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粤闽入围第二批自贸区试点
2015-03-11
中国总会计师 2014年12期
第二批自贸区试点名单浮出水面。12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上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加快制定完善负面清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要求,一是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再推出一批扩大开放举措,并将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二是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三是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会议要求抓紧制定新设自贸园区具体方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津、粤、闽三地扩围是出于对自贸区的差异化探索,其中,天津主要针对高端制造业开展金融创新和进出口贸易便利,辐射带动环渤海地区经济圈;福建则依托地理优势,主要发展台海贸易;广东将瞄准港澳,以粤港澳合作、区域联动的方式拓展商贸以及进一步尝试金融创新开放。有业内专家判断,津、粤、闽三地自贸区,在投资管理制度上同样会复制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模式,简化行政审批,在内容上会相对更精炼,更突出区域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