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址、结构、装饰及图案对建筑的意义
2015-03-11邹伟民
王 婷 邹伟民
(重庆师范大学,重庆 404100)
1、建筑择址最佳风水
正如《阳宅撮要》所说的:“凡阳宅须地基方正,间架整齐,若东盈西缩,定损丁财。”因此一个建筑必须选择最佳风水位。一般的建筑朝向都会选择坐北朝南,这样的方位不但通风、采光好,而且还能避北风。人们觉得建筑应该吸天然灵气,赏美丽风景。因此在风水中,除了建筑为主体外,最重要的就是山、水。山的稳重、水的财源,俗话说依山傍水背靠山前有水一切都能兴旺发达。青龙、白虎则是对周边环境的修饰性完善,寓意着生活将会更加美好。每一事物都会有灵气所在,由此说明人们相信气的重要,一栋好的建筑,必须有优美的环境,充满灵气,气的流动就会产生所谓的气场,有了气场才能充满活力、充满干劲。
2、建筑结构多样式
常见的建筑结构有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等,以建筑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众多类型,其中最有特点的应当是按地域来分的北方建筑结构和南方建筑结构。
南北方建筑的差异首先体现在地域环境方面。受气候光照影响,北方建筑强调的是光线的利用,南方更强调的是建筑通风的功能,促使南北建筑中布局设计、门窗设计和院落设计的不同。北方追求阳光,故其建筑的方位十分重要,大多是坐北朝南的方位,而且楼与楼之间的间距也是科学测量,以求对光线的最大接受度。南方建筑,较多以扩大建筑空间、增加门窗数量为主来强调通风。
在院落设计方面,北方多庭院,院落设计较为丰富,以种植植被为主,种植粮食为辅。南方院落多与居住区域相通,多以盆栽花卉填充,发挥其美观绿化的功用。
其它方面,北方多地下室设计,南方多利用阁楼空间;北方风大,季节差异大,故房顶平、房子矮,南方多雨水季节,房顶尖。
不管是北方建筑或是南方建筑,不同的建筑特色都体现出中国建筑的发势是人与自然的结合,追求建筑本身与自然和人文性的统一,共同实现建筑地域性和时代性的特征。
3、建筑装饰艺术
建筑上的装饰艺术直接体现出了艺术家的聪明才干。他们对颜色的信仰,雕刻技术的要求,以及题材的选取都有一定的追求性。就颜色而言,哪种颜色应该用在哪一部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美化的效果,还必须从虔诚的信仰角度出发。人们自古相信“五行”,阴阳五行即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颜色也与五行相配。白配金;司西方,象征秋季。青 (包括蓝、绿)配木;太阳自东方升起,给人间带来恰适的温暖和持久的光明。黑配水,司北方;象征冬季。红配火,司南方;象征夏季,红色有富蔗的寓意。黄配土,司中央;象征三伏时节。在雕刻技术方面,艺术家们始终追求一种完美的态度,他们把灰塑、陶塑、木雕、石雕、砖雕、铜铁铸、彩绘与对联书法都做到精湛绝伦、炉火纯青。在装饰题材上,大多分为吉祥图案、山水景观、戏曲人物、鸟兽花卉。建筑装饰的题材与内容,通过不同的纹样与图案表达出了丰富的内涵和寓意。吉祥图案一般选择龙、凤、龟、麒麟、狮子等;戏曲人物主要是民间故事为主,如神话传说、历史故事、小说演义等;山水景观基本都是根据当地人文风貌和自然景观而定,直接表现出人们现实生活风景风貌;鸟兽大多选择仙鹤、狮子、大象、蝙蝠等,以及梅、兰、竹、菊植物这一类。
4、建筑吉祥图案
吉祥图案是中国传统建筑和现代建筑中的重要部分。吉祥图案包含着传统文化的内容价值和精神涵养。从古代建筑上的龙图案,到盛唐优容华贵的牡丹,再到明清的岁寒三友,都以建筑图案的表现方式为依托,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传统建筑上的吉祥图案,多从神话故事、民间传说等题材中,通过谐音、象征等手法,创作出艺术形象与吉祥寓意相恰和的图案。能够形成特定艺术形式,并被广为流传的吉祥图案,必定是符合大众审美价值的,迎合社会群体的生活需要。如中国传统的祥禽瑞兽,古代建筑门旁多立石狮浮雕,意欲为趋吉避凶、迎福纳喜。
一些草木花卉往往与吉祥观念悄然契合,像牡丹多“富贵”“吉祥”之意,多刻于厅堂、走廊。梅兰竹菊以其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以励志奋发的激励。灵芝多刻于窗台之上,具有长寿、健康的寓意。
神仙人物的塑造是以人自身为蓝本。建筑中比较常见的题材是福禄寿三吉星日常生活中人们喜欢把福禄寿作为幸福、吉利、长寿的祝福,较常出现在门板木雕和墙面上。还有历史悠久的文字符号,这神秘的符号,是用简单的线条形成的简练的形态,借以传递丰厚的情感,像雷纹、云纹、龟甲纹等,直至现今都常出现在门窗、砖雕、围栏上,成为一系列独特的图案装饰符号。
无论在传统建筑还是现代建筑中,吉祥图案始终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象征意义,表达人们深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大众寄托理想、传递愿望的重要媒介,是建筑生命的体现。
[1]林国雄.易学易用八宅风水. [M]太白文艺出版社.1999,10(1).
[2]李祖定.中国传统吉祥图案[M].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89,10(1).
[3]柳肃.古建筑设计 [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