中介)、人们(主体)学习知识(客体)离不开书籍(中介);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离不开中介,离开了中介,主体与客体就无法发生相互作用,认识活动也就不可能产生。
从认识与实践关系的角度来看,主体、客体和中介同样是认识的影响因素。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说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没有实践,认识就不可能产生和发展,也不可能检验其正确性。因此,实践决定认识,实践的构成因素决定了认识的构成因素。实践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2]63这表明实践包含了主体、客体和中介等三要素。“实践作为一种活动,是由多种要素形成的一个系统,主体、客体和中介是构成系统的基本要素。”[8]然而,认识对实践也有反作用。认识不是被动地反映实践,而是在能动反映实践的基础上对实践起推动作用。“实践改造世界”本身就隐含了认识对改造世界的积极作用。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9]499马克思在这里明显指出了主体与客体的世界二分法,对对象(客体)从实践、主体方面去理解正体现了认识的能动作用。所以,认识和实践是紧密相连的,实践中包含认识,认识中包含实践,它们都是主体和客体在中介连接下相互作用的结果。主体、客体、中介是影响实践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影响认识的主要因素。“合理的信仰之必需既离不开主体的特性,也离不开客体的属性,更离不开主体特性与客体属性之间在特定条件下所形成的内在联系及主体对这一关系的正确把握。”[10]
二、马克思主义信仰属于认识论范畴
关于信仰的含义,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理解:从心理层面上认为,信仰是一种确信态度,是人对人或事物、主义、宗教的一种确信态度。这是众多学者都坚持的观点。它区分了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差别:信仰不等同于宗教信仰,宗教信仰只是信仰的一种形式。《现代汉语词典》对“信仰”的定义为:“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重,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如宗教信仰。”[11]从认识论层面认为,信仰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康德把世界划分为“现象世界”与“自在之物”,认为科学只能认识“现象世界”,而“自在之物”不能通过科学认识,只能依靠信仰来认识。[12]康德实际上是划定了科学与信仰的各自认识领域,认为两者均具有认识世界的功能,各不相关。最后,从意识层面上认为,信仰就是一种精神状态,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弗洛伊德认为,宗教是一种由潜意识造成的幻觉,产生于俄底浦斯情结。[13]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信仰有抽象含义和具体含义之分。在抽象含义下,信仰既是一种认识活动,又是一种反映客观存在的精神状态。“信仰的本质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精神升华。”[14]在具体含义下,信仰指人对客观事物或思想体系的确信态度。从信仰生成的角度看,信仰的抽象含义和具体含义共同构成信仰的“连续统”:先是人对客观事物或思想体系的认识,然后才形成对客观事物或思想体系的确信态度。信仰的生成就是从“认识”到“确信态度”的过程。并且是先有“认识”,才有“确信态度”,“认识”是“确信态度”的基础。“信仰虽不能仅仅归结为认识现象,但它与认识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以致于如果不把它放在认识论上考察和分析就不能对信仰有清楚的认识。”[15]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信仰的一种形态,同样,马克思主义信仰有抽象含义和具体含义之分。在抽象含义下,马克思主义信仰既是一种认识活动,又是一种反映客观存在的精神状态;在具体含义下,马克思主义信仰指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生成是其抽象含义和具体含义共同构成的“连续统”:先是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然后才形成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决定了其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
前文已指出,认识不仅仅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还可能是主体对主观世界的反映,前者表现为知识领域,后者表现为非知识领域,因而认识包括知识和非知识两个层次。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因此属于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范畴。从马克思主义的内容来看,马克思主义是真理,真理具有客观性,属于客观世界范畴,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就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属于认识范畴。从马克思主义的形式来看,马克思主义是意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属于主观世界范畴,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就是主体对主观世界的反映,也属于认识范畴,只是其不属于认识当中的知识部分。可见,无论从马克思主义的内容或形式来看,马克思主义都符合认识的客体范畴,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终究属于认识,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一种认识活动,是对认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当前的马克思主义信仰研究,部分学者也把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人们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一种要素或一种机制进行‘认识论’的研究”。[16]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对宗教的看法,同样可以得出“信仰是一种认识活动”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只有关于宗教信仰的批判而没有对一般信仰进行探讨,宗教信仰不等同于信仰,宗教信仰的本质当然不能等同于信仰的本质。但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普遍与特殊相辅相成,不可分离,普遍存在于特殊之中,特殊隐含着普遍。我们从宗教信仰中发现信仰本质应该是可行的。马克思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是“虚幻的太阳”,是“锁链上虚构的花朵”,是“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9]3这说明宗教信仰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是对“现实世界的反映”。宗教之所以是“颠倒的世界意识”,是因为社会是“颠倒的世界”。恩格斯也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7]既然宗教信仰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要废除虚幻的宗教,就必须废除“那需要幻觉的处境”,[9]4这里的“处境”指现实生活。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看作是一种意识,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这正是信仰的本质。信仰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宗教信仰是颠倒的、虚幻的意识,科学信仰则是正确的、现实的意识。任何信仰形态都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现实生活就有什么样的信仰形态。“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9]524然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信仰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就是对实践的反映。对实践的反映就是认识本身。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最终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9]524因此信仰最终是一种反映实践的认识活动。
三、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一个主客统一的过程
“实践活动是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双向对象化活动”。[3]138“客体主体化”是客体进入主体头脑,变成观念性的东西,是认识的过程;“主体客体化”是主体改造客体,把自身的观念变成了现实的事物,是实践能动作用的表现,也是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过程。信仰作为认识,只是实践活动中的“客体主体化”部分,即客体被主体反映,形成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马克思主义主体化”的过程,也即“马克思主义人民大众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民大众反映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进入人民大众的头脑中,并得到人民大众的确信,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相互统一。当然,马克思主义与主体相互统一并非易事,因为在认识中,主体具有选择性而客体具有制约性,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主体选择客体并克服客体制约性的过程。主体的选择性表现在:主体有自身的利益、目的、需要、动机、思维、观念、情感、意志、能力等特征,其选择客体时倾向于理性思考,先从自身利益、目的、需要出发,然后结合自身的能力、情感、意志以及客体特性,最终权衡利弊是否选择客体。马克思主义客体的制约性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的性质、立场、方法、观点、内容总体上是稳定的,其是否符合主体的利益、目的和需要是制约主体是否选择它的原因;同时马克思主义被主体掌握的难易程度也是制约主体是否选择它的原因,如果马克思主义不容易被主体掌握,主体可能会放弃选择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主体和客体相统一,除了受到主体选择性和客体制约性影响外,还受到中介因素的影响。中介因素就是主体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各种工具、手段和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物质性(客观性)工具、手段,包括有形的书籍、报纸、电视、手机、电脑等,也包括无形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等;二是观念性工具,包括与马克思主义相关的各种概念、范畴、思维方式,如:宗教、科学、道德、伦理等意识形态;三是操作物质性工具、观念性工具的方法,如:马克思主义大众语言。物质性工具是传递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载体,它们是否传递与马克思主义相关的信息、思想和文化,深深影响着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如果物质性工具极力传递马克思主义,则容易促使主体与马克思主义相统一;相反,如果物质性工具不传递马克思主义,则不容易促使主体与马克思主义相统一。如:社会主义社会是传递马克思主义的无形物质工具,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主体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就能增强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心,容易促使主体与马克思主义相统一;反之,如果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状况较差,不能够满足主体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要,就不容易促使主体与马克思主义相统一。观念性工具影响着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与反思。主体需借助相关概念、范畴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如果没有相关概念、范畴,马克思主义就不能完整表述。如:离开“科学”概念,则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操作物质性工具、观念性工具的语言也深刻影响着主体认识马克思主义。采用什么样的语言表述、传递马克思主义,影响着主体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难易程度。采用主体使用的语言表述、传递马克思主义,就更能让主体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相反,如果采用主体难懂或不是主体使用的语言表述、传递马克思主义,就难以让主体接受马克思主义。总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主体与客体相统一不仅受到主体因素、客体因素的影响,还受到中介因素的影响,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主体与客体在中介因素影响下实现统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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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彧]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616(2015)01-0067-04
[收稿日期]2014-11-1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2BDJ028)、广西高校科研项目《高校大学生廉政文化建设的系统性与实效性研究——以广西科技大学(筹)为例》(SK13LX244)、广西科技大学博士基金项目《影响大众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因素实证研究》(校科博14Z09)、贵州省教育厅2014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性转换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研究》
[作者简介]戚杰强,广西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讲师、博士(广西柳州,545006);代晓丽,贵州师范大学审计处会计师(贵州贵阳,5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