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
2015-03-13毕研博刘凯国伟
毕研博 刘凯 国伟
摘 要: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向他人提供小额贷款,并以此来获取一定的利息。2013年,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不仅在平台数量上呈几何级增长趋势,用户也不断增多。但是,在具体的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对策略
一、P2P网络借贷的基本内涵
P2P 网络借贷定义为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其借贷模式主要表现为个体对个体的信息获取和资金流向,在债权债务属性关系中脱离了传统的资金媒介。它的基本原理主要是运用互联网 Web2.0点对点的信息技术和电子支付工具,通过 P2P 电子协议,实现资金在复杂的多点对多点的个人账户之间快速、安全、便捷的融通和配置。通过互联网点对点的技术,将每笔借款分解为多笔无限小的金额,然后将它配置给多个投资人分散风险。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与征信系统进行对接,对借款人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借款订单进行处理筛选出可供交易的标的,对交易标的进行风险评级,对不同风险标的进行定价,最后将标的提供给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人。
二、当前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规范缺失。P2P平台是传统的民间借贷与现代互联网相结合而生的中介服务网站,平台本身只是向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流的中介服务机构而不参与交易,所以P2P网络借贷机构在登记注册时,以“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等性质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由于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目前还没有专门适用于网络借贷的法律法规,法律上的缺失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难以界定,无法可依成了限制行业发展的首要问题。
(二)行业自律性差。行业自律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能够有效地规范整个行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一种有效的社会控制方式。P2P 网络借贷在我国迅速发展以来行业自律发展未根上 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步伐,行业自律发展滞后,整个行业存在发展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应指导和支持
P2P 网络借贷行业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快行业自律的发展,完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治理和内部控制,通过自律防范系统性风险。在自律的基础上,积累经验,逐步形成适当的监管制度。
(三)缺乏监管主体。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我国现行的金融制度,由 “一行三会”组成的监管部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开展日常金融监管活动。P2P网络借贷平台本身是一个信息中介服务机构,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这也就意味着其不受金融部门的监督管理。但是平台实际上却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一些较为敏感的金融职能,虽然行使金融职能,却又是以经营互联网技术公司登记,这种兼有金融行业和IT行业的性质造成了P2P网络借贷机构的性质归属上的困难。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缺失,“一行三会”或是其他部门均没有法律依据来对P2P行业实施监管。
三、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策略
(一)网络平台要纳入监管,并完善相关法律。首先,应该以法律形式给网络借贷平台定性,明确其法律地位,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平台性质、组織形式、经营范围都应该通过法律来规范。其次,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并建立起检测指标体系,对平台的相关指标进行实时的监控。
(二)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在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经验中,行业自律性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行业协会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定行业公约和行为规范,监督会员单位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利益,并鼓励会员共同遵守行业标准,实现行业的有序竞争,以促进行业内会员之间的互相约束和监督。自律性行业协会立足于本行业的发展,遵循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律,与政府监管相比更“接地气”,其监管方式也更加灵活,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发挥独特的作用。
(三)强化市场准入机制。市场准入监管是针对金融部门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保障金融市场参与者利益的第一步,作为涉及到投融资的信息服务中介平台,P2P网络借贷机构同样适用于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包括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人员准入三个方面。对于新成立的机构,监管当局需要在其存在必要性和生存能力两方面进行审查。新成立的机构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符合最低额度的注册资本,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措施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设施等。
实际上,P2P 网络借贷的出现填补了正规金融市场定位的不足,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范围和对象,使一些不能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人通过 P2P 网络借贷,获得了金融服务,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保证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邹志鹏. P2P借贷网络平台分析[J]. 中国市场. 2012(32)
[2] 艾金娣. 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J]. 中国金融. 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