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治理背后的利益纠纷——以河北滹沱河水利工程计划(1917-1931)为例
2015-03-17司杨娜
滹沱河治理背后的利益纠纷——以河北滹沱河水利工程计划(1917-1931)为例
司杨娜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24)
摘要:滹沱河是我国北方的一条重要的河流,自古代就具有支流众多、挟沙量大、泛滥频繁等特点。历朝历代都对滹沱河进行过治理,造成滹沱河河道屡有变迁。在滹沱河治理的过程中不断体现出各方的利益博弈,而滹沱河水文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也使得治河难度随即提高,进而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滹沱河的治理问题,提出新的治河技术理念。对民国时期滹沱河治理的报刊和地方志资料的研究,发现河流治理中受到自然、社会与技术的制约。
关键词:环境;治河技术;滹沱河;利益纠纷
收稿日期:2015-06-08
作者简介:司杨娜(1989-),女,河北秦皇岛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环境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
滹沱河历史上名称多异,《山海经》名滹池,《礼记》称作恶池或滹池,《周记》作乎池亦作滹池,《史记》称滹沱也作亚沱,《水经注》叫滹沱,韩非《初见篇》称呼沲,《法言·五子篇》称恶沱,《隋图经》魏改为清宁河。滹沱河由山西高原东下突入平原,纵坡陡峻,水流湍急,经常泛滥成灾。因此,历史上称作“恶池”“滹池”“滹沱”,都是取水流急凶猛之意,称滹沱河至少是在汉代。
“滹沱河源于山西,归于河北,水性湍悍,土疏善崩,壅决无常,迁徙靡定。上流虽设堤防,也经常淤漫。在山区穿行峡谷,囿于地形,很少变动;进入平原则改道频繁。”①赵士舜:《石家庄地区水利志》,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0页。明清时期, 滹沱河平原段以“水性骄悍、土疏善崩、壅决不常”而著称,甚至被视为“决不可以人力治”的河流。②王之栋:《请罢濬河疏》, 嘉庆《束鹿县志》卷10《艺文·奏疏》引。
民国时期水灾频繁,河北省政府为了振兴滹沱河水利,减少损失,着手对滹沱河河道进行治理。治河技术对滹沱河的治理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同治河技术的选用却受到当时自然与社会政治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然而,以往的研究多关注于明清以前或建国以后,而鲜有对民国时期滹沱河治理的分析。③关于滹沱河的研究参见许杨帆:《明清以降滹沱河水利开发与水利纠纷——以山西省定襄县广济渠水案为例》,《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第18期;石超艺:《明以降滹沱河平原段河道变迁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3辑;宋文周:《滹沱河中游深泽段的治理与开发》,《河北水利》,1994年第5期;闻性真:《明、清时代滹沱河的改道及其水患》,《北京史苑》(第二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朱玲玲:《明清时期滹沱河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9年第1期;谢金荣:《明以来滹沱河变迁之概况》,《海河志通讯》, 1984年第3期。本文通过研究民国时期1917年至1931年间滹沱河水利工程计划,发现滹沱河治理技术的选择,既受到自然因素制约,又受到政治、社会利益主体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多变性。
一、淤塞及河患的形成
滹沱河属沙性河道,历史上的治理多以防洪为目的,④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河北省志·水利志》,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1页。滹沱河以善淤、善徙、善冲及泥沙多而著称,历史上河流多次改道,尤其是中下游地区不断决溢改道,给两岸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⑤赵士舜:《石家庄地区水利志》,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5页。我国北方地区河流的洪水多由暴雨造成,“峰高量大,暴涨猛落,河槽来不及宣泄,一旦决口,数千里原野尽成泽国”。此外,洪水的泛滥成灾又与泥沙淤积过多有关,“一则河床日益抬高,行洪能力减低,一遇非常洪水,就有漫堤溃决的危险;二则河身宽浅,主流迁徙无常,洪水一旦顶冲大堤,又有引起破堤冲决的可能。”*钱宁、万兆惠:《泥沙运动力学》,北京: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但水流所挟泥沙大部分是流域地表被冲刷下来的土壤,它是土壤被侵蚀的产物,其数量的多少主要取决于流域水土流失的程度。*张书农、华国祥:《河流动力学》,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8年版,第240页。由此可见,滹沱河河患的形成,除了暴雨的原因,还有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上游产沙量与河流泥沙的沉积。因此《畿辅通志》中有这样的说法:“滹沱河性迁徙,微特正定、藁城之间分峻迭出,实在自滏阳以北,滋水以南,百数十里,皆其纵横冲荡之区,断港沙滩,蔓延殆遍……”*李鸿章、张树声:《畿辅通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08-309页。
滹沱河一直被视为“决不可以人力治者”。*吴邦庆辑、许道龄校:《畿辅河道水利丛书》,北京:农业出版社,1964年版,第161页。上游地区两岸山壁陡峭,坡陡水急,植被稀疏,水系发达,河流侵蚀土层能力较强,使滹沱河携带大量的泥沙流入河北平原。且所处的华北地区各季雨量分布又极不均匀,“夏季雨量约占全年雨量75%,其余季节仅占25%,致使夏季雨水过度集中,河流水量骤涨,河道排泄不及,堤防决口泛滥,但春季却雨水过少,不足以供农业之需,又成亢旱之灾”。*华北水利委员会编印:《华北水利文选·华北气象之概况》,天津:华北水利委员会出版社,1933年版,第357页。
“水土流失,利害相随。”*胡英泽:《流动的土地——明清以来黄河小北干流区域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43页。滹沱河昔日常年流水,既有河患之苦,亦有舟楫沃土之利。一方面“水性善移河流湍急以其多挟泥沙,故每当河徙之后,其故道尽成沙漠,一望无垠,草木不茂,昔日肥壤都成沙丘,甚有害于农业,且涨落无常河流不定,每年春季干涸”。*刘东藩修:《晋县史料》,台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年版,第58页。但另一方面,夏秋之际的滹沱河泛滥使得舟行水上,有航运之便。此外,滹沱河河水泛滥,挟带大量的泥沙在两岸平原地区淤积,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壤,“藁、晋、赵、宁、束、深、冀、衡、武等处,地势较高,每次水来不数日即落,被淹不久,大溜一过,土性愈肥,春收必倍,该处庶民佥指滹沱河为送麦河,凡恨该河去久不至”。*李鸿章总裁、张树声总修、黄彭年监修:《畿辅通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09页。
滹沱河淤塞形成了水灾频仍的局面,但利害相参,“泛滥可灌溉,积涝可水利,淤沙可肥田。一害一利,相反相生,操之在人”。*李中桂等:《束鹿县志(光绪)》(卷10),台北: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127页。也正因如此,沿岸人们在遭受灾害的同时,也享受着洪水带来的益处,因此有了不同的治水观念、不同的态度以及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治理的纠纷,亦加剧了滹沱河治理的难度。
二、不同利益主体纷争与滹沱河治理
滹沱河因其水性彪悍,携带大量泥沙并且屡有迁徙,为患已久。面对滹沱河的水患,由于利益主体的不同,不同利益主体围绕各自利益展开了一系列的博弈,这也加大了滹沱河治理的难度。河流沿岸的各村之间、各县之间,时而筑起埝来防洪,时而修堤坝来防洪,由此引发的矛盾不断。
滹沱河发源于山西之繁峙县,西北行,折而西南,经代县、祁县,折而东北行,至五台县西南之东冶镇,入峡,曲折东南行,于平山县入河北省境。 而后流经正定灵寿两县交界,后入藁城县界。滹沱河水流湍急,河道变化无常,灾区“南抵衡水,北至安平,均为其冲击震荡之区域”。 清朝时就已兴修堤防,每年清政府河道局会发银五百两进行加固修补,曾一度免除水灾,但由于滹沱河河道南迁,在饶阳、北吕又与子牙河交汇,上游的提防,因此废弃失修。宣统初年,水又北迁,而此时北堤早已残缺,经常出现大水无法宣泄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因此河北岸十余县的人士才请求修筑北堤。但南岸人民由于利害观念的不同,每当遇到这一情况就提出异议。围绕着南北两岸的修堤与疏浚河流等问题,争执由此引发。滹沱河北堤决口,先淹灌安平县内的十有八九个村庄,随后又奔流向北,给十多个县造成灾害,最终流到子牙县西面的文安洼一带,由于无路宣泄,只能任其自然蒸发,俗谚有“水到文安洼,十年不还家”之说。
南北岸各县人民,因利益观念不同,经常围绕筑埝截流,导致村与村之间的矛盾,或者是由于修堤防水,导致县与县之间的斗争,甚至发生聚众扒堤、联名公讼的事件。
据记载,民国时期较大的争执开始于1917年的大水,滹沱河发生溢流,当时“水深数丈,浸城过半,城南一片汪洋,倒塌房屋、溺死人畜不计其数”。*河北省正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正定县志》,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1992年版,大事记部分。面对这样的洪水,当时的河防局发给饶阳、安平两县各3 000元大洋(折合现在人民币约合120 000元)用来修筑堤坝,防治水灾,这对于洪水的防范无疑具有一定的益处,此后的1918年和1919年在堤坝修好后,八县堤工联合会会长郭寿轩等人又进行了培厚培修。1928年,大水溢堤,各县出工6 000人修筑残堤,但汛期又在安平白石碑以西决口130余丈,后经洪水几经涨落,新堤满溢,旧堤又崩溃255丈余,形成两水夹堤。*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水利志》,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5页。对于此次决口,安平人民是极端反对修筑的,他们认为北堤人民逼水泛滥,时思扒决。因而八县的堤工联合会前往修堤动工之际,发生李洛延等聚众百余名,将杨庄堤坝扒口三道,又将旧残堤127丈铲除这一情形。对此事件,双方各有理由,安平县代表认为饶阳等八县重在河北,只有安平重在河南,北岸筑堤之后,而安平竟为邻国之壑矣,借八县之名,以行压迫一县之实,且修补残堤,预定须距堤两丈以外使土,满地禾苗,任其挖掘,民心大为不服,及修至杨家庄李洛延李洛树地内,该会不问情由,即欲在该地内修筑新堤,该民以仅此坟地六亩,除二亩塌入河中,兄弟二人以此为养命之源,且有坟地,该会不予理会,张县长闻信驰往会商办法,该会避而不见,派人往商亦无结果,及至六月初十、十二两日,大水暴发,白石碑决口,乃指为李洛延等率众百余人扒堤,并持枪乱发等语。*戴建兵、王峰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16页。
随后的1930年夏季,安平县内由子村西面的滹沱北堤,又发生了决口事件,因此争端再起。八县堤工联合会前往抢堵,该地民众出而阻拦,不让取土,他们认为北堤只保障八县的利益,安平实受其害,且滹沱河淤塞加深,宣浅不畅,每年汛涨,沿河各县经常泛滥,南岸人民遂借口水患,反对修补残堤,倘能疏浚河道,宣浅畅通,沿河免却淹没,一切争端,庶可消弭,遂酌筑疏浚滹沱河计划,南岸人民大多主张治河,对于堵口,矢口不提。*同上书,第128页。堤工联合会于是拟定率领各县民团武力抢堵。南北两岸,矛盾日益严重,争讼不休。
1929年,自从滹沱河北堤的由子村发生决口以后,古洋河沿岸及下游文雄各县由此私下筑埝,导致纠纷迭起。于是1930年河务会议为了从根本上消弭下游各县水灾并解决各处争端,议决先行堵筑由子村的决口,再继续培植北岸残堤及河道的疏浚。前项堵口工程完竣后奉令继续培植残堤并暂由厅垫款3 000元,同时择要疏浚河道,当即积极筹备,于7月5日开工。惟开工之后,迭遭南岸各村反对,借口挖毁地亩,阻挠取土并屡次驱散工人,进展极感困难。延至7日晚间河水陡涨,南岸各村终以不堪其水之患,民众遽而暴动,聚集千余人,将修成堤坝强行扒决,工程无法进行,遂不得不暂告停顿。此次民众暴动,“堤岸扫坝随处扒决,尤以新扫之下口门最大水势最涌,旋举厅长面谕,以该处决口对于北岸十数县国课民生关系特重,饬由本局会同杨监修委员仍即迅筹修堵,并转请酌派军队驻工弹压,当经竭力筹办工料”。*《河务会议汇刊·报告本年堵筑由子村决口修补滹沱河北岸残堤及疏浚河道等项工程情形请公鉴案》,1931年,第35页,河北省档案馆:TV882.2。由此有了滹沱河的修堤与疏浚兼顾的河流治理方案。
民国时期的宁津和刘阴明二人在《对河北省治水意见书》中提出:“欲治水灾,必先考察水灾之来源,而后施以根本治理之方法,若徒恃防堵殊非长治久安之计也。疏浚筑堤以增加河身之容量而防一时之患,但此乃消极之防而非根本之道也。”针对以上的争端,民政、建设两厅经过多次商议,认为安平县与下游各县,处于利害相反之地位,而安平县人民与饶阳等八县堤工联合会,又不免有意气之争,而事件又关乎多数县的水利问题,并且水灾会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 因而,建设厅多次派出委员进行勘查,认为要防止滹沱河北岸各县被淹,应该修筑堤坝,而想要消弭两地人民之间的讼争,就要顾及滹沱河南岸人民的利益。
利益的纷争无疑加大了滹沱河治理的难度,政府在统筹利害的基础上,制定着适应当时现状的政策措施。除了以上所述的内容,对民国时期政治大背景的考察也是探究滹沱河治理的重要影响因子。
三、民国时期的政治与滹沱河的治理
民国时期独特的政治形态对滹沱河的治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民国时期设立了一些机构对滹沱河治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1928年后县中自治机关开始稍具规模,河北水利委员会成立并设置委员若干人来管理修筑堤埝“以御水患颇著”*刘东藩修,王召棠编辑:《晋县史料》,台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年版,第20页。(其前身为1918年成立的顺直水利委员会,1928年改组为华北水利委员会*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水利志》,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2页。)。1929年1月28日省政府委员会第六十次会议上通过的第一条规定,即河北省政府建设厅依照《河北省各河河务组织大纲》第一条之规定设立河北省子牙河河务局。*《华北水利月刊·河北省子牙河北运河河务组织规程》,1930年,第53页,河北省档案馆:TV-55 1:3(1)。随后根据《河北省各河民业各堤堤工会组织通则》第一条规定:河北省沿河各县为办理民业各堤修守事务即补助各河务局进行河务工作得依本通则之规定,分别组织堤工会,行使各堤工程之堪估事项以及工程实施事项。*《华北水利月刊·河北省各河务民业各堤堤工会组织通则》,1930年,第58页,河北省档案馆:TV-55 1:3(1)。
由于民国时期地方自治制度混乱而多变,地方军阀割据一方(中国自晚清时期起,由于各地不断发生民变,清廷又无力进行统一的清剿,只得授权地方发展武装)。于是,各省封建性军事势力逐渐形成,成为地方军阀集团,自行其政,中央政府频频换马,其力量又不足以统驭全国。*袁继成、李进修、吴德华:《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1页。因此在河流的治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公款不足,或者人力阻挠等现象,大大加剧了河流治理的难度,如1936年,疏浚工程需要各县分担款项,但各县奉令以后,多借口地方反对,推诿观望,延不办理。献县据称:除滹沱河北古洋河西十余村外,各村均有害无利,不啻摊款买害,人民不肯负担;蠡县据称:安平由子河工,从与该县不生关系,开会讨论,未予通过;……其余各县虽无表示,亦未依限办理。*戴建兵、王峰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60页。这都体现出民国政治结构与滹沱河治理的难度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通过以上论述,可知1917年到1931年滹沱河的治理,既受到政治因素的制约,又受到社会因素的重大影响。一方面,民国的自治造成了中央政令施行困难,公款不足,地方强权,这无疑对滹沱河的治理有一定制约;另一方面,由于利益主体的不同,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地方各县、各县人民之间、各政府之间纠纷、矛盾不断,甚至发生武力持械斗争的现象,他们之间进行了激烈的博弈。追古以溯今,民国时期滹沱河治理的经验,对现今社会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在河流的治理过程中我们既要考虑到自然的因素,更要注意到隐藏在政治政策背后的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
TheInterestDisputebehindtheGovernanceoftheHutuoRiver
——TheCaseofHydraulicPlan(1917-1931)oftheHutuoRiverinHebei
SIYangna
(HistoryandCultureInstitute,HebeiNormalUniversity,Shijiazhuang,Hebei050024,China)
Abstract:TheHutuoRiverisregardedasthemotherriverofShijiazhuang,whichisanimportantriverinthenorthofourcountry.Inthelongpastithadmanytributaries,carriedlargeamountofsandandfrequentlyoverflowedtheirbanks.Governanceoftheriverinalldynastiesthroughhistoryhadresultedinfrequentlychangesoftheriverroute.Intheprocessofgovernanceitconstantlyreflectednotonlytheinterestsofallpartiesinthegame,butalsothefurtherhydrologicalenvironmentdeteriorationoftheHutuoRiver,whichmadethehydrographicconditionsdeterioratefurther.Withtheupgradingdifficulty,peoplehadtorethinkthegovernanceissuesoftheHutuoRiverandintroducenewtechnologyconcepts.WiththenewspapersintheRepublicPeriodandthelocalhistory-relatedmaterials,thestudyfindsthatthegovernanceoftheriverwasrestrictedbythenature,thesocietyandtechnology.
Keywords:theriverenvironment;therivergovernancetechnology;theHutuoRiver;theinterestdisp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