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改革动态
2015-03-16
一、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国务院印发通知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讨论通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升级。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三、财税体制改革
我国全面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1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是在海南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后出台的。主要内容包括:离境退税政策的定义、境外旅客申请退税的条件、退税率、应退税额计算公式、离境退税流程、退税币种、退税方式、退税代理机构、退税商店、离境退税备案制度、退税款分担机制等。
我国将对电池、涂料征消费税。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具体政策内容包括: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营改增三年减税3746亿元。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目前,营改增试点已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三大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自2012年试点以来,营改增三年累计减税3746亿元,其中去年减税1918亿元,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税务总局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2015年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这些行业将增加800万户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目前的两倍,减税规模也将大幅增加。
四、金融体制改革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会议上表示,2015年保险行业将推出三项重大改革,推动三项重大政策落地。这三大改革包括:一是稳步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二是实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三是继续深化资本运用市场化改革。
五、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 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政策引导创新经营模式。二是加强银保合作,引入保证保险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三是试点放开央行征信系统。四是鼓励创新资金运用渠道。
六、地方改革
湖北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湖北省政府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湖北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保险产品联合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作为后盾,政银保联合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原则,即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力,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抵押物不足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增信,银行发放贷款。如贷款出现不良,保险公司和银行按照7∶3比例承担贷款本息损失。对保险公司超赔部分,政府风险补偿金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试点期内,试点银行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合计不高于贷款本金的3%,两项合计,借款人总融资成本控制在10%以下。而传统抵押贷款,利率上浮40%,担保费2%—3%,另外还要承担贷款保证金、管理费等隐性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