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供给和需求的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困境及路径
2015-03-11徐顽强
摘要: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供需模式是一个包括了中小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机构、企业服务对象三个主体在内的互动过程及相互间的供需关系。基于对该模式的建立和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制约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因素主要是科技成果的供给有限、面向中小科技企业成果的需求不足、科技中介调节供需平衡的作用弱化。只有从这三个方面入手,提高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和能力,构建完善的服务网络体系,规范科技中介市场,才能逐步提高中小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效果和效益。
关键词: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关系;基层科技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6-0103-06
中小科技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研究与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初始投资小,且具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获得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1]。它是基层科技管理的主体之一,承担着基层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以及创新成果应用的职责。当前,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量,科技成果转化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关键环节,其主要方式是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合力,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向传统产业转移和面向市场商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发展新兴产业。[2]在基层科技管理过程中,中小科技企业的成果转化进程和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地方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方向,同时对其他相关科技管理主体的活动产生交互影响。因此,开展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供需模式研究,深入剖析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探求以中小科技企业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路径,对基层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供需模式
以中小科技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涵盖了中小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机构、企业服务对象三个主体在内的互动过程,将这三个主体间的供需互动关系嵌入,即构建以中小科技企业为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供需模式(如图1所示)。
(一)中小科技企业与服务对象供需关系
中小科技企业以满足地方生产要求为主,因此其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辐射范围较小,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中小科技企业和其服务对象构成了科技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一方面,中小科技企业将其科技产品和服务直接提供给需求方,另一方面,服务对象将自身需求直接反馈给中小科技企业,帮助中小科技企业研发和生产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小科技企业与服务对象的互动过程中,中小科技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资源优势,不断将新的科技研究转化为具体的成果以创造市场需求,而不仅仅是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为目标。
(二)中小科技企业与科技中介供需关系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推广、资源整合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科技企业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各项优势资源,以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效益及整体的创新功效。中小科技企业将科技成果交由科技中介机构进行推广,不仅可以提高成果应用的针对性,同时可以使其自身专注于科技创新而非产品推广。科技中介在将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推广应用的同时,将用户意见和需求等信息进行整合,反馈给中小科技企业,并可以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市场调研、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合作等服务。
(三)科技中介与服务对象供需关系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中小科技企业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科技中介在承接中小科技企业科技产品与服务推广职能的同时,与中小科技企业的服务对象进行直接的沟通,不仅把符合市场需求、具体化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使用者检验,同时将服务对象的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尤其是在以中小科技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性科技成果的转化、使用过程中,科技中介机构对中小科技企业的信息供给更为重要。
二、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供给与需求困境
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供给有限是制约其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没有充足的科技创新成果,中小科技企业的成果转化就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从供给来看,影响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因素主要是科技创新意识薄弱、成果转化能力有限,转化资源配置不当。
管理视界每个栏目名称徐顽强:基于供给和需求的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困境及路径(一)科技创新意识薄弱
较大型科技企业而言,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力量薄弱,其中大部分的中小科技企业尚未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经营的理念依旧是为了生存而非竞争。在这样无长远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极少有企业注重自身的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
对于中小科技企业来说,科技创新是一项长期投入大、短期收益少的活动,且需要各方资源的支撑。在自身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中小科技企业多选择保守的生产型发展,而非研发型发展。此外,中小科技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所要面临的风险也要高于其他大型企业。一方面,中小科技企业在进行科技创新时,囿于资源有限,只能专注于某项技术进行研究,而非系统研究,且一旦失败就将导致企业自身的失败局面。另一方面,中小科技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样面临困境,资金缺位带来的专利保护困难和人才流失也使中小科技企业不愿意较多的涉及科技创新领域。
(二)成果转化能力有限
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由技术研究转化为市场产品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依靠自身力量,二是采取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合作的方式。
对中小科技企业而言,依靠自身条件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挑战很大,不仅需要各方面资源的充分配合,同时对企业自身的协调运转也有极高的要求。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以知识创新为成长基础的高新科技及其产业化的发展,要求科技成果不断实现转化,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众要素中,最积极能动和最具创造力的要素是人。[3]然而,我国中小科技企业中的优秀人才数量有限,在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上也受限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各种问题,因而直接影响到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而且,中小科技企业保护自己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能力有限,因此在商业化的道路上也是困难重重。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通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但中小科技企业与科技中介的合作依然有限。首先,中小科技企业在选择科技中介时会结合考虑自身的资金条件,不会与大型的科技中介进行合作。但运作机制不健全的科技中介同时无法为中小科技企业的产品市场化带来较高的效益,最终导致合作失败。其次,水平高、实力强的科技中介往往选择与大型企业进行项目合作,中小科技企业遭到冷遇。
(三)转化资源配置不当
除了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意愿和能力不强外,外部环境和资源的配置同样影响到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和效益,主要包括了资金不足、政策环境倾斜、信息资源短缺等方面的因素。
由于中小科技企业的资金少,经营能力有限,因此无法得到充足的科技创新融资。以下(表1)反映的是2008年-2012年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所资助的项目在执行期间新增资金来源情况,由表可以看出,尽管有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基金的资助,企业自筹资金仍占新增资金的绝大部分,金融机构贷款和地方创新资金所占比重相对较低。
我国目前建立的贷款担保机制同样因为中小科技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信用等级而效果不理想。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方面尚未健全,尽管在顶层设计方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一些政策细节上依旧较为薄弱,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整体上是倾向于大企业的。在信息方面,中小科技企业多处于封闭式的发展状态,信息获取渠道单一,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科技创新信息,因此导致中小科技企业无法整合融资、科技人才、技术等信息。
有学者从科技创新主体的角度出发,认为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就是指相关主体进行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能力,具有如下特点:需求方具有创新主体意识,科技成果的引进最终以提高自身研发水平为目标;具有较高的消化吸收能力,转化成本较低,风险较小;能结合自身市场实际,以市场需求为标准,选择更适合的成果。[4]本文则从经济学的“需求”概念出发,将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需求界定为来自于服务对象的一种意愿和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后者对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消费倾向和消费能力。这两个指标都可以反映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效果和效益。那么,在需求方面,影响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主要有哪些呢?
第一,科技成果需求诱导不足。由于自身资源的限制,中小科技企业在专注于某项科技创新研究时,无法兼顾科技产品的市场营销,导致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发展并不理想。在进行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的营销时,需要将产品及服务的特点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突出特色。然而,中小科技企业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限,其产品的创新性和区别度也较低,在营销中很难得到服务对象的关注。同时,信息渠道的单一也使得中小科技企业的产品营销渠道和方式十分有限,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第二,企业科技能力认同度低。“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是科技产业化的根本动力。因此,服务对象对中小科技企业科技创新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是源自于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供给。由于我国中小科技企业在主观能力和意愿、客观环境上的诸多制约因素,导致其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给服务对象带来的效果和效益并不明显,因而后者对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认同度相对较低。
就大企业而言,充足的资金及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使其在科技创新上取得的成果相对较多,且科技成果转化度也较高,因而科技转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显然高于中小科技企业。在此情况下,科技服务对象会更加认同大企业所提供的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中小科技企业由于自身各方面的资源限制,科技创新意愿和能力较低,最终导致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有限,无法赢得市场和服务对象的认同。市场需求的下降也进一步制约了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供给。
三、科技中介调节供需平衡作用的弱化
在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过程中,科技中介发挥着平衡企业与市场的科技产品及服务供需关系的作用。科技中介可以根据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求,整合大学、科研机构等其他科技创新主体的资源,比如人才、设备,实现共同开发急需的科学技术和项目。在德国,中小企业通过这种方式研究并注册的专利技术占到了2/3;美国中小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后所完成的创新项目也占70 %以上。[5]然而,目前我国的科技中介与中小科技企业、服务对象的结合还很有限,除了外部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也与当前科技中介存在的作用消极性有关。
(一)信息反馈时效差
通过优质的科技中介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来求生存、求发展,合理合法地扩大自己的科技中介服务,是科技中介组织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关键之所在,而依附性强、体制的独立性差、开拓发展的动力机制缺乏的科技中介组织则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6]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附于政府部门的,独立性较差。因此,部分科技中介存在缺乏市场意识、竞争意识的问题,经营管理效益低,无法满足中小科技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需求。
科技中介在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具体作用之一就是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将供需双方的资源和信息进行整合。然而由于其缺乏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信息渠道的建立单一且有效性低,无法及时有效的将源自于服务对象的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同时,中小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在一定程度上是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中小科技企业在信息沟通中陷于被动,因而在沟通渠道有限、科技中介信息沟通意愿不强的情况下,中小科技企业无法获取有效的信息反馈以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效益。
(二)科技服务不到位
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复杂,这就要求科技中介要提供多元化、整体化的功能服务。目前,我国的科技中介的经营管理行为单一,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有的机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合法身份,“有牌无实”;有的专业水平不高,服务投入产出率低,缺乏必要的经营理念;有的挂靠在政府部门,在项目的评估、咨询等中介活动中弄虚作假,严重损害国家、企业利益[7]。这些因素都导致其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限制了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和效益。
一方面,科技中介没有建立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长期、稳定合作,因此无法形成专业化分工和网络化协作体系,最终限制了科技中介的功能扩展。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的科技中介的优秀人才资源有限,专业化水平较低,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服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无法满足中小科技企业的需求。
(三)科技供需结构整合不协调
科技中介作为连接中小科技企业与服务对象的桥梁,同时也连接了科技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只有将科技成果的供给和需求进行有效地整合,才能营造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提高转化效果和效益。
由于部分科技中介的专业性水平不高,且市场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不强,导致了其在整合科技成果的供给与需求时无法将二者进行有效匹配,最终不能实现科技成果资源的配置最优化。供给、需求的整合不协调与信息获取渠道的单一、有效性低关联性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挫伤了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积极性。
四、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路径选择
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路径和模式表明,中小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对象这三个主体的自身条件,及其之间的互动关系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以中小科技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从中小科技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意愿和能力、外部服务环境及市场需求是主要的制约因素,也是我国部分省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其中,广东省着力通过“资金加技术”、“政府引导加市场运作”的方式助力中小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武汉市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推行以“集合贷款”为核心的科技金融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集体增加信誉,增强企业成果转化能力;上海市以地方配套政策落实的方式,发挥中小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作用,扶持和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目前,天津市在扶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战略任务来紧抓和部署。首先,实施“一企一策”帮扶,帮助中小科技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深化与科技部、中科院等国家部委、大院大所、知名大学合作,促进更多科研机构、高端人才向天津聚集,同时创新商业模式,推动企业不断做优、做强、做大。其次,解决融资难题,充分利用金融创新产品,抓好科技金融超市和对接平台建设,推动高成长企业海内外上市融资。第三,抓好政策落实,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和 科技中介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由此看出,增强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完善外部配套服务环境、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果市场化发展是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重要方面。因此,将这些因素作为促进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入手点和突破点,可以提高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效果和效益,同时为基层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供支持。
(一)提高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市场化意识
中小科技企业需要转变“只为生存、不为竞争”的经营理念,注重科技创新和发展,制定依靠科学技术创新的长远发展规划。对于中小科技企业来说,首先要在考量自身资源和能力的条件下,确定科技创新活动的适当规模,保证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有资源支撑。其次,要合理评估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带来的风险,不能以牺牲企业效益为代价进行科技创新。
(二)增强中小科技企业满足市场科技需求的能力
中小科技企业只有将科技创新与市场相结合,才能赋予科技成果持久的生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及时有效的信息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才能保证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一是要在中小科技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鼓励、重视员工的科技创新活动。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科技奖励制度,利用该制度的认可机制、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四个典型机制[8]作用于企业内部员工,以提升企业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二是要加强中小科技企业对自身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为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在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中,注重与科技中介的合作,以获得专业化的服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为下一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源。
(三)构建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网络体系
外部资源的配置及健全的服务网络体系对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和效益至关重要。只有科技创新资金、政策环境有利、信息渠道多元且畅通,才能为中小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健全针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贷款担保机制,保证其能够得到充足的科技创新资金。二是要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条款,为中小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加强中小科技企业信息化建设,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以及时整合融资、科技人才、技术等信息。
(四)规范和发展面向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中介市场
科技中介是资源和能力不足的中小科技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支撑。规范面向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完善各类科技中介组织机构,是中小科技企业有效进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的重要条件。首先,要提升科技中介的核心业务能力,重点扶持本地区专业性强、规模大、威信高的科技中介机构。其次,引导科技中介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树立服务品牌,切实为本地区的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服务。第三,政府部门要对较小规模科技中介的发展进行规范和指导,以科技中介的行业标准对各类中介机构服务进行评估,以促进其提升自身发展能力。
结束语
中小科技企业是最具活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群体,代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明确和剖析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构成,并将其作为加快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至关重要。从供给和需求的视角来看,首先,中小科技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方,成果供给自然受到其自身意愿和能力的制约。其次,中小科技企业的服务对象作为科技成果的需求方,其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及对中小科技企业的不信任也会限制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再次,科技中介作为平衡中小科技企业成果供给与市场需求的第三方,存在着服务不到位、需求整合不协调等问题,同样有碍中小科技企业的成果转化。因此,提高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的效果和效益,就要在对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中各主体间供需互动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以增强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果市场化发展、优化外部服务环境为抓手,最终实现中小科技企业创新成果转化的供需平衡和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之明,卢有杰.项目管理引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2000.
[2]万钢.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J].求是,2011(13).
[3]陈俊.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4]马扬,陈刚,孙剑峰.科技成果转化的阻滞分析及政策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00,18(2).
[5]谢静,徐小钦.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科技中介运作模式研究[J].科学学研究,2004,22(6).
[6]徐顽强.科技服务中介发展障碍的原因分析[N].光明日报,2005-1-4.
[7]张仁开,张剑波,杨耀武.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科技与经济,2007(1).
[8]徐顽强,何菲.科技奖励制度促进自主创新战略的作用机制研究[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1(8).
责任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