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小姐十七岁
2015-03-12立夏
立夏
壹——不许告诉别人
读高三那一年,我十七岁,喜欢素色长裙,喜欢染五颜六色的指甲,贪玩。
在妈妈第n次推开房门,看到依然稳如磐石坐在电脑前面挥舞十指的我之后,终于忍不住愤怒,打了我一巴掌,摔门而去。
门一关,楼道里的灯应声而亮,我长舒一口气,哒哒哒地跑下楼,坐在花坛边看两只猫咪打架。
我坐的位置正对苏凯歌家的厨房窗户,苏妈妈在做晚饭。苏凯歌骑着那辆过时的山地车呼啸而来,行至我面前时单脚着地来了个漂亮的转身,闪进楼道,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
忘记介绍了,我的“好”邻居,苏凯歌。
苏凯歌也爱玩,不过他和我不一样。他可以在文化宫举办的街舞大赛中脱颖而出,也可以在开校会时站在校长旁边慷慨激昂的演讲。我还知道苏凯歌喜欢围棋和篮球。
不过我们合不来,他是好还是坏都和我没有关系。小区里的孩子们自然而然地分成两派,好学生和坏学生,两派泾渭分明,水火不容。
他看不惯我,我也瞧不上他。
七点刚过一刻,16号停车位还是空空如也,我拍拍身上的尘土,起身上楼。我明白爸爸今天不会回来了,这几年他的生意越做越好,房产也越来越多,可是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我什么都不问,装作不知道。防盗门留出一条小缝,妈妈眼圈微红地坐在餐桌前,四菜一汤,三双碗筷。
有时候,我也会心疼她。
在妈妈给我添饭的时候门铃响了,我去开门,苏妈妈有些局促地站在暗影里。
那晚,苏妈妈借走了爸爸的一套西装,第二天我就看到它被穿在了手捧奖杯的苏凯歌身上。台上的苏凯歌神采奕奕,谦逊地说着获奖感言,只是目光扫过我这里时,有些尴尬。
我微笑着双手抱胸,好笑地看着他,他身上做工考究的西装上还别着精致的胸针,昂贵却不合身,勾勒出的不仅仅是少年青涩的俊颜,还有那并不体面的身世。
据说苏妈妈在苏凯歌还很小的时候就和苏爸爸离婚了,独自一个人带着苏凯歌生活,为了照顾他读书还有生活只能做一小时十块钱的零工,三班倒。
辛而且苦。
在学校里,苏凯歌一年四季只穿校服和白色板鞋,巧妙地避开一切攀比的场合。每个人都说他骄傲,只有我知道,贫穷是藏在舌低的毒,一触即发。
颁奖结束,他拎着装西装的袋子打我身边走过,习惯性地将眉头挤出一个川字,冷眼看我。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不许告诉别人。”
贰——我不是故意的
不许告诉别人。
苏凯歌威胁我的话从来只有这一句。我嗤之以鼻却也真的没有告诉过别人。或许是因为我可怜他,或许是因为他见过我最狼狈的样子。不管是哪种原因我都愿意接受,唯独不会承认我没有朋友,没有他口里的“别人”可以告诉。
高二级部的岳米米是老师们口中的问题少女,同学们心中的异类,她特立独行,不需要朋友。每个人都这样说,我自己也这样想。
可总会有讨厌的人喜欢挑战难题,比如苏凯歌,他偶尔会来找我参加活动,说着“班集体”或者“团结就是力量”这样的大话。不过用不着我表明态度,就会有人强烈反对,我们班的团支书,秦姝。
秦姝是我们班不折不扣的公主,目中无人。可是骄傲的公主却偏偏喜欢苏凯歌。肤浅。
她不喜欢我,这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气的是,我的名字每天都会出现在她交给班主任的那张纸上,课堂上画画、睡觉、玩手机还有迟到、早退、旷课。而那些讨好她的人总能幸免于难。
我不喜欢她,不仅肤浅,而且势利。
秦姝与我之间这种彼此厌恶的情绪,终于在那个周三的早晨爆发。
我手里捧着滚烫的奶茶一步三蹬地上楼梯,不时低头吹一吹冒着的热气,左手换右手。我真的没有料到她会突然出现在楼梯拐角处,慌乱间,奶茶脱手而出。
秦姝的尖叫声引来了一群教室里早读的学生,大家指指点点,眉飞色舞地看着好戏。
“你是故意的!”她气势汹汹。
初春的天气还有些冷,她为了艺术节的彩排只穿了一件吊带纱裙,现在被奶茶染花了一片,露出的锁骨被烫得发红。
如果我说不是故意的,有谁会相信?
“幸好是泼在了你身上。”我双手抱胸,站在楼梯口挑眉看她,“要是弄脏了我的衣服,恐怕卖了你也赔不起。”
气势汹汹谁不会?咄咄逼人谁不会?况且我向来伶牙利嘴,无惧又无畏。骄傲的秦姝终于被我的刻薄击败,哭了。
抱着作业本从办公室出来的苏凯歌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他一把拉过秦姝,挡在自己身后,不由分说地向我开炮,“道歉!”
“不可能。”我高昂了下巴,挑衅道,“大清早就穿得这么骚气,谁知道她想干什么!”
周围有好事的学生吹起口哨,苏凯歌的眉头拧出一个川字,我知道他想来一出英雄救美,我偏不让他得逞。
“你……”秦姝气得两眼通红。我故作轻松地耸耸肩,弯腰去捡奶茶杯,不乱扔垃圾这条美德我还是有的。
只是没想到看似柔弱的秦姝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然在我弯腰的瞬间狠狠推了我一把。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和尖叫声混杂在一起,我不负众望地从楼梯口跌落下来。
你瞧,这就是苏凯歌,人品奇差。眼睁睁地看着我摔下去。
叁——我要报仇
在意识涣散之前满脑子里只有一句话:你妹的苏凯歌怎么就不拉我一把,好歹你在我家楼下住了五年。
养病的三个星期里,苏妈妈来看过我一次,买了一提苹果,个个通红而饱满,我把它们当成苏凯歌的脑袋,咬得嘎嘣作响。
返校后才听说秦姝被学校记了过,留校察看。
我一瘸一拐地出现在班门口,在全班的注视下满不在乎地寻找我的课桌,教室里安静得出奇,除了秦姝。她倚着椅背,将手里的瓜子嗑得清脆,看我目光满是挑衅,她有意无意地看向教室后面。我顺着她的方向,看到我的课桌被安置在教室偏僻的角落,堆满了肮脏的卫生工具,在家休养的几周里,我顺理成章地被彻底孤立。
年少的残忍通常是刺骨的,你体会过吗?我紧握双拳,维持着最后一丝骄傲骄傲地走向自己的书桌。
我要报仇!我对自己说。
事实上,我还没来及思考报仇的计划就又一次被打败了。
很快,讨厌如苏凯歌,匆匆来到我面前,挡住了来自前排所有的目光。他面无表情的说,“月底有绘画大赛,你交幅画。”
没有询问,是十足的肯定句。我继续动手收拾课桌,懒得理他。
“你交幅画。”他继续说道,“主题不限,你平时画的就很好。”
“滚。”
这时,教室里连唯一嗑瓜子的声音也消失了,每个人都恨不得多长一副耳朵一听究竟。
“你交幅画。”
我恨得咬牙切齿,就算我们水火不容,就算我被人推下楼梯你都不肯扶一把,你有必要这样急切的要我难堪吗?
所以在他第三次向我要画的时候,我终于火了,伸手掏出桌洞里所有的涂鸦本劈头盖脸地砸向他,“都给你。”
他愣了半晌,不吭一声地蹲下身去,一本一本捡起来放在我桌上,然后离开。在全场哗然和谴责的目光中,我再一次意识到自己又做了一件多么令人厌恶的事。
英语课,老师指导大家做听力练习,我继续乒乒乓乓地收拾杂乱的课桌。他固执地认为我是在故意扰乱课堂秩序,愤怒地指着我,“不想听就出去。”
问题少女、特立独行、不服管教……
我想了想这些有意无意安插在我身上的词语,默默地拉开椅子,自认为洒脱地慢慢走出教室。
我离开学校,去美甲店做了亮闪闪的指甲,顺便在旁边的理发店做了头发,剪齐了刘海,在染成金棕的直发上整齐地漂出枚红色的发尾。
做完这些天还是没有黑,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在街头,正巧碰见了商场里出来的爸爸,准确的说是拎着大包小包的爸爸和一个风韵犹存的老女人。
我不自觉地想到了窝在家里专心相夫教子的妈妈,那个年轻时美丽又有能力的女人,却在家庭中一再妥协,从努力平静地交谈到歇斯底里地争吵。
肆——你少装好人
“爸爸。”我隔着人群喊他。
他有短暂的惊愕,然后大步走向我,伸手揽我在怀里,“爸爸想死你了。”既然想我,怎么不回家?我不着痕迹地挪出来,翻着白眼。
“这是米米吧,真漂亮。”那个老女人贴过来,笑着和我打招呼。“那当然。”爸爸把我推到她面前,笑得见牙不见眼,“米米,叫阿姨。”
“阿姨。”
“真是个好孩子。”她看着爸爸说,“也不知道今天能见到米米,我都没有准备礼物。这样吧,天也不早了,让米米和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我看着爸爸满脸堆笑地点头说好,反复地咀嚼“让米米和咱们一起吃个饭吧”这句话,怎么听都是一副女主人的口气。
我皮笑肉不笑地点头,阴阳怪气地说,“我还以为爸爸的工作就得废寝忘食,不用回家也不用吃饭呢。别让我坏了兴致就好。”
“傻孩子。”
坐在车里,我低头玩着手机,听着前座两人断断续续的交谈莫名恼火,唯有CD里放着的歌曲让我稍稍安心,那都是我爱哼唱的歌,爸爸都记得。
车子在学校门口停下,好像讽刺。四个小时之前我在这里被老师撵出课堂,四个小时之后我却出现在这里接她的孩子。
看着车窗外来来往往的学生,不禁冷哼一声,谁知道她的孩子是不是爸爸托了关系才进了这所名校。我幻想着和她孩子见面的场景,该用怎样的刻薄完胜对方,对于唇枪舌战我向来有信心。只是车门打开的一瞬间我却愣在当场,全身血液直冲大脑,嗡嗡作响。
同样一脸震惊的还有打开车门的女孩,秦姝。
在众人做出反应之前,我干脆利落地开门下车,单手握住驾驶座降至一半的窗户,手指太过用力以致指节发白,我弯下身子一字一句地说,“爸,你要是敢娶她就别要我。”
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转身奋力地向反方向跑开,转弯的时候太过着急撞上了一辆老旧的山地车,车主正是苏凯歌,我愤愤地瞪他一眼,继续向前跑。
“岳米米。”他喊我。第一次连名带姓的叫出我的名字。我吸了吸鼻子,头也不回地往前跑。
他却将车子一横挡在了我前面,“岳米米,你去哪?”
“你有病啊!我去哪儿和你有关系吗?”
“有!”他迅速答道,“你还没交画。”
“滚。”我气急败坏地瞪他一眼,绕过车子往前走。
谁知道苏凯歌竟然顺势把车子停到路边,整个人小跑着挡在我面前,一脸正气地说,“你情绪那么不好,出了意外怎么办?”
我怒极反笑,上下打量着他讽刺道,“苏凯歌,你少装好人了,我从楼梯上被人推下来你都不拉我一把,现在装得好像我们关系多好似的,恶心谁呢!”
他习惯性地将眉头皱出一个川字,压低了声音,定定地看着我,说,“对不起。”
我目瞪口呆,他继续说:“我不知道你会摔下去,对不起,那天我就想跟你道歉……”他苦笑,“岳米米,对不起。”
这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在他说最后一句对不起时,前方刺眼的车灯光蓦地扫向我们,我抬起左手挡住眼睛,是爸爸的车。
他回头看了一眼,拉起我的手拔腿就跑。微凉的晚风打在身上,终于吹灭我心里最后一点怒火。
伍——都会好起来的
身着校服的清瘦男孩,造型夸张的年轻女孩,这样一对奇怪的组合忘乎所以的奔跑频频引来路人的目光。
在每个人热闹又孤单的青春期里,总需要有一个突破口让所有压抑的情绪喷薄而出。所以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能想起这个夜晚,那是唯一一个和苏凯歌达成共识的时刻。
我们携手狂奔,我们握手言和。
我跌跌撞撞地紧跟他的脚步,谁都没有讲话,耳边只剩呼呼的风声和越来越重的喘息声,不知道跑了有多久,穿了多少个小道,苏凯歌终于大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双手撑住膝盖,指着一屁股蹲在地上的我大笑起来。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我恶狠狠地看着他,尽管知道现在的自己有多狼狈,仍故作镇定地整理刘海。
他还在笑,不可自抑,前俯后仰,甚至学着我的样子一屁股蹲坐在地上。
我实在不知道哪里好笑,但看着他大笑的模样,我没有绷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他的眼睛可真好看,亮闪闪的,就像此刻天空中闪烁的星星。
我捣了捣他的胳膊,“为什么帮我?”
“因为你也帮过我。”他转过头冲着我笑,坦坦荡荡。
这就是了,他见过最最狼狈的岳米米,我见过最最窘迫的苏凯歌。我们有意无意地保护了彼此虚无庞大的自尊心,不担心手足无措,不担心退无可退。
我们从未约定,却心照不宣地保护了彼此的困境。
他说,如果真的有时光机多好,只是一个眨眼的时间就能带他和妈妈逃离这青春期里不堪的窘迫。十年后,他一定有了体面的工作,妈妈不用再辛苦地生活,为几毛钱的青菜斤斤计较。
而我和他恰恰相反,我希望回到十年以前,没有长大的我,温柔的妈妈和负责的爸爸。那间不是很大却足够温馨的小屋,一桌炙热可口的饭菜,聊不完的喜怒哀乐。
他坚定地对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都会好起来的。”我看着他的眼睛,喃喃地重复。
他伸手拉起我,没有松开紧握的手,我也没有。你说,这算不算握手言和?
苏凯歌一直把我送至门口,妈妈失魂落魄地坐在沙发上,听到声音她迅速抬起头,在看到我时安了心,她忽然别开脸,眼中有泪光一闪而过,喃喃道,“我以为你也不会回来了。”
我的心口没来由地一紧。
当晚她在房间跟我说了很多,我们像我小时候一样躺在同一个被窝里。她的不甘,她的坚强,在一拖再拖的婚姻里终于消耗殆尽。不过这一次,她决定放彼此一条生路。
我反手抱住妈妈微微颤抖的肩膀,低声说了这么多年来一直无从表达的一句话,“妈妈,我在。米米爱你。”
入睡前她的最后一句话是,有空去看看你爸爸,他很想你。
陆——岳米米,你真刻薄
我开始学着同人友好相处,并不是什么一夜长大,而是在母亲的决定里,我幡然醒悟,那些自以为是的处事方法,处理不了任何事情。
我不再拒绝苏凯歌邀请我参加活动,面对大家的难以置信我报以微笑,而且我惊讶地发现,苏凯歌和我的默契简直有如神助。校园歌手大赛中,我们凭着一首老掉牙的《只要有你》竟然一路过关斩将进了决赛,颁奖典礼上他抱着我整整转了三圈。
人人都说我们在恋爱。
他单手揽过我的肩头,笑得一脸坦荡,“是的,我们在一起了,欢迎大家十年后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他的表情太过无害,让我不敢升出半点非分之想。在短暂的震惊之后,我装模作样地揽过他的腰,配合地说,“谢谢大家关心,我们特别好。”
和苏凯歌的传言如同调味剂一般在枯燥的高三里一晃而过,执着于这件事的只有一个人,秦姝。
课间,她约我在实验室见面,骄傲的模样像只孔雀,她开门见山,“你是不是在和他谈恋爱。”
我没有理她。
她开始生气,“如果是,马上给我分手!”
我笑了起来。
“岳米米你少得意,从小到大我想要的东西都会是我的!”
“拉倒吧。”我从头到脚打量了她一番,说,“你现在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我爸的,还好意思这样跟我说话。”
“你……”
她着实被我气着了,红着一双眼向我扑来,我迅速地躲开,只是没想到她并不在意我有没有躲开,只是在我面前半米远的地方直挺挺地向后倒去,带着一闪而过的冷笑,拉倒了许多玻璃仪器,发出刺耳的声响。
我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条件反射地去拉她的手。这时实验室的门被打开了,伴着零星的惊呼,我们维持着一个躺在地上一个微微弯身右手伸在半空的姿势。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被算计了,秦姝之所以选择在实验室见面,是因为这节课刚好是化学实验。
苏凯歌看到了这一幕,他在秦姝楚楚可怜的目光中,以为是我推了她。
“够了。”苏凯歌站在秦姝身边冲我大吼。真是好样的。我气得在心里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
“相信她是你这辈子最大的错误。”我冷眼看着眼前的两个人,那些原本戒掉的刻薄死灰复燃,“我如果是你,就算穷也要分辨是非,就算有英雄救美的癖好,也应该拜倒在公主脚下而不是贱人。”
话说到这,他紧握我的手一下子失了力气,缓慢地垂下,眉头拧出一个川字,“岳米米你真刻薄。”我说过的,贫穷是藏在舌低的毒,一触即发。它乘着我的刻薄直达苏凯歌的心脏,血肉模糊。
柒——迟来的恍然大悟
秦姝的腿受了伤,理所当然地霸占了苏凯歌车子的后座。多感人的一段曲折爱情,而我却成了这段伉俪情深中可有可无的插曲。
教室里的最后一排,我开始几近疯狂地学习,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屏蔽所有的流言蜚语,忽视掉秦姝挑衅的目光,维持着我岌岌可危的安全感。而和苏凯歌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泾渭分明。
紧接着,高三里的最后一次模拟如期而至,然后高考。
苏凯歌和我分到了同一间考场,我坐的位置刚好能看到他认真答题的侧脸,年轻而温暖。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苏凯歌在走廊里拦住了我,不由分说抱住了我,耳边传来同学的口哨声还有男孩好听的声线,“我讨厌秦姝。”
他说完仓皇而逃,留我一个人不知所措,甚至一度怀疑有没有过这样一个拥抱。
那个夏天过得真慢,妈妈不再歇斯底里地纠缠,协议离婚。我跟着妈妈搬出了小区,她失去过很多再也不能没有我。而爸爸也没有坚持娶秦姝的妈妈,我偶尔会去爸爸的大房子住上一段时间,他没有了当年的意气风发,他说他很爱我,我都相信。
据说苏妈妈改嫁去了南方,苏凯歌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气的大学,走的那天,我们谁都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想起苏凯歌,我会觉得他愚蠢得不可救药。只有在想起那个携手狂奔的夜晚,会感觉前方有光。我一直自以为是地认为帮助苏凯歌分清了是非,心安理得地度过了青春。
直到很久之后的一天,我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套独立的公寓,收拾旧物时翻出了一封小巧的信笺,夹在微微泛黄的涂鸦本里,孤单又倔强。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
夜晚有星光,像极了苏凯歌清亮的眼睛。
迟到的情书,迟到的明了。时隔多年,我像所有经历过成长的年轻女孩一样变得温柔,却终是难逃死死抱着回忆嚎啕大哭的命运。
亲爱的苏凯歌,谢谢你的善良与包容,也许你再也没有力气拥抱下一个浑身是刺的岳米米。我只是希望你能够做回爱情里越挫越勇的骑士,在以后无限漫长的岁月里越来越好。<E:\花刊\2015\03\围标.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