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探析
2015-03-11王春婷毕莹
王春婷 毕莹
摘要: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固定资产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无法满足事业单位财务发展的需要,为此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在新会计制度的指导下,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成为事业单位关注的重点,本文指出了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近些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财政部于2012年12月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新制度借鉴了企业核算固定资产的方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这对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起到了指导和促进的重要作用。
一、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变化
1.固定资产的确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升,原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已经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因此新的制度将一般设备的单位价值从原来的500元以上调高至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的单位价值从原来的800元以上调高至1500元以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起点提高了,缩小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从而相对减小了固定资产的管理难度。
2.固定资产的分类。新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共分为六大类,将原来的“一般设备”改为“通用设备”类;将原来的“图书”改为“图书、档案”类;将原来的“其他固定资产”改为“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类,新会计制度的分类更为规范和明确,从而使事业单位更有针对性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新会计制度创新性的引入了“虚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为此设置了“累计折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应对固定资产(文物、动植物和图书档案除外)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计提折旧的规定有利于对于事业单位的资产价值消耗情况进行准确的反映,不但避免了旧制度下固定资产虚增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弊端,而且促使事业单位逐渐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固定资产管理理念。
4.新会计制度增加了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的任务,这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纳入到对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和职工的绩效评价中去,这样才能使单位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
1.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不规范。部分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购置前缺乏相关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购置计划往往带有人为因素,如为追求更好的办公条件,任意增加资产,或提前更新正在使用的资产,导致尚能使用的部分资产处于闲置状态,重复购置等现象在个别地方比较突出。
2.缺乏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事业单位部门管理职责不清,缺乏对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由于使用部门未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导致固定资产在保管、使用、维修等方面也未做到位,致使资产闲置、流失现象的发生。
3.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不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事业单位既没有请专人对待报废资产进行必要的鉴定和评估,也没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是随意进行处置,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现象
账实相符是事业单位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主要有:一些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过程中,仅对单价满足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资产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而对于其购置的单件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办公桌椅等)却未按规定在固定资产账面进行反应;一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原因违规建造或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计入或只是部分计入固定资产账;一些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入账发票信息与实际购入资产的信息不一致;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有些已经损毁,有些已经报废,有些甚至已经无法找到实物,但是没有及时的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态进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进行具体管理。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价值数据大部分是由具体使用部门提供的,一些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原因未能抽出太多时间牵头组织资产清查小组去实地验证,定期或不定期的资产清产工作未能很好的开展,有的开展了固定资产的清产工作,但只是抽查其中的一小部分,数据不够全面、真实和准确,进而造成事业单位家底不清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事业单位难以开展部分固定资产的报废和盘亏损失的申报工作
按照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制度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报废要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报损审批表》,在审批表上要注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购入时间、购入时的入账价值等内容。由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已到报废年限或早就过了报废期的固定资产无法在账上找到原值,使得审批表的相关内容无法填写,导致一些固定资产无法按正常程序进行报废,造成一些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一些低端打印机和计算机等)扔在账上挂着。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有账无物(盘亏)问题,只要金额不大,一些事业单位总是对其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原因是相关资产盘亏理由不详,在申请材料中无法对盘亏原因给出合理的解释,一旦上报担心上级主管部门因此事给予相关的处罚,不上报主管部门也不会派人来查,所以导致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盘亏问题采取消极的应对方式,进而造成一些找不到实物的固定资产扔在账上挂着。
(四)事业单位缺乏对固定资产信息的动态管理,未实现信息共享
一些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的信息管理上存在漏洞,没有实现对固定资产信息变动(如购置、入库、领用、维修、处置等)进行实时、动态化管理,进而使相关部门之间由于固定资产信息不对称导致信息脱节的现象,容易造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浪费和流失等一系列问题。
(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会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如无固定资产明细账;无固定资产领用、报废台账,或有相关台账但登记内容不全;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不符等现象。存在上述问题的最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相应完善的管理制度。一些事业单位由于缺少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而没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处置等行为无章可循,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而有些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是大都不完善,使得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导致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应措施
(一)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增强事业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意识,使其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解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关键,领导的关注可以使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使单位每一名员工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并树立爱护固定资产的思想理念,进而促进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事业单位应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文件,并定期派他们外出进行培训学习,交流固定资产管理经验,把各级资产管理员培养成固定资产管理能手,同时为更好的调动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需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中,将有关人员的考核与其负责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对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监督,并将结果与薪酬考核挂钩,这样即可实现固定资产有人、有效的管理。
(二)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由于固定资产占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的比例较高,固定资产管理是事业单位各项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需专门设置一个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来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建立由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组成的三级管理模式,明确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分工和职责,且除了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需要配备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外,具体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也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来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负责,进而有利于开展固定资产日常的验收、保管和处置等工作。固定资产的三级管理模式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态管理和实物形态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样有助于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账、卡、物三者相符。
(三)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固定资产处置政策
国家相关部门或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健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出台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大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问题的核销处理工作。例如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盘亏,财政部门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允许事业单位对这部分有账无物固定资产(相关第三方已出具专业鉴定意见)进行免责性、一次性的打包报损,事业单位就不会像以前那样对固定资产的盘亏采取消极不理的应对方式,而是会积极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损的申请。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工作会做到经常化和及时化。
(四)构建与财务固定资产模块相联系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化程度是影响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关键所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需使用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固定资产动态化、信息化,以及精细化管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信息全部上传到网络管理平台上,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具体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可以同时使用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这样便实现数据资源的实时共享,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固定资产管理的一系列问题。此外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还需配有固定资产条码打印机和扫描机,固定资产贴上条码标签,年底仅需扫描条码便可以快速、准确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实现固定资产的科学化管理。
(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力保障。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系列的关于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日常维护,处置以及清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且对于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要进行事前的预算和分析,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可行性、经济性和科学性的论证,不能随意和盲目的采购;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要实行登记验收制度,要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前的完好性及安全性,促进其在科研、服务过程中发挥最大作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需要资产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处置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并邀请第三方出具专业鉴定意见,确保资产处置科学合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制度,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固定资产是否存在短缺,实现账、卡、物的检查,为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提供依据,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结束语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庞大的工程,虽然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为单位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方向,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契机,认真分析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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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