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食官考
2015-03-10杜小钰
杜 小 钰
(金陵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8)
秦代食官考
杜 小 钰
(金陵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38)
摘要:根据出土文献材料对秦代的食官设置进行详细考证,并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对之进行归类、比较,据此可了解秦代食官的设置情况。
关键词:秦代;食官;设置
历代王朝的宫廷膳食、祭祀之享等皆由食官①掌管。《周礼·天官冢宰》记载周代的食官有膳夫、庖人等。有学者统计《周礼》所载食官有55种之多,体系庞大,且各食官执掌分明[1]。《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汉代食官有太官、汤官、导官等,而有关秦代的食官设置并没有专门的文献记载。由于汉承秦制,尤其在职官设置方面,汉代大量采用了秦代的设置,因此后人对秦代职官的了解往往参考《汉书·百官公卿表》。但秦汉朝代不同,在传承时亦有变异,需要对两个朝代的职官进行更为细致的比较研究。
秦出土文献如金文、玺印、封泥、简牍、陶文等包含有丰富的职官信息,为秦代职官研究提供了珍贵史料。不少学者对这些出土文献中有关食官的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有代表性的是朱德熙、裘锡圭《战国铜器铭文中的食官》和罗红侠《青铜器铭文中的食官考》等。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材料对秦代食官设置进行更为细致的讨论。
一、奉常所属食官
奉常是掌管宗庙社稷祭祀的职官,为秦诸卿之一。《新书·辅佐》载:
奉常典天,以掌宗庙社稷之祀,天神地祇人鬼,凡山川四望国之诸祭,吉凶妖祥占相之事;序礼乐丧纪,国之礼仪,毕居其宜,以识宗室,观民风俗,审诗商,修宪命,禁邪言,息淫声;于四时之交,有事于南郊,以报祈天明。故历天事不得,事鬼神不序,经礼仪人伦不正,奉常之任也[2]。
在秦封泥中,有一枚“奉□丞印”的官印,学者认为其应为“奉(常)丞印”[3]110。如是,此枚应是奉常副手奉常丞的官印。《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4]726
由于奉常执掌宗庙社稷的祭祀,祭祀自然少不了食物,因此其属下有专门的食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载:汉代奉常属下食官有“太宰”“诸庙寝园食官令长丞”和“廱太宰”。“廱”乃地名,即雍,在汉代三辅之一右扶风境内。如淳注曰:“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颜师古曰:“雍,右扶风之县也。太宰即是具食之官……”[4]726-727
据此,秦陶文中所见“丽山飤官”也当为秦奉常所属食官。1981年,秦始皇陵考古队在秦始皇陵西侧的一处建筑遗址(即“丽山飤官”遗址)中发掘了大量带有文字的陶器,有几个陶器盖上刻有“丽山飤官”“丽山飤官左”“丽山飤官右”等字样[5]。陶文中的“丽山”即秦始皇陵墓所在地,《史记·秦始皇本纪》:“九月,葬始皇骊山。”[6]265“飤官”即“食官”。《说文·食部》:“飤,粮也。从人、食。”段玉裁注:“其字本作食,俗作飤,或作饲。”[7]“丽山飤官”则是掌管秦始皇陵寝饮食的职官。《后汉书·百官志》:“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时节祭祀。’”注解引《汉官》曰:“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李贤等案:“食监即是食官令号。”[8]“丽山飤官左”和“丽山飤官右”表明秦在丽山陵园设有左、右两个食官。此外,在遗址分别出土陶器残片“(丽)山厨”和“六厨”[5],表明它们当是“丽山飤官”属下厨官,“六厨”亦表明丽山设置有多个厨官。
二、少府所属食官
少府主掌山海池泽的税收,为秦诸卿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载:
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4]731。
秦出土文献所见“少府”颇多,秦封泥中有“少府”[9]和“少府干丞”[3]133,“少府干丞”当是少府“六丞”之一。少府兼管皇室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医疗、膳食、宫室修造、手工业制造、侍奉等。秦青铜器“二年少府戈”:“少府,二年作。”[10]66“少府矛”:“武库受(授)属邦。少府。”[11]由铭文可知两兵器皆为少府所造。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汉“少府”所属食官有“太官”“汤官”“导官”和“胞人”。颜师古注曰:“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导官主择米。”又曰:“胞人,主掌宰割者也。胞与庖同。”[4]732
秦出土文献所见“大官”“御羞”等当是秦少府所属食官,下文将分别加以考证。
(一)大官
大官掌管皇帝膳食及宴享之事,是宫廷重要的食官,在出土的秦封泥中有“大官”[12]“大官丞印”[9]“泰官丞印”[3]134“大官斡丞”[12]与“泰官库印”[3]135。在古汉语中,“大”与“太”“泰”通,“大官”“太官”与“泰官”实为同一职官。“大官丞”和“大官斡丞”当是大官之二丞,“斡”表主领。《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注引如淳曰:“斡音筦,或作幹。斡,主也,主均输之事,所谓斡盐铁而榷酒酤也。”[4]731“大官斡丞”与上文的“少府干丞”相类似。
“大官库”当是大官之库藏。秦铜“大官盉”铭曰:“大官。四升。”[13]表明此盉当为大官供食之器,亦当为“大官库”之器。
《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大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14]据此可知,主管宫廷膳食的大官要接受严格的考核。
(二)御羞
御羞是为皇室采办珍馐的职官,在出土的秦封泥中有“御羞”[9]和“御羞丞印”[3]163。《汉书·百官公卿表》:“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铸钱皆属少府。”注引如淳曰:“御羞,地名也,在蓝田,其土肥沃,多出御物可进者。《杨雄传》谓之御宿,《三辅皇图》御羞、宜春皆苑名也。”又引颜师古曰:“御宿,则今长安城南御宿川也,不在蓝田。羞、宿声相近,故或云御羞,或云御宿耳。羞者,珍羞所出;宿者,止宿之义。”[4]735-736御羞是为皇室采办食材的职官,亦当归之为食官。
(三)吴炊
在考古出土的秦封泥中有“吴炊之印”[3]238,“吴”与“虞”通,学者释“吴人”为“虞人”[15],虞人是掌管山泽苑囿的职官。《周礼·夏官·大司马》:“虞人莱所田之野。”贾公彦疏:“虞人者,若田在泽,泽虞;若田在山,山虞。”[16]《左传·昭公二十年》:“十二月,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杜预注:“虞人,掌山泽之官。”[17]“炊”有烧火煮食之义,《战国策·秦策一》:“归至家,妻不下紝,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高诱注:“不炊饭也。”[18]《史记·淮阴侯列传》:“常数从其下乡南昌亭长寄食,数月,亭长妻患之,乃晨炊蓐食。”[6]2609据此我们认为,“吴炊”也为食官,主制山泽苑囿之特产。周晓陆,路东之认为“吴炊”是为皇帝烹制野味之职署[3]239,此说也有一定的道理。少府主山海池泽,而“吴炊”当是少府属官。
三、詹事所属食官
詹事是掌管皇后和太子家事的职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廐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廐、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属焉。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景帝中六年更名长信少府,帝元始四年更名长乐少府。”注引应劭曰:“詹,省也,给也。”又引臣瓒曰:“茂陵书詹事秩真二千石。”亦引颜师古曰:“皇后、太子各置詹事,随其所在以名官。”[4]734
长沙楚墓出土的两件漆器为了解詹事一职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一件为“二十九年太后漆樽”,漆樽为铜质圈足,圈足底外有一方框,框内针刻有四行铭文,方框的左上方有一横书“长”字,李学勤认为是“长沙”的省略,是漆器的使用地名[19]。裘锡圭指正漆器铭文是秦国文字,而不是楚国文字,并认为“廿九年”是昭襄王二十九年,“大后”则为昭襄王的母亲宣太后[20]。随后,李学勤也释读出了铭文中最关键的“詹事”二字,整篇铭文释文为:
廿九年,大(太)后
詹事丞向,
右工币(师)象,
工大人台[19]。
另一件为“十七年太后漆盒”,盒无盖,器形如钵状,口沿和圈足部分镶套铜扣箍,圈足底外有一长方形方框,框内针刻有四行铭文,文字刻写得十分清楚,释文如下:
十七年,大(太)后
詹事丞
长,工师歊
工季[21]。
龙朝彬认为“十七年太后漆盒”为秦昭襄王十七年(公元前290年)宣太后詹事主造之器[22]。依据上述两件器物的铭文,我们可以确认秦在战国晚期昭襄王时已经设有“詹事”一职,“太后詹事”则是专管太后宫事的职官,“太后詹事丞”为太后詹事的副手。秦“太后詹事”专设有“工师”,制造太后用器。
依据上文《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詹事属官和秦出土文献,秦詹事所属食官当有祠厨、食官和私官等,下文逐一考证。
(一)祠厨
在秦封泥中有一枚“祠厨”之印,王辉先生释读为“祠祀厨官”之印[23]151。在秦封泥中也有“祠祀”之印[3]179,祠祀是詹事属官,主管皇后、太子祭祀之事。“祠厨”当是掌管秦皇后、太子祭祀供食的职官。
(二)食官
在秦封泥中有“食官丞印”[3]180,食官为詹事属官,掌皇后、太子之膳食,“食官丞”为“食官”之副手。在秦出土文献中,亦见专掌皇后之膳食的“私官”(详见下文),据此我们认为“食官”可能是皇后食官之长。
(三)私官
在秦封泥中有一枚“私官左般”印[12],古代职官分左右,可推断出还应有“私官右般”。“般”读与“班”同,表班次或次序。“私官左般”和“私官右般”当是将“私官”分成不同班次进行服务的食官,与“丽山飤官左”和“丽山飤官右”的分类性质相同。
(四)邵宫私官
秦铜《邵宫私官盉》:“邵宫私官,四斗少半斗。私工工感,廿三斤十两。”[10]193“私官”为皇后食官,“邵宫”当是皇后所居之宫。“邵宫私官”则是“随其所在以名官”,主管邵宫皇后膳食。王辉先生认为:“铜铭中的“私工”是‘私官工师’之省文。”[10]16由此可见私官也兼造器物。
(五)中羞
在秦封泥中有“中羞”[9],王辉先生认为,“中羞”之“中”指皇后之宫,“御羞”之“御”指皇帝御用,二者分别是为皇后和皇帝采办珍羞的职官[23]162。如是,“中羞”则是为皇后采办食材的职官,也可归类为皇后食官,也是詹事属官。
(六)中行羞
在出土的秦官印[27]和封泥[3]166中分别见“中行羞府”印,王辉先生认为,“中行羞府”当是后妃之宫派驻在外的采办机构,犹京外置宫称行宫[23]162。如是,“中行羞”当是为后妃采办珍馐的职官。
四、结语
综上所述,秦代的食官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奉常所属食官,主掌祭祀供食及帝王陵寝食事;第二类是少府所属食官,主掌帝王之膳食;第三类是詹事所属食官,主掌王后和太子之膳食。秦代食官设置考虑周密,分工精细,一些重要的食官如大官、私官等亦兼造器物,而且其也要接受严格的考核。秦出土文献所见食官,部分可与《汉书·百官公卿表》等所载职官相印证,证明了汉对秦职官制度的继承,但部分已无文献记载,它们展现了秦食官设置的细节及秦汉不同之处,据此可基本了解秦食官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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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海霞)
On Food-Serving Officials of Qin Dynasty
DU Xiao-yu
(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Nanjing 210038, China)
Abstract:This essay did a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food-serving officials of Qin dynasty in terms of excavated documents, and provided a classification and comparison for these officials according toHanShu·BaiGuanGongQingBiao(OfficialTablesofHanHistory). Thereby, we can get a comprehension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food-serving officials in Qin dynasty.
Key words:Qin dynasty; food-serving officials; settings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5SJD229)
收稿日期:2015-08-03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31X(2015)04-0050-04
作者简介:杜小钰(1979-),女,宁夏隆德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①本文讨论的食官是依据职能划分出的一类职官,一般不作为专门的官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