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多复杂,就可以有多缓慢
——《耶路撒冷》创作谈
2015-03-07徐则臣
◆ 徐则臣
能有多复杂,就可以有多缓慢——《耶路撒冷》创作谈
◆ 徐则臣
《耶路撒冷》写了六年,就它四十余万字的篇幅,这时间不能算短,可见,我写得很慢。写作之慢到了一定程度,当然让人恐惧,你会觉得你在从事一项永远也干不完的工作,那种孤筏重洋、茫无际涯之感会让你心中生出彻骨的孤独和恐惧。谁也帮不了你。所以,小说写完,朋友问我关于此小说最得意之处是什么,我总是说:写了六年。六年的冷板凳我坐住了。在这个凡事效率为上的时代,朋友们禁不住要赞叹我的慢性子和执著的血型与星座,我只好继续解释:想快也快不了,这小说有点复杂。
《耶路撒冷》里的故事也不是像一阵风那样跑得飞快。人物多半都是走走停停、愁肠百转,过去、现在和未来,任何一个时间段都可能让他们沉溺其中。《箴言录》里有一段话:如果你能看,就要看见;如果你能看见,就要仔细观察。为了让他们看见进而看清楚——其实是让我自己看见和看清楚——我不得不对他们做加法;的确,我几乎是不厌其烦地深入到他们的皮肤、眼睛和内心,我想把他们的困惑、疑问、疼痛和发现说清楚,起码是努力说清楚。就三五天的事,我讲了五百多页,同样在这个讲究效率的时代,这显然不是“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节奏。但我不得不动用如此纠结、缓慢的节奏讲述这个故事,因为,这一代人的事情的确比较复杂。
——慢是因为复杂。能有多复杂,就得有多缓慢。
我试图尽可能地呈现生于1970年代的同龄人的经验。以代际划分人群和文学多年来饱受诟病,但多年来似乎也并未有更高明的方式更好地界定出中国现当代历史中显在的阶段性差异。1949以降,大事频仍,多可以十年计。事实上,这些一个十年又一个十年的确每每都有翻天覆地、翻云覆雨之变化,且每一个十年似乎都可能在中国的历史上留下沉重的一笔。历史不会规矩地匀速、均质前进,我们所见之历史的轨迹显然取决于那些有效的拐点:有些拐点相距十万八千里,有些拐点触目惊心地挤作一团。所以,谈历史可以几百年云淡风轻、弹指而过,“一夜无话”;也可以巨细靡遗、分秒如年,得耐着性子地把那几天、那几年角角落落都说到,实在太重要。我不敢妄言生在1970年代的一代人就如何独特和重要,但你也许必须承认,他们出生、成长乃至长成的这四十年,的确是当代中国和世界风云际会与动荡变幻的四十年。人创造历史,历史同样也造人;如果这一代人真的看了,真的看见了,真的仔细观察了,那么,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这一代人一定是有看头的,他们的精神深处照应了他们身处的时代之复杂性:时代和历史的复杂性与他们自身的复杂性,成正比。如果你想把这个时代看清楚,你就得把他们看清楚;如果你承认这个时代足够复杂,那你也得充分正视他们的复杂。
而看清楚是多么艰难和缓慢:有多复杂,就有多艰难;有多艰难,就有多缓慢。
这还只是认识论上的复杂、艰难和缓慢,我要用文字呈现出来,还面临小说艺术上的难度。这个难度同样导致了缓慢。
实话实说,我并非在六年里每天都写,甚至在前两三年里除了做越来越详细的笔记,正文一个字都没写,写不出来。我几乎看见了小说里的每一个细节,但我就是无法将它们行诸文字。那感觉特别像有一肚子话要说,张开嘴,发现失了声。我找不到自己的声音。这声音是小说的腔调,也是小说的结构,我没办法把一部分在我看来十分重要的东西和谐有效地纳入到要讲的故事中。因为后者,我已经在构思中推翻了三四次小说的结构。它们的确貌似与小说主体故事无关,但是它们对于这一代人、这一代人的故事却有着撕扯不清的关系。它们确证了他们的复杂性,它们也增益了他们的复杂性。假如不能同时把它们呈现出来,这小说于我就不能成立;我不能有悖自己对当下长篇小说这一文体的理解。
2010年10月,在美国爱荷华大学参加国际写作计划,到了后半夜还在床上翻烙饼,突然头脑里一亮,仿佛烟花盛开,我找到了小说的结构:分奇数章和偶数章。奇数章是小说的主体故事,偶数章是初平阳写的专栏,总题目为《我们这一代》,以期全方位、多层次地勘察生于1970年代的这代人;所有无法有机地揉进故事里的重要问题,得麻烦主人公初平阳用专栏一个一个地写出来。绕了很久的鬼打墙终于突围出去,我赶紧从床上跳下来找纸和笔。这些专栏要和小说的主体故事若即若离:太近了它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适当的间离感要在;太远了跟故事八竿子打不着,要它何用?必须拿捏好那个度。哪个问题重要,哪个问题更重要,哪个问题用哪种方式呈现出来更合适,那个美国的后半夜,我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堆画满图形和文字的纸张。
奇数章和偶数章确定下来,事情还不算完,奇数章故事的结构我还得解决。大框架有谱了,小说的形象就越来越清晰,我几乎能看见它一天比一天长得具体。在奇数章里,根据不同章节的叙述任务,采用了严格的对称结构:以第6章为中心,第5章和第7章对称,第4章和第8章对称,第3章和第9章对称,第2章和第10章对称,第1章和第11章对称;相对称的两个章节里,叙述的重心落在同一个人物身上。
然后是人称的问题。以我对这小说的理解,三种人称全操练了一遍。因文体需要,专栏大多采用第一人称;故事部分,第6章采用了第二人称,以期更好地实现追问与自我质疑之效果;其余章节则采用了相对客观、全能的第三人称叙述视角——上帝或许不在,但上帝的眼必定在。
到这个时候,小说的前写作阶段才算真正完成。接下来才真正进入三年同样漫长的写作过程。但构思和预设是一回事,真刀真枪地干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只会比前三年更多,而不是稍有减少。繁复曲折的结构固然解决了一部分小说的复杂性,但当你深入到细部,发现更具体、更可怕的问题才刚刚来临:构思是以大见大,写作是以小见大。如同建造宫殿,立起几根柱子固然不易,垒加砖石更加困难,你得掌握好每一块砖石的尺度和分寸。你垒下的不仅仅是一块块砖石,你垒下的是这座宫殿的四十五万分之一;每一个四十五万分之一不单是四十五万分之一,还是四十五万这个整体本身——你必须让它以具体而微的精确之身呈现出整座宫殿的雄浑的、自然的开阔和复杂。开阔、自然、复杂,是我对长篇小说这一文体的期许,如同莫言对长篇小说尊严的定义:长度、密度和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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