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
2015-03-10
职业技术教育 2014年3期
入选理由 明确进一步提升技能大赛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全国大赛的办赛机制、提升技能大赛与产业发展相同步的水平的规划目标,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原则,指出未来三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发展方向,提出构建大赛体系、完善赛事制度、提升赛项水平、健全赛事组织的主要任务,为地方和职业院校组织比赛提供重要参考和指导,对“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主要内容 充分发挥全国大赛的品牌优势和宏观指导作用,完善全国大赛体系。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举办好全国大赛;联合(委托)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好全国性职业院校特色专业技能比赛;支持举办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和全国大赛选拔赛;鼓励职业院校举办校级学生技能竞赛和省赛选拔赛。界定参赛资格。高职参赛选手应为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中职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技能比赛均应根据比赛的内容或核心技术技能确定赛项名称,不以工种名称直接命名赛项;以岗位或目标任务要求的技术技能综合(组合)运用水平、比赛任务完成质量以及选手素质水平为评判依据,设计比赛的形式、内容和设置奖项;团体赛须包含对团队合作水平的考察内容;逐步杜绝以单一技能作为比赛内容的奖项设置和赛项设置,减少团体赛和个人赛混合设奖。成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逐步承担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的部分具体工作。建设专业化的赛事管理团队。加强大赛核心专家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