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15-03-10
职业技术教育 2014年3期
2013年6月3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分担比例分省确定。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