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分配: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教授
2015-03-02李慧
□李慧(本刊特约记者)
公平分配: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教授
□李慧(本刊特约记者)
社会分配的问题,因为涉及到每一个社会群体乃至每一个个人的切身利益,恐怕可以算是当前中国十三亿人最为关心的改革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分配还可能会影响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大局。但是,另一方面,这个问题又是一个极为复杂又极为敏感的问题,因为中国的社会各阶层经济利益有差异,社会地位有差异,政治立场也有差异,可以说是百口难调。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教授近几年关注社会分配问题,其观点引起关注。本刊特约记者近期采访了他,请他阐述对社会分配的观点。
领导文萃:您最近在人民网组织的专家座谈会上发言中的一段话,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议。您后来发文称不幸遇到了“标题党”。那么,您在人民网的专家座谈会上到底说了些什么?
唐钧:当时是人民网组织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讨论。主题是: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后,公务员工资是否应该调整,依据什么标准调整。讨论过程中,主持人抛出一个问题——公务员工资应该多少才合适。我就说,既然一定要说个数,那我就说一个: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公务员平均工资应在5000元左右。不过,政府部门也需要聘用高素质的专业人才,5000元一个月肯定聘不到,可能月薪要8000元到10000元。后来人民网把我的这段话的意思写进了报道里,但改成了“公务员的月薪平均应该在5000元左右,其中最好的能达到8000元至1万元。”我看了他们的修改也认可了,因为我觉得这样说与施行已久的“阳光工资”差不多,问题应该不大。
没有想到,在一些网站转载这篇报道的过程中,把我的话拿出来做标题,并且把“最好的”篡改成了“最好”。“最好的能达到8000元至1万元”与“最好拿10000元”能是一回事吗?真是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领导文萃:您主张应该调整公务员工资,依据是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偏低,您能否再具体地解释一下,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到底低到怎样的程度?
唐钧:中国的公务员队伍有700多万人,我估计有500~ 600万人是基层公务员。为什么说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偏低?我们应该了解,中国公务员的工资是根据官衔来定的,而官衔又与行政区划的级别纠缠在一起。行政区划级别高,官衔就高,官衔高,工资就高;而行政区划级别低,官衔就低,工资就低。所以,越到基层,公务员工资就越低。
如果严格按“阳光工资”——3、5、8、10的安排走:县级也就相当于处级,即“阳光工资”中的“5”——年薪5万,月薪4167元;乡镇则相当于科级,即“阳光工资”中的“3”——年薪3万,月薪2500元。这是大约10年前定下的标准,到后来执行时,多数地方是按月薪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来执行。要知道,在乡镇级以下的公务员还有两级:科员和办事员,他们的工资就是1000~ 2000元了。所以说,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偏低,应该考虑调整。
领导文萃:在公众舆论质疑中,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认为现在公务员队伍有灰色收入、福利高,甚至存在腐败现象,还给他们加薪,加剧社会不公,您怎么看?
唐钧:这次研讨会讨论公务员加薪是有前提的,是建立在中央反腐倡廉新政的基础上的。“八项规定”出来之后,灰色收入基本被灭了,现在连发个月饼都要受处分。再说,“阳光工资”的概念,一是公开透明,二是把津补贴和福利都包括进去了。
我们讨论的是给基层公务员涨工资,不是给腐败分子涨工资,不能对所有的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都做“有罪推定”。网友们平时发发牢骚可以理解,但到具体的政策层面,就得讲理性和实事求是了。
领导文萃:但是即便是说给基层公务员涨薪,也会引来公众普遍的反感和反对,这是什么原因?
唐钧:在我看来,很多人是因为对社会分配不公不满,心生怨气,于是就把这口怨气撒在公务员群体身上,连基层公务员这样最普通不过的劳动者也不放过。我因为帮公务员说话,所以这口气也就撒到了我的身上。我并不抱怨网民把我扯入是非,因为我认为,本质上他们的矛头并非是指向我,而当前的社会分配不公也确实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问题。
领导文萃:“社会分配不公”我们在媒体上经常见到,官方也认可这一点。但大多数人对这个问题通常只是一种感觉,您能否具体地给说一说中国社会分配不公的详情?
唐钧:在学术界,通常是用“基尼系数”来衡量贫富差距。基尼系数一般用0~1来表示。“0”表示财富分配非常平均,“1”则表示财富分配高度集中。所以,基尼系数越大,就表示贫富差距越大。1998年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提出:“自从1978年开始改革以来,中国的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均。”基尼系数已从1981年的0.288升到1995年的0.388。1998年,在有可比数据的国家中,中国基尼系数增幅是最大的。“差不多达到中等程度”,“与美国类似”,“高于东欧大多数转轨国家和西欧许多高收入国家”。
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自2003年以来的收入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2013年是0.473。虽然官方的意见是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达到近十年最低”,因而将其引为政绩。但学术界的意见是:中国基尼系数近年来的些微变化可能意义并不大,以此“难以判断基尼系数已呈下降趋势”。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可能被低估了3~5个百分点,实际情况应该是在0.5左右的高位长期徘徊。如果放在国际大背景下进行比较,不要说基尼系数0.5,即使是国家统计局的0.474,都已经是非常高的了,其反映的是相当大的收入差距。将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基尼系数进行排序,中国会在最高的10%之中,也就是说,90%以上国家的基尼系数都比中国低。
以上说的是收入的基尼系数,如果看财产的基尼系数,贫富差距更大。2005年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2002年全国总财产分布差距的基尼系数是0.55。而2007年《中国社会蓝皮书》则指出:全国城乡居民人均财产分配的基尼系数保守测算达到了0.65。北京师范大学的相关研究表明:2010年中国的财产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73,远远超过收入基尼系数。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是在最多十来年的时间内出现了这种急剧变化的。就未来趋势而言,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
领导文萃:用基尼系数来说明贫富差距,对一般的读者来说有点抽象。我们看到,很多相关的文献中是用收入分组来表述贫富差距,您是否能跟我们聊聊收入分组的情况?
唐钧:国家统计局根据记账式入户调查得到的数据,每年会公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分组情况。所谓收入分组,就是将所有被调查的样本户按收入状况分成5组,即高收入组、中高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低收入组和低收入组,每组都包括20%的样本户。然后,就可以更为详细地比较样本户的收入情况和差距。有时为了更加深入地作出分析,还在高收入组中细分出10%的最高收入组,在低收入组中细分出10%的最低收入组。
城镇居民收入分组的比较结果是:将20%的高收入户与20%的低收入户相比,1996年时,前者是后者的2.94倍;而到了2012年,前者则为后者的5.04倍。将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最低收入户的平均收入相比较,1996年时,前者是后者的3.91倍;而到了2012年,前者则为后者的7.77倍。
农村居民收入分组的比较结果是:2004年,20%高收入户的家庭人均纯收入是20%低收入户的6.88倍;但到2013年,两者的差距已经拉大到了8.24倍。
2013年如果不分城乡,将所有的调查样本的收入统分为5等分,再以20%的高收入群体与20%的低收入群体相比,得出的收入差距是20倍。这是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社会蓝皮书》披露的惊人事实。
领导文萃:您所说的贫富差距的数据很令人吃惊。对于如此严峻的社会分配问题,政府采取了怎样的应对措施?
唐钧:2012年召开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同时还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明确的数量化的目标。
2013年年初,万众翘首以盼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终于出台。其中提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方案提出“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领导文萃:具体而言,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了怎样的应对策略?
唐钧:概括起来,主要的对策是“限高、扩中、提低”。从理论上说,这些应对策略很有洞察力,可以说是切中中国社会分配的要害。但是,问题在于怎么去实现这个目标。
领导文萃:现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已经一年多了,具体的实施状况又是怎样?
唐钧:先说“限高”。一般的舆论都认为,这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难点,其实不然。对于中国社会的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应该分成体制内的和体制外的两部分来讨论。体制外的高收入阶层,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只要是合法经营,在市场经济下,除了税收之外,是不能再用其他方式去“限制”的。何况我们现在讲某某企业家身价多少多少,实际上是把他投入生产经营的资金统统计算在内的,其中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的资金企业家并不能自由支配。不然,生产经营上的资金链一断,就有可能陷入面临破产的困境。
现在讲的“限高”,主要是针对以国企老总为代表的体制内的高收入阶层。当然,这个阶层中不包括贪腐分子,因为贪腐分子的所得不是正常的分配所得,而是违法犯罪所得。
现在的国企老总,他们的“正常的”工薪收入也是十分惊人的,动辄年薪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这常常为社会公众所诟病。但是,对体制内高收入阶层的“限高”,只要党和国家下决心,解决起来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难。
据媒体报道:“2014年8 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领导文萃:现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经作为正式文件公诸于众并付诸实施,对于其中的针对性措施您是怎么看?
唐钧:你知道,此前在媒体上,说法很多。譬如说“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还有更具体的,有说“国有银行高管年薪将告别百万”;还有说中石油等年薪超百万的将降到36万~60万元,中石化等年薪近百万的将降到30万~60万元,等等。现在正式文件都做出相应的规定,特别是提到“薪酬改革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配”,即不能再“当不了高官当高管”,除了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性质,还根据企业高管的身份和选拔任用机制来确定不同的薪酬。其目的都是对国企老总的薪酬“限高”。
领导文萃:但是,即使是年薪数十万,社会上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满意,因为这可能是很多工薪劳动者一生的收入。因此有人说,国企老总大小也是个官,应该参照同级别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受薪。
唐钧:这样说,就薪酬标准分配的“结果”而言,似乎“公平”了,但却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不符,有点过于理想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国企老总实际上并不好当。通常的解释是“企业管理风险大、责任大”,其实这并不足以说明全部问题。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一个人扮演的不同社会角色之间如果起了冲突,这会使当事者陷入困境。现在有句话非常时尚:“要当官,就别想发财;要发财,就别想当官”。但是,有一个社会群体恰恰必须把当官与发财这两个相互冲突的角色集于一身,这就是国企老总。
说句大白话,一个人在经济上的成功,莫不与他整天想发财相关。在为国家挣钱和为自己挣钱之间,有时界限会很模糊。一些曾经非常成功,为企业发展做过很大贡献的国企老总,最后就是没能过得了这一关,非常令人惋惜。所以,若从保护同样是普通饮食男女的国企老总出发,薪酬多少,恐怕也要宽严适度,要与其付出的劳动和作出的贡献相关。
领导文萃:现在也有些国企老总私下里嘀咕,把自己与私企、外企的同行比,认为自己挣得少了甚至太少了。
唐钧:这种态度,必定会触犯众怒。因为国企老总总是有一层官员的身份,而且是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在体制内,政界与商界之间也的确有快捷通道,国企老总和党政官员之间的“交流”如同舞台上的“将出相入”,实乃易事。再说,多数的国企,是靠垄断乃至行政垄断吃饭,赚钱赔钱又都“旱涝保收”,而私企、外企的老总,纯粹是市场化的就业,完全凭本事吃饭。所以,恐怕要给予一个忠告,这就是当下坊间流传的“不作死就不会死”。
领导文萃:按您的意见,对国企老总的要“限高”,但如何做到您说的“宽严适度”,能否再讲得详细一点。
唐钧:我的想法,宽严适度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基本工资,与同级官员相同,理由就不用赘述了。
第二,绩效工资,也可以叫奖金,须看业绩。关键在于怎样评估业绩,挣得的利润是多是少还是亏损,肯定是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但还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二是属下的职工(包括农民工)是否满意。当然,也许现在就拿这些标准做直接的评价,多数国企老总恐怕都会通不过。建议采取间接的方式,就是先做一个基线调查,看看得多少分,然后每年看其改进多少。当然最终也得有个绝对的杠杠,譬如80分、90分,到那时就可以以直接评价为主了。
第三,要控制他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可以对以往的相关支出进行研究,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然后确定支出的名目。再实事求是地核算出一个“支出待遇包”,实行包干;或者设定一个上限,节约有奖,节余部分实行企业和个人分成。
最后,所有以上所说的薪酬收入及完税情况都必须每年公布,理由是他们有官员身份,他们的薪酬不应该是“商业秘密”。在舆论监督的同时,每年两会期间,可设专门的会议,由人大、政协对此进行质询,使监督能够落地。
领导文萃:不过,您前面说“限高”不是难事,刚才也给我们解释了。那您认为什么才是真正的“难事”呢?
唐钧:实际上,最困难的其实是“提低”,因为需要“提”的低收入群体并非只局限于贫困家庭、低保对象,而是占中国50%~60%乃至比重更高的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尤其要解决“工作贫困”的问题。在当今世界上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劳动者有工作,但挣的钱却不够养家糊口。在上个世纪中期,也就是二战以后的几十年中,这在发达国家中是不可思议的,因为“福利国家”政策首先就是“充分就业”,而有工作就意味着可以获得相当富足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但是,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发达国家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失业成了普遍的现象。到上个世纪末,学者们已经在哀叹:“充分就业”成了“天方夜谭”。
中国的普通劳动者劳动报酬普遍偏低,这几乎已在国际国内成为共识。尤其是当70%以上的低收入群体主要是在体制外就业时,政府直接干预的能力就被大大削弱了。
当前屡屡被引为政绩的最低工资,在前些年工资处于极低水平时是有效的。但当中国的农民工发明了“用脚投票”来维权之后,最低工资的作用便越来越小。最低工资是保底性的,目前全国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上海,按月工资计算,每月1820元;或者按小时工作算,每小时17元。但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角度看,这样工资标准仍然是非常之低。眼下在大多数地方,以这样的工资水平,实际上已经招不上工人了。
领导文萃:那依您看,怎么解决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问题呢?
唐钧:我们在前面说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效果常常是不灵的。因此,行之有效的“提低”方式,按国际经验,是“三方机制”。即在政府参与和协调下,劳动者和企业主直接谈判。
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合理的工资水平,其实并非专家算出来的。再说,涉及到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博弈”关系,实际上也没有一种绝对的“最佳选择”,退而求其次的“满意选择”可能倒是理性的。满意选择是谁的选择?应该说是劳资双方都能够接受的选择。因此我们说,劳资双方都能接受的工资水平即为最合理。
领导文萃:但劳动者显然是弱势群体,他们怎么跟企业主进行谈判?
唐钧:如果让工人一个个地直接去找老板谈,那肯定没戏。所以,工人要抱成团,譬如由工会出面,与企业主进行集体谈判。在“三方机制”中,政府扮演什么角色呢?当裁判。资本不肯让步,就要晓之以理。其实,当前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已经不是完全由资本说了算的绝对的买方市场,当农民工发明了“用脚投票”之后,劳动力市场正在逐渐地向卖方市场转变。如今,中国社会正处于有史以来劳动力数量的最高峰,但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东部沿海却出现了“民工荒”,这就是一个力证。所以,资本一方要用诚意留住工人,譬如合理的、适度的加薪。
与此同时,如果工人的要求太过分,政府也应该进行劝导。因为市场竞争太激烈,企业成本太大,在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发展下去就有可能被淘汰。企业一旦倒闭,劳动者就会失业,对他们并不利。
从理论上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允许所有的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于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利益场”,而且每个人都在尽力使之最大化,但这样的结果就会发生碰撞和冲突。最后可能谁也不能得益,造成“双输”的局面。因此,发生矛盾的双方应该坐下来进行沟通、互动和对话,然后双方都在“既定”的立场上后撤几步,这样通过协商和妥协来取得一致。这才是更为理智的社会机制——政府、劳动和资本三方通过谈判和协商来取得一致的社会机制。
近年来,很多地方,譬如说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都已经有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领导文萃:刚才,我们把“限高”、“提低”都讨论了,请您再说说“扩中”。
唐钧: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对“扩中”是这样表述的:“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扩中”才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真正的目标,而“提低”的理想结果,应该就是“扩中”。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一个在党和政府最高层次的文献中始终一以贯之的概念就是“小康”,这是中国社会在2020年要达到的社会经济目标。什么是小康?其实就是“中等生活水平的家庭经济状况”。显而易见,“扩中”与“小康”应该是同一个议题。
领导文萃:那又怎样才能使“提低”的结果更为理想,从而达到“扩中”的目标?
唐钧:讨论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把问题展开来说。中国社会为什么贫富差距大,其实是整个分配格局不合理。
2014年年初,在宣布“2013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6700多美元”的同时,有高层官员透露:“中国已经属于中高收入国家”。世界银行每年都会根据“人均国民收入”这个指标,将世界各国划入4个不同层次的组别。按世界银行2013 年7月1日颁布的标准:人均国民收入在1035美元以下的是“低收入国家”,在1036美元至4085美元的是“下中等收入国家”,在4086美元至12615美元的是“上中等收入国家”,而在12616美元以上的则是“高收入国家”。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已然“上中等”是没有问题的。
领导文萃:您的意思是说,其实中国社会已经不再是“一穷二白”了,可能还是相当富裕了。这个说法好像社会公众并不接受。
唐钧:是的,很遗憾,要说中国都已经“中高收入”或者收入“上中等”了,广大人民群众还确实没有感觉。
改革开放之初,宣布要“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举国欢腾,人人都觉得自己的钱包要鼓起来了。在80年代,确实有一度大多数人都有了一点脱贫的感觉。再接下去,政策就变成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而“先富带后富,走向共同富裕”却尚未成为现实。进入新世纪,再说“GDP翻两番”,即使是“人均GDP翻两番”,人民群众已经淡定得多。因为大家认识到,国家富起来了,但这些财富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里,中间还有分配这么一个环节。
近年来,说到社会分配体制改革,常常被拿来说事的是社会保障。其实,初次分配完全“市场化”,到二次分配再来“调控”,这样的制度安排,按国际经验,一是在人口众多的大国很难兑现,二是在东方国家难以落实——而对于中国来说,这“两难”的前提条件统统适用。
当前的现实是: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披露,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近年来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从1998年的53%下降为2010年的45%;而从国际经验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中,初次分配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一般占55%~65%。
领导文萃:您的意思是不能只抓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更重要的是收入的初次分配?
唐钧:是的,要真心缩小贫富差距,必须得重视第一次分配。这涉及两个环节,一是就业,因为失业就等于被剥夺了参与第一次分配的资格;二是要引入国际通用的“三方机制”,即在政府干预下的劳资谈判。
以上的分配政策还需要有理性的财税政策相配合,中国的国民分配中,政府占的份额太大,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所以,积极的对策是减税——对中小企业减税,对微型企业免税。以往我们有“出口退税”的政策,现在,我们能否搞个“就业退税”政策呢?
一般来说,办一个企业,第一要缴税,第二是社会保障缴费,最后才是员工的工薪收入。现在是否可以考虑把这个顺序颠倒过来,第一是工薪收入,其次是社保缴费,最后有能力才考虑缴税——允许有一部分企业的目标不是利润第一(对企业)、纳税第一(对政府)而是就业第一(对劳动者),这就是所谓社会企业。中国的中小微企业承担了70%或更多的就业,公平论道,必须在税务上给予松绑。
领导文萃:那么,社会保障难道不重要吗?
唐钧: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社会保障最重要的作用,其实是在社会心理方面。如果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就会有很多后顾之忧。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正经历一个拐点——从生存型模式走向发展型模式。这个转变基于两个基本估计:一是社会已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二是个人基本温饱问题已解决。改革开放30多年了,前30年我们为脱贫而奋斗,而到了今天,目标应该有所调整,发展的驱动力应该是消费。什么是市场,市场的本质就是消费,没有消费哪来的市场。如果中国老百姓自己不消费的话,那就不可能建立健全的市场,没有市场也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要达到小康社会、和谐社会,要可持续发展,我们一定要发展国内消费。
但是现在,消费被社会保障拖住了后腿,因此当今中国人都倾向于储蓄,而不敢大胆消费。一定要看到:我们的社会保障,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投资,是在解放中国人的消费能力。
领导文萃:您的这些提法真是很特别,以前好像没有听说过。
唐钧:其实,“就业退税”我两年前就提出来了。社会保障是“社会投资”,这些年我也一直挂在嘴边。现在我们更要考虑社会分配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因为事实摆在我们面前,一年多了,但到现在还看不到一张清晰的社会分配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
我们再回到开始讨论时的话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说给公务员涨薪,很多人,尤其是在体制外就业谋生的就会难受。但这样的人在中国可能是大多数,因此,谁说给公务员涨工资,谁就成为发泄的靶子,我实际上是在代人受过。
领导文萃:怎么才能消除公众的误解和不信任感?
唐钧:根本的一点,是所有的改革都要从先给老百姓实惠开始,这样才能获得最大的凝聚力,从而同心同德地搞好改革。80年代为什么改革能够顺利进行,是因为包产到户让广大农民得益。接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全国人民都从改革中得到了好处。现在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也是同样的道理,要给人民大众实际的利益和好处。
我从公务员加薪的问题谈起,其实是想能否借此机会看看是否能够打破当前收入分配的僵局。我说的理由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加薪,几乎都是从公务员开始,然后体制内的“参照执行”,接着再扩大到体制外。有人问,为什么?我说,其实也没有什么理由,但历史上就是这样的。这样说,是有些强词夺理。但我真心希望公务员加薪是个开始,然后绝大多数人都受益。公众不妨将此看作是个利好消息,也许,有这个信心是必须的。
领导文萃:也有一些人提出,你涨我涨大家都涨,等于大家都没涨。再说,工资涨了,物价也会跟着涨,结果两相抵消了。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不涨。
唐钧:我的看法是:我们要看清形势,是不是工资不涨,物价也就不涨了。现在市场上日常的蔬菜价格,要放在3、4年前,可都是过年的价格。如今工资没有涨,菜价倒是天天过年了。所以,就从这一点出发,工资还是涨得好。工资水平,也要像过年似的,这才跑得过天天像过年的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