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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民意』才能『得民心』

2015-03-07郭庆晨

党的生活 2015年5期
关键词:知情权民意民生

□郭庆晨



『顺民意』才能『得民心』

□郭庆晨

某些民意调查 海 春

在举国关注的全国“两会”上,“民生工程要尊重民意”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其中,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的发言最具代表性。他说:“政策怎样制定,规划怎样编制,在哪里选点,怎样建设,所有重要事项,都要听取农民意见。多数群众不愿干的,坚决不干;应该干但群众暂时想不通的,决不硬干;坚决防止‘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坚决反对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大民生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也纷纷出台政策,确定项目,积极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制定和实施民生工程的过程中,也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不能充分尊重民众的话语权、知情权。

按常理说,民生工程应该受到民众的欢迎。可在一些地方,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有些反而受到民众抱怨。比如说,一些地方的“村村通”路面狭窄,不方便对向会车,“通”成了“不通”;“经济适用房”建在较为偏远的地方,“适用房”住着不适用、不方便;地方政府以置换的方式让居民整体搬迁,但由于在新居选址问题上事先没有广泛听取意见,致使方案出台后遭到居民的普遍反对……此类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民生工作还没有真正做到尊重民意。

俗话说得好:“上山问樵,下水问渔。”只有广泛征求并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不同人群的不同利益诉求,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发言权、参与权,找到各方利益最大的契合点,才有助于党委和政府集中更多的智慧,更好地科学决策,使民生工程更合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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