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二重性与实践关系探析*
2015-03-13刘国新
刘国新
(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湖南吉首416000)
人的二重性与实践关系探析*
刘国新
(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湖南吉首416000)
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内在统一于现实的人当中。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其二重属性是实践活动产生的基础、发展的动力;同时,实践也是人的二重属性发展完善的首要条件。总之,人的二重性与实践内在相关,坚持人的二重性对于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人的二重性;实践;社会性;自然性
人的二重性理论是关于人性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关于人性就有单一人性论、双重人性论以及多重人性论的论争。人的二重性理论认为,人具有肉体性和灵魂性、物质性和精神性、社会性和自然性等双重属性。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内在统一体。马克思与以往一切人的本质思想最大的区别,在于其理论角度的实践转向,无论是人的社会性还是自然性都通过实践生成,人与自然的解放和发展也都在实践的向度内完成。可见,在马克思眼中,人的二重性与实践存在着内在相关性。
一、人的自然性与实践
人的自然性是人存在的前提。人是一种有生命的个体存在,在人身上必然具有自然因素、自然力、自然需要等方面的自然规定性,人“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1]105但是,人的自然属性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属性。事实上,在马克思眼中,人的自然属性具有人类实践的烙印,自然性是经过实践改造、提升了的,以扬弃了的形式而存在着的属人的自然性。
首先,人的自然性是产生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人是实践的主体,人的自然性是人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也是人进行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事实上,无论实践发展进化到什么程度,人的自然性都始终是一个基本的前提。马克思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2]24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首先是一种有生命的个体存在,具有自然因素、自然力、自然需要,这些构成了人进行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
其次,实践使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并在后天使人的生理素质得到发展与完善。恩格斯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这说明人类实践是人脱离动物界的一个基本条件。实践把人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使人真正成为人。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实践活动。但是,实践将人从自然界提升出来以后,并没有就此止步,实践对人的大脑的素质与机能的锻炼,促进了人后天生理素质和机能的发展与完善。人的先天生理素质的差别也可以通过后天的社会实践获得改变,而人们智力的差别更主要的是后天的社会分工造成的。实践具有双重对象化的特征,即客体的主体化与主体的客体化,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同时也受到客体的改造,呈现出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人的生理机能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愈加完善。事实证明,人的大脑、双手等随着实践的深入而越来越发达。马克思指出,在实践中“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觉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1]87
最后,实践将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因此人的自然性也是人化的自然性,离不开人的实践作用。人的自然性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性,人为了生存必须能动地改造自然,使自然符合人的需要,成为人化自然。在这一过程中,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的实践活动一方面肯定自然、把人归属于自然,另一方面又在自然中注入了人的目的,把自然变成人化自然,人的实践活动决定了人的自然属性是属人的自然属性。第一,实践造就了人对自然的认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随着实践的产生而产生。自然是实践的对象化产物,这样才成为人类认识的对象。在原始社会,人类刚刚从自然界中脱离出来,实践活动并不发达,原始思维活动无法意识到外部自然的对象性。随着实践活动的逐渐深入,人的意识活动随之丰富,人类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实践的对象——自然界。第二,实践的深入影响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发展,人对自然的认识随着实践的深入而深入。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分工的细化,人类实践活动的范围和规模都迅速扩展,人类对自然有了新的、更加全面的认识。可见,实践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人化自然的不断拓展,人作为自然存在是经过自身实践改造的自然存在,人只有通过实践将自然改造成人化自然,他的自然性对他来说才真正是他作为人的属性。
二、人的社会性与实践
人最根本的属性在于社会性。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18可见,人的社会性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关系是由人类实践建立起来的,随着实践的深入而复杂,社会性也更加丰富。因此,人的社会性与实践存在着内在相关性。
首先,人的社会性决定实践的性质、方向,是实践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现实的人,是在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某一个体的实践活动离不开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一个人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其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深入。甚至可以说,一个人具有怎样的社会关系,一个社会总体的社会关系如何,直接决定了这个人、这个社会实践的性质、方向和发展完善程度。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带来剥削和阶级对立,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因此变得畸形、异化,建立在这种社会关系基础上的实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过社会进步,但最终必然阻碍社会关系的发展,成为社会生产力进步和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桎梏;而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基本消除了剥削、异化的畸形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和谐健康的社会关系,进而促进社会实践的发展与完善,为社会化大生产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社会保障。
其次,实践创造了社会关系,进而创造了人的社会性。作为现实的人,其一切社会关系都是通过实践活动建立起来的,实践活动是建立社会关系的途径和手段,实践越深入,社会关系就越丰富和完善,建立在这种社会关系基础上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道德关系等一系列人际关系把人提升到一种社会存在物,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具有社会属性。可见,人的社会属性形成和体现在由人的实践活动构成的现实的人与人的关系之中,永远无法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而存在。马克思说:“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着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3]486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由实践产生,并在实践中表现出来。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关系从来不是先验地存在的,它一直是实践的产物。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践创造了人,也创造了人赖以生存的社会关系,进而使人成为一种社会性存在,具有社会性。
最后,实践促进社会关系的发展,进而丰富和完善人的社会性。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客体也会随之发生新的对象化的关系,在现实性上就表现为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生,这些对象化关系也要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不断地更新其内容,人的社会属性也随之不断出现新的内容。实践在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的同时,又不断革除旧的社会关系,使其符合实践自身和人的发展。总之,某种既定的社会关系永远不能满足人的需要,人的社会性永远处在一种变动不居的发展完善过程中,当人的实践活动和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受到现有社会关系的制约时,人就会通过实践活动变革这些不合实际的社会关系,并且建立适应实践要求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的社会关系。因此,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不断地为社会关系变革旧内容,增添新内容,人的社会属性在这一过程中也不断地丰富发展着。
可见,从来不存在某种抽象的、既定的人的属性,人的任何属性都是由实践创造,并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着,人就是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
三、实践:人的二重性对立统一的根基
在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思想家的眼中,人要么是纯粹的自然人,要么是绝对理性的社会人。他们常常以人的一种属性去否定另一种属性,或者把一种属性消解在另一种属性之中,尽管也有许多可取之处,但他们都不能全面地、现实地理解人。只有马克思实现了理论向度的实践转向,用实践的观念将人的二重属性统一起来。因此,实践是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对立统一的基础。
首先,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是对立的。自然性不是社会性,社会性也不是自然性,二者存在着一定的界限,不可相互混淆、相互取代。自然性指的是人的生理形态和自然本能,它是人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是人作为自然物所具有的维持自己的生命的自然本能,包括吃、穿、住等生命存在所必需的自然需求,以及由此派生的占有、自私、攻击、贪婪等本能;社会性指的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在社会实践中所产生的社会精神文化特质,具体说来,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社会道德、法律、风俗、舆论等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系列特质。强调人的自然性,认为人是“生物人”“自然人”,最终走向了旧唯物主义;强调人的社会性,认为人是“理性人”“思想人”,则导致了唯心主义。
其次,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是统一的。人的自然性为社会性提供现实基础,离开自然性,人的社会性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的社会性保证了人的自然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同时使自然属性社会化、文明化。总之,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相互依赖、互为前提,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相互渗透,作为现实的人,其自然性与社会性都不是纯粹的。因此,只有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才能合理地理解人的自然性,人的自然性也必须通过对人的社会性存在的理解才能得到说明。与动物不同,人虽然具有与动物相似的自然本能,但这种本能却是一种弱本能、社会化了的本能,人有食欲,但却不为五斗米折腰。相反地,人不断地改造着外部自然,使自在自然成为属人自然,同时不断地改变着自身的自然性,完善人的机体,提高自身的需求水平和获得需求满足的能力,使自身的自然性不断地超越动物式的本能,使人真正成为人。因此,我们必须从社会化的人的角度来理解人的自然性,从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现实的社会关系来探讨人的自然存在。可见,现实的、具有实践力量的人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
最后,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统一于人类实践。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基石,内在包含着一个自然性与社会性统一的实践主体,不仅如此,实践活动作为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体现着主体活动合规律性(自然性)与合目的性(社会性)的统一。合规律性,就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遵循自身的自然性,顺应自然规律;合目的性,就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按照自身的社会性,按照自己的目的改造对象世界。“人不是简单的自然存在物,而是具有理智的人的自然存在物。人不像动物那样无意识地适应自然界,而是在适应自然界的同时使自然界适应自己,满足自己的需要。”“正是这种双重的适应性,即环境对人和人对环境的不断作用与反作用,决定了人的活动的本质。”[4]75离开社会性的自然性,人就无法超越自身的自然本能和限制,只能像动物一样被动地适应自然;反之,离开自然性的社会性,人就失去现实根基,变成一种无生命、非存在的“抽象物”。因此,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其自然存在是社会性的自然存在,其社会存在是自然性的社会存在,这一过程实现于人的实践活动中,实践成就了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实践是人之所以具有一切属于人的特性和功能的基础,它派生了其他一切属于人的特性和功能。”[5]250
四、坚持人的二重性对实践的意义
实践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和全面性的特点,作为实践主体,人在实践过程中应该被合理真实地看做是具有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体。自然性是人之为人的前提,社会性是人之为人的根据和理由。自然性确立了人的动物性存在的形下之器,社会性确立了人的文化性存在的形上之道。因此,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不可偏废,否则人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的实践也是缺失主体的实践。
(一)坚持人的二重性有助于实践活动双重对象化的统一
实践活动是双向对象化的活动,主体在改造对象世界的同时,也改造自身。一方面,主体以“人的尺度”(社会性)去改造客体,使客体符合自己的需求,具有自身的属性,这就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即客体成为主体所规定的客体的过程;另一方面,主体又以“物的尺度”(自然性)去规范和影响自己的行为,按照客观规律进行自身的实践活动,这就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即主体成为掌握客体规律的主体的过程。可见,实践的双重对象化过程以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为内在尺度,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促进了实践双重对象化的实现,任何偏执其一的理论都可能对人类实践造成不良影响。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观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与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2]16旧唯物主义对于对象世界只从客体和人的自然性去理解,而不是从人的实践活动和人的社会性去理解,因而将人类实践从对象世界中排除出去,对象世界只剩下纯粹的自然界。这与我们所认识的对象世界相背离,不符合人的现实的本质,甚至走向了它的反面。而唯心主义则恰恰相反,它脱离人的自然性和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将人的社会性和意识的能动性片面夸大,甚至把实践作为精神活动的一个阶段看做是理念的外化,绝对精神符合逻辑地展开就是整个客观世界。可见,唯心主义否认了现实的实践活动是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自然和社会等种种矛盾双重对象化统一的过程。因此,坚持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对立统一,是在实践过程中保证双重对象化的实现,避免落入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窠臼的必要条件。
(二)坚持人的二重性有助于实践活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内在地蕴含着自然性与社会性,通过实践双重对象化的活动,实践本身也内在蕴含着其主体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但是却具有不同的表现样态。人的自然性是指人的生理形态和自然本能,它是人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是人作为自然物所具有的维持自己的生命的自然本能,而在实践过程中,人的自然性就变现为实践活动的合规律性,即人的实践活动必须立足人的生理机能以及现实的自然环境,按照人自身以及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办事。但是,人的实践活动并没有止步于此,人不仅具有自然性,更具有社会性。人的社会性是指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在社会实践中所产生的社会精神文化特质。具体说来,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社会道德、法律、风俗、舆论等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系列特质。在实践过程中,人的社会性就表现为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即人的实践活动必须注入主体“为我的目的”,满足主体一定的需要,这是实践超越动物式的本能活动及不断深入发展的动力。可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是实践活动必须遵循的两大法则,否定人的自然性就是否定实践的合规律性,实践活动就会陷入盲目和低效,不仅破坏自然环境,而且事倍功半,很难达到预期成效;否定人的社会性就是否定实践的合目的性,实践就会陷入动物式的本能活动,无法超越生命本能和局限,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坚持人的二重性有助于实践活动达到立足现实又超越现实的统一
人是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的统一体,二者之间并不是一种平分秋色的折中关系,而是一种有主有从的关系。人作为具体存在物,与整个宇宙其他物种一样,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具有自然性。在这里,人并不具有对其他物种的宰制权,与其他物种一样是平等的;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其社会性对于自然性具有至上性,只有社会性才能标识出人的特质,给出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理由。黑格尔说:“……但是作为人,我像拥有其他东西一样拥有我的生命和身体,只要有我的意志在其中就行……是活着而且具有有机的肉体这一点,是以生命的概念和作为灵魂的精神的概念为依据的……只有在我愿意要的时候,我才具有这四肢和生命,动物不能使自己成为残废,也不能自杀,只有人才能这样做。”[6]55-56这就是说,人具有自然生命的现实性,同时具有超越生命本能和极限的超越性。人的自然性代表了自然对人的现实性,人的社会性则代表了人对自然的超越性。人的生命是一个二重性矛盾关系所形成的否定性统一体,人生存在人类存在的自然王国和渴望的理想王国之间的中间地带,既受制于自然必然性和社会必然性,又不愿意像动物那样被动地接受给予的事实,总是不满足于某种已有的规定性,而力求创造自己的新的规定性,“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7]486人永远处在超越现实性的过程中。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蕴含着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对立统一,从而构成了自然对人的现实性与人对自然的超越性的对立统一。人既是感性的实体,又是能动的主体,是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实践既是客观的物质活动,又是能动的创造活动,是立足现实与超越现实的统一。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科尔纽.马克思的思想起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5]夏甄陶.人是什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6]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B038
A
10.13677/j.cnki.cn65-1285/c.2015.01.12
本文系2013年湖南省差异与和谐社会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人的二重属性的差异协同机制研究”(13jdzb036)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6-17
刘国新,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