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2015-03-07高明义
□高明义
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高明义
“敢于担当”是近年来的一个社会热词。什么是“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是对担当精神科学而全面的阐释。
“敢于担当”为什么会成为热词,成为各级党组织对一些领导干部的一再要求?实事求是地说,近年来在是非面前、关键时刻,有些领导干部退缩不前、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甚至为官不为。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干部如此表现呢?个体原因千差万别无需多言,这里只寻找其中的一个共性原因。
多年来,一些单位存在一种不良风气——有些人专门盯着埋头苦干的人评头品足、求全责备,十件事你干对九件,他们觉得理所应当;十件事你干错一件,他们就会穷追不舍、不依不饶,工作中的“领头羊”往往成为偶尔失误的“替罪羊”。相反,那些整天悠闲自得、“忙自己事儿”的人却得不到应受的谴责和惩治。在“多干生非、不干无损”的情况下,一些人感到“与其敢于担当冒风险,不如平平安安混日子”。于是,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从未萌生过担当意识的人悄然浮出。
笔者据此认为,有些干部丧失担当精神,是因为现行制度中缺乏相应的“容错机制”和“试错权”。
敢于担当就要改革创新,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做前人没做过的事。但客观事物错综复杂、瞬息万变,有些情况难以预测,有些困难难以克服。人非圣贤,谁能做到万无一失、料事如神?因此,鼓励改革、鼓励创新,就需要建立宽容挫折、容忍失败的“容错机制”,就需要给予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适度的“试错权”,允许他们在“试错”中寻找“试对”。敢于担当就要面对面地制止一些人的不轨行为,面对面地剥夺一些人的不合理利益。这就必然得罪一些人,必然“丢票”甚至遭到诬陷、暗算。此时,各级党组织就应该挺身而出,敢于为“敢于担当”的人担当,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为他们撑腰鼓劲壮胆,为他们施展才干营造宽松的生态环境。
无题 曹宪尚
当前,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艰难时刻,敢于担当是党和人民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迫切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时代责任。建立健全“容错机制”,给予一定的“试错权”,是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鼓励大胆试、大胆创的必备条件。
当然,“容错机制”“试错权”必须置于严格的监控机制之下,以便把失误带来的损失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成果,防止“三拍”干部搅局。实施过程中,只要做到“政策允许、程序合规、民主决策、干部干净”,即使出现失误,应当只汲取教训,不追究责任。
唯此,敢于担当的人才会消除后顾之忧,才能甩开膀子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心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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