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定力在心中
2015-03-11任红禧
任红禧
人物小传:
梁智博,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因工作业绩卓著,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并荣立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2014年8月初,梁智博结束了参加工作18年来的头一回带薪休假。尽管只有两周时间没去单位,她心里却像长了草一样,“有好几个案子在那儿堆着,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能让她“踏实”的地方就是那间陈设简单的办公室。陆续更新的卷宗和待她审签的判决书占据了办公桌的大部分。过去十年里,除了2400余起案件在这里审结,她还创造了一项年审结民事案件的全市纪录——535件。
当然,她并无意追求这样的数字记录,只是她更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情:“案子多压一天,当事人就一天不能安心。”同时,另外一个数字也是她无意追求而组织上又没有统计的——拒绝“收礼”的次数。
2010年,梁智博负责审理一起股权纠纷案。一天,原告李某来到她的办公室,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露出讨好的一笑,希望她在判决中能“照顾一下”。梁智博面色顿时凝重:“你依法诉讼,我依法审理,不是我想怎么办就能怎么办,谁也左右不了案件结果。”
“那我明白咋回事了!”李某言外之意是梁智博收了被告更大好处。梁智博听罢,并没有戏剧化地“拍案而起”“义正辞严”,而是埋头看起了卷宗。因为这样的事儿她见得多了,唯一能让人信服的,是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是李某胜诉,他羞愧地找到梁智博说:“是我想错了。”
然而,有时“拒礼”又是一个艺术活儿,要高端、大气。
2011年年底,农民王某带几个村民到城里包了点儿活儿。活儿干完了,发包方却赖着不给工钱,王某便向红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王某讨薪未成,交不起诉讼费,法院同意他暂缓交费。
一天,王某礼貌地敲开了梁智博办公室的门,将一沓材料放在她的案头便转身走了。梁智博翻开材料一看,里面竟夹着2000块钱。原来,王某受到一个“好心人”点拨:“不给法官‘意思一下,官司还想赢?”
“诉讼费都没钱交,居然还想着送礼!”梁智博这个气啊,抄起电话就想把王某叫回来,可转念一想,“这是他心里不托底啊。要把钱直接退了,他该更心慌了。”
案子审结后,梁智博管赢了官司的王某要300元钱,说替他交诉讼费。可王某拿到收据一看,上面的数额却是2300元。
“梁法官,不对啊,我只给了你300块钱,这收据咋成2300块钱了?”
“你之前不是还给过我2000块钱吗?”梁智博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能来法院,说明人家是信赖法官的,那法官就必须拿出让他们信服的样儿来。”这是梁智博始终坚持的信条。
2013年年底,一对姐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发生纠纷,妹妹将姐姐告上法庭。
原告本来证据充分,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听说姐姐走了法官的“后门儿”,便怒气冲冲地闯到梁智博的办公室,先是破口大骂,继而用话“敲打”:“你们背后那点儿事儿,我全知道!”
梁智博冷静地听她说完,依旧用平和的语气说:“你为什么宁愿相信那些捕风捉影的话,也不相信法官呢?我也不说啥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我们总得为自己的饭碗、为自己的名声考虑吧。”
“我等着呢,看你怎么个判法!”原告愤愤地走了。
等判决结果一出来,原告拿着胜诉的判决书,惭愧地向梁智博道歉:“是我错了,不该把您往歪了想。”
“大多数老百姓一辈子可能都不会到法院打一次官司,对法院的了解多是道听途说,他们就是通过法官收不收礼的传闻来断定是否公正的。”梁智博常说,“要把写在纸上的‘司法公正变成老百姓的共识,必须从法官‘拒礼开始。”
(根据受访者要求,文中涉案当事人姓名均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