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子宫再次足月妊娠分娩结局分析
2015-03-17张桂英陈月花曹素艳赵俊玲
张桂英,陈月花,曹素艳,赵俊玲
(河北省赞皇县医院,河北 赞皇 051230)
瘢痕子宫再次足月妊娠分娩结局分析
张桂英,陈月花,曹素艳,赵俊玲
(河北省赞皇县医院,河北 赞皇 051230)
目的 分析瘢痕子宫再次足月妊娠分娩的结局。方法 选取瘢痕子宫再次足月妊娠孕妇124例作为研究组,选取同期无剖宫产病史足月妊娠的孕妇124例作为对照组,分析2组分娩方式、分娩相关指标以及并发症。结果 研究组孕妇选择阴道试产比例为30.65%,对照组为90.32%,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2组阴道试产分娩成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剖宫产率为74.19%,对照组为22.58%,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阴道分娩与剖宫产孕妇产后出血量、产程时间、住院时间和新生儿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严重粘连、切口的乙级愈合、新生儿的窒息等并发症发生率为17.74%,对照组为1.61%,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瘢痕子宫的再次足月妊娠不能作为剖宫产的绝对指征。对具备试产条件的孕妇,严密动态监测下可予阴道试产,结局安全良好,具有一定临床应用和研究价值。
瘢痕子宫;足月妊娠;分娩结局
瘢痕子宫主要由于子宫畸形的矫治术、剖宫产、子宫肌瘤的剔除术相关因素造成,最常见因素为剖宫产。近年来,因各类因素造成孕妇剖宫产率明显上升,剖宫产率可达分娩孕妇50%左右,甚至部分地区达80%左右,造成临床瘢痕子宫的再次妊娠孕妇呈现持续性增加[1]。由于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孕妇出现子宫破裂率加大,绝大部分瘢痕子宫的产妇通常会选择再次剖宫产分娩,从而进一步扩大产妇手术相关创伤,严重影响孕产妇的预后生活质量。本研究对2011年12月—2013年12月在本院诊治的瘢痕子宫再次足月妊娠孕妇124例及无剖宫产病史足月妊娠孕妇124例的分娩结局方式、分娩相关指标及并发症进行对比分析,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选择上述时期在本院诊治的瘢痕子宫再次足月妊娠孕妇124例作为研究组,年龄22~38(28±6.23)岁,孕次2~5(2.8±1.2)次,分娩次数1~2(1.3±0.4)次,距上次的手术时间2~12(5.8±3.4)年。选取同期无剖宫产病史足月妊娠的自然分娩孕妇124例作为对照组,年龄21~36(27±6.04)岁,孕次2~4(2.4±1.3)次,分娩次数1~2(1.1±0.3)次,距上次的分娩时间2~10(5.2±3.1)年。2组孕妇年龄、孕次和产次等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均签署治疗和护理方案的知情同意书;无手术及应用麻醉药物的禁忌证。排除距上次剖宫产时间小于2年者;上次的剖宫产是宫体切口、子宫下段的横切口、纵切口存在T形的延长、切口具体情况并未明确者;上次剖宫产的手术指征与新手术相关指征存在者;超声子宫切口的部位厚度小于3 mm,且浆膜面出现膨隆,伴明显内科的合并症者;上次剖宫术后伴发热、感染等患者;有严重的心肝肾脏等内科疾病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者;精神和心理疾病者;理解和意识不清晰者;不配合治疗和护理方案实施者;资料不完整者;中途退出者。
1.2方法 孕妇试产相关标准:再次足月妊娠,且胎位正常,没有剖宫产相关绝对的产科指征与新指征,且没有相关并发症;上次剖宫产选择子宫的下段横切口方式,距上次的剖宫产时间>2年,且超声子宫切口的部位厚度>3 mm;胎儿的体质量<3.5 kg,且孕妇已同意阴道试产[2]。产妇分娩中均由专门的医护人员进行产程、孕妇与胎儿情况动态监测,并选择胎儿的电子监护相关仪器进行严密的胎心率监测。孕妇在生产以后予以常规的子宫腔探查,检查子宫原瘢痕是否存在再次裂伤情况。如果剖宫产相关指征发生,如产程的停滞、胎儿的宫内窘迫、先兆性子宫破裂、短时间无法分娩等需要立即改选择剖宫产术。结合孕妇的实际情况予以人工破膜、利多卡因、地西泮等常规处理,注意用药中禁止应用缩宫素、米索前列醇、人工压腹的助产方法。所有产妇生产以后常规予以抗生素预防干预,予以20 IU缩宫素子宫肌肉注射,有效实现和促进产妇的子宫收缩与止血。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统计分析2组孕妇的分娩结局方式和成功率,2组不同分娩结局的相关产后出血量、产程时间、住院时间、新生儿的评分等指标,以及2组孕妇和新生儿分娩后的并发症情况。
1.4疗效评定标准 孩子出生以后,采用Apgar评分标准进行新生儿出生后即刻的身体状况评定,依据皮肤的颜色、呼吸、心搏速率、反射、肌张力与运动五项相关体征评分[3]。满分10分表示新生儿正常,<7分表示新生儿可能轻度窒息,<4分可考虑重度窒息。
2 结 果
2.12组分娩结局比较 研究组阴道试产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2组阴道试产分娩成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剖宫产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2组分娩结局比较 例(%)
注:①与对照组比较,P<0.05。
2.22组分娩相关指标比较 2组剖宫产孕妇产后出血量、住院时间均比阴道分娩孕妇显著增多(P均<0.05);2组阴道分娩孕妇产后出血量、产程时间、住院时间和新生儿Apgar评分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2组剖宫产分娩孕妇产后出血量、住院时间和新生儿评分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分娩相关指标比较
注:①与阴道分娩比较,P<0.05。
2.32组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研究组分娩后并发症发生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2组并发症比较 例(%)
注:①与对照组比较,P<0.05。
3 讨 论
由于瘢痕子宫的再次妊娠极其容易出现产妇的子宫破裂,进而危及到母婴的身体和生命健康,因此临床需要加强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分娩产妇分娩过程的重视,以利于提升产妇和新生儿预后生活质量。
对瘢痕子宫的足月妊娠产妇应该采取哪种合理分娩方式,临床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由于担心产妇再次分娩选择阴道分娩时会出现子宫破裂,因此,很多专家认为可以将瘢痕子宫作为再次剖宫产的指征。但是,国内外大量临床研究发现,瘢痕子宫阴道分娩的成功率为35%~90%[4]。本研究显示研究组孕妇阴道试产率低于对照组,2组阴道试产分娩成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证实瘢痕子宫阴道分娩是可行的。相关医护人员需要严格掌握和检查产妇的阴道分娩指征,对存在经阴道试产相关意愿并了解产妇阴道分娩风险等知识的产妇,可予阴道试产分娩,同时,试产中需要充分做好相关输血、手术的准备,从而有效防止子宫破裂和相关并发症。
对瘢痕子宫的再次妊娠产妇予B超检查方案,能够安全、无创的行子宫全面检查,进而充分掌握产妇子宫下段的瘢痕厚薄、延续性、完整性相关信息,利于产妇产前对子宫破裂危险度的全面预测[5]。且产妇分娩前需要予以全身、软产道、骨产道、胎儿等全面检查,试产中产程的严格管理,才能够有效促使产妇顺利安全分娩。目前,对于瘢痕子宫的再次妊娠分娩中予以缩宫素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一些产妇分娩时由于发生现宫缩乏力和产程的延长,最终放弃试产。因此试产出现宫缩乏力时,严密胎心和缩宫检测下予小剂量的缩宫素,不会造成子宫破裂危险增加[6]。大量临床实践发现,孕产妇剖宫产手术的2~3年属于子宫切口的愈合最佳期,尤其子宫下段横切口产妇,若无感染征象,2年以后子宫破裂发生可能性比较小,并且随着时间的延长子宫破裂发生的机会越来越小[7]。
近年来,临床相关瘢痕子宫的再次足月妊娠分娩结局的研究文献比较多。许园园等[8]通过随机选取瘢痕子宫和非瘢痕子宫的产妇,予以符合阴道分娩条件的产妇,严密监护下的阴道分娩,得出瘢痕子宫和非瘢痕子宫产妇中选择阴道分娩成功率相似,表明瘢痕子宫的再次妊娠阴道分娩有良好安全性,且不会增加产程、出血量和新生儿的风险。本研究显示2组阴道分娩孕妇产后出血量、产程时间、住院时间和新生儿Apgar评分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组剖宫产分娩孕妇产后出血量、住院时间和新生儿评分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此结果与文献[9-10]相符合,证实瘢痕子宫再次足月妊娠产妇行阴道分娩具有较高安全性。
同时,对瘢痕子宫的再次足月妊娠分娩产妇,试产中需做好充足手术、输血等严密准备,当发生产程进展的缓慢、胎儿窘迫,甚至是先兆性子宫破裂相关症状,可予急诊的剖宫产处理。本研究显示研究组剖宫产率高于对照组,2组剖宫产孕妇产后出血量、住院时间均比阴道分娩孕妇高;研究组分娩后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表明瘢痕子宫妊娠分娩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分娩结局,因此临床需要在产妇分娩过程中予严密监测,以便有效提高产妇和新生儿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瘢痕子宫的再次足月妊娠孕妇分娩并不能作为剖宫产的绝对指征,对具备试产条件的孕妇,严密动态监测下可予阴道试产。该方案安全有效,且不会延长孕妇产程、分娩出血量及新生儿风险,具有一定临床应用和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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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8849.2015.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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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849(2015)05-04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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