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意义和路径
2015-03-03毕京京
■ 毕京京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意义和路径
■ 毕京京
习主席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鲜明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系统阐述了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一系列带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充分展现了习主席在国家总体战略中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战略智慧和远见卓识,是我们党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
习主席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鲜明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系统阐述了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一系列带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充分展现了习主席在国家总体战略中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战略智慧和远见卓识,是我们党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
一、深刻认识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
习主席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涵盖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囊括内政外交国防各个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在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习主席明确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充分体现了民族复兴进程中实现富国强军相统一的总体战略设计。
(一)着眼实现从大国向强国跃升的战略抉择。历史经验表明,大国崛起既要维持经济发展强势,又要保持军事发展强势,通常会面临资源统筹的两难选择。如果长期处理不好“大炮和黄油”的关系,跌入“修昔底德陷阱”,国家就会走向衰落。历史上那些曾经挑战世界头号强国的法国、德国、日本和苏联等国家,都有过惨痛的教训。当代中国在快速崛起过程中,也面临这方面的考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也进入调整期,收支矛盾日趋突出,国防投入资源条件趋紧。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综合实力不断上升,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也在不断增多,体量越大,承受的外部压力就会越大,面临的内部矛盾就会越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国家总体战略中兼顾发展和安全,既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又遵循现代国防经济规律和信息化条件下战斗力建设规律,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和兼容发展。
(二)着眼提升大国国防治理能力的战略谋划。如何管理国防、治理军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和显著标志。在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国防已经成为一个科技、知识、资源高度密集,并与社会高度融合的复杂巨系统。我国要提升国防治理能力,迫切需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牵引下实施军民融合战略,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建立一个有机统一、良性互动的纽带,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在国家治理日益复杂化的今天,更好地凝聚国家和社会力量,有效构建以国家整体实力为支撑的现代国防建设体系,锻造出适应信息化战争要求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
(三)着眼争夺未来发展主导权的战略运筹。纵观人类技术演进史,新技术的每一项重大突破,往往都会在民用领域和军事领域同时暴发巨大变革。当前,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和突破,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快战略部署和体制变革步伐,以全面应对新的技术变革浪潮。近期,美国高调推出所谓的“国防创新倡议”和“第三次抵消战略”,企图先于对手发展先进技术,并快速将先进技术应用于军事领域;俄罗斯成立了国家创新支持机构,大力支持和激发颠覆性创新;日本也不甘落后,也创设专门基金支持最新军事技术发展。这说明,世界军事大国围绕军民融合创新展开的激烈竞争,实质是对未来20到30年综合国力竞争和军事发展主导权的争夺,其背后是理念的交锋、体制的竞赛,比拼的是看谁的体制政策更具先进性和适应性、更具变革能力,更能通过军民融合发展来凝聚国家意志和全社会力量,支撑和孵化能引领未来发展潮流的颠覆性创新。在这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不进则退,小进慢进也是退;不融合则败,慢融合浅融合也会败。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有利于我们从模仿跟随式发展走向创新引领式发展的新境界,在激烈竞争的世界军事斗争舞台上赢得战略主动。
二、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基本路径
对于如何实施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习主席提出了“四个强化”的重要思想,即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同时,习主席还强调指出,军民融合要“在细节上下功夫,在具体上下功夫”,“关键是抓好落实”。贯彻落实习主席这些重要思想,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真正落地生根,当前迫切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加强顶层体制统筹,破解军民二元结构。回顾我国国防管理体制变迁,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个时期里,我们一直实行着党政军一体、平战一体的国防发展模式。改革开放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聚焦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职能更多由军队代行,逐渐形成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各自运行的“二元体制结构”。国家对一些跨军地、跨领域、跨系统的军民融合重大事项缺乏统筹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军地分割导致利益板块化,严重阻碍着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当前,迫切需要从顶层体制上加强对军民融合强有力的统筹管理。应按照《宪法》《国防法》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党中央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集中统一领导作用,构建党中央统一领导和决策,军政分工清晰、各司其职、高效协同的军民融合领导管理体制。这样才能以党和国家的坚强意志打破军民分离的体制掣肘,有效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二)强化需求牵引,促进军民双向深度互动。目前,军民融合发展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存在着“愿意融别人、不愿意被别人融”“共享别人的资源可以、分享自己的资源不行”和“我的地盘我做主”等不良问题和倾向。特别是“民参军”等环节上,军民融合一时难有大突破。“民参军”的“集结号”不停吹响,但民企却不知冲向何方,参军无门、报国无路仍是常态。造成这些问题的重要根源,在于融合需求牵引不给力。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需求端改革发力。首先,要在一定范围内适度开放军事需求,打通从军事需求到技术创新到产业发展通道,缩短需求传导链条。通过扩大需求信息发布范围、公开招标采购等方式,实现企业技术能力与军事需求的有效对接。其次,要坚决打破军事采购市场垄断,下决心改革军事采购体制,建立面向国家大工业基础、面向各类民口和民营高技术企业的开放、竞争的军事采购市场体系。还要注重发挥军民双向需求对前沿创新的牵引作用,使既有的创新成果和潜在创新能力有效转化为兴国强军的强大物质力量,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融合内生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把体现金局利益的军民融合,逐层分解细化为各主体的外在约束和内在激励,军民融合才能推得动、走得远、融得深。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政府、军队、企业等主体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如何把有利于宏观和全局利益的融合发展转化为各主体的内在驱动力,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不能从机制设计上解决融合动力问题,代表全局利益的融合发展与各个局部利益之间就会形成矛盾和冲突,军民融合发展就会在扯皮、推诿中消于无形。当前,急需加快建立面向不同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对于各级地方政府,可将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等情况,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评估。对于军队部门,可将本系统的融合需求形成、民用先进标准采用率、民用成熟货架产品采购率等指标,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应建立健全军民融合成本分担与利益补偿办法,制定军地资源共享经济利益补偿办法,明确军地各自权利义务,加大激励约束力度,让承担国防义务、开放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不吃亏,使军民融合真正成为引导各主体行为的共同目标。
作者简介:(毕京京,国防大学副校长,中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