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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修身 以法育人

2015-03-09师晓丹贾玉洁

亚太教育 2015年1期
关键词:法学信仰法治

文/师晓丹 贾玉洁

尚法修身 以法育人

文/师晓丹 贾玉洁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对于我国法治事业的建设和对大学生本身素质的培养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大学生现状的分析,并结合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和社会环境给出了法学教师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具体建议。

法治;法律信仰;大学生;教师

一、引言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作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高层治国理政的共识,未来中国必是法治的社会。为使大学生能够顺利融入现代法治社会并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法学教师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言传身教将法律信仰传递给广大学子,尚法修身,以法育人,为祖国的法治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二、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必要性

宏观层面,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有利于国家的法制建设。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所说的“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可见徒有良法不足以实现法治,还需要社会大众都能自觉遵守法律。伯尔曼在其《法律与宗教》一书中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因而法律信仰的建立是实现法治关键的一环。如果我们的大学生都能树立法律信仰,让法治成为其内心所追求的价值目标,那么随着参加工作便会将这信仰带到社会各行各业,从而带动整个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让法治成为整个社会普遍的价值追求,那么法治的实现也就不再遥远。

个体层面,树立法律信仰有利于大学生加强团体意识,将来快速适应现代社会。具有法律信仰的人在工作生活中能够很好地融入社会以实现个人价值。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的成功往往建立在团队成功基础之上,这需要极好的合作能力和团队意识。而法律是各个阶层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也是全体社会的共识,大学生通过树立法律信仰,一方面以意味着他们接受这样的共识从而培养了自己的大局观,另一方面意味着他们清楚自己的权利界限而尊重他人权利,这无疑为他们建立团体意识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大学生法律信仰现状及几点建议

1、大学生法律信仰状况分析

目前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信仰的前提是要对中国的法律制度有较好的理解,而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太少;第二,信息时代,各种思潮相互激荡竞争,道德信仰、宗教信仰、权力信仰和金钱信仰等层出不穷,大学生很可能会迷失在这诸多信仰中而无所适从;第三,中国的人治传统、相关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使他们的法律感情冷漠,而耶林在其《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说“培养好的法感情就是培养国家的健康和力量”,没有法律感情也就难以谈得上法律信仰;第四,权利意识淡薄,不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自己权利而斗争之人必然也会无视自己所负担的义务。

2、关于帮助大学生建立法律信仰的几点建议

在中国特有的国情下,通过高考走进大学的学生处于青春期,其心理发育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同时他们也是最有青春活力、最善于也最易于接受先进的东西的一群人,只要对之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那么他们建立法律信仰相对而言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首先法学教师要“尚法修身”,提高个人法学素养并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正所谓“身教胜于言教”,当我们自身能够树立法律信仰并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有所体现时,便为广大学子树立了一个非常好的榜样。所以作为法学老师首先要做的就是不断提升自我,并将法律信仰落实在一言一行中,这是进行法律信仰教育的前提条件。

第二,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为目标的教学理念。对法律知识的传授固然是我们教学的重要内容,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学生树立法律信仰。因为限于课堂教学时间,所能传授的法学知识毕竟非常有限,但是当学生树立法律信仰之后,他们就有足够的内在驱动力去主动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而这才是成功的法学教育。因而在教学目标上我们要做出一定调整,围绕教学目标对具体的教学计划也做出合理的安排。

第三,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已然不适合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现代大学生,在课堂上应当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让课堂具有趣味性。而对法学知识的讲解既要让学生知其然,更要让他们知其所以然,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有助于他们树立法律信仰。

四、结语

法律信仰是大学生适应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素质,同时大学生也是将来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帮助他们树立法律信仰是一件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我们法学老师一方面要克己修身,不断提高个人法律素养,同时也要诲人不倦,乐于并善于将法律知识传授给莘莘学子,帮助他们树立法律信仰。这些虽是点点滴滴的努力,但汇聚起来却是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一片巨大浪潮。

[1]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版。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版。

[3]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和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于伟东:《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培养途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1月第10卷第1期。

[5]柳敬:《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植探析》,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11月。

[6]潘玉腾:《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师晓丹(1981-),女,汉族,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贾玉洁(1980-),女,汉族,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讲师,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注:本论文系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关注个性发展提升高职学生团队意识研究》研究成果之一,课题号:sz14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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