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选序》在文学自觉中的意义
2015-02-28高思莉
○高思莉
论《文选序》在文学自觉中的意义
○高思莉
袁行霈以文学自觉进化论将有关文学自觉的时代之争暂时终结。他认为对文学的审美特性有“自觉的追求”是文学自觉的一条重要标准。在这个标准的观照下,《文选序》无疑在文学审美特性的自觉上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通过阐释萧统在《文选序》中对文学审美特性的认知,论述其对文学审美特性追求的意义,为《文选序》作为文学自觉这一历史进程的重要一环正名。
《文选序》 文学形式 审美特性 文学自觉
自鲁迅发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后,“文学的自觉”这个命题及以“曹丕的一个时代”[1](P107)为基础发展而成的文学自觉“魏晋说”,在学界广为流传。自此以后,学者们的注意力大都集中在文学自觉始于何时或文学自觉的标准等问题上,先后提出了“魏晋说”“西汉说”“宋齐说”。这反映出学者对文学自觉标准的不同理解。在世纪之交的十年探讨中,学者们对标准的定义赋予了更多的元素,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
在这个背景下,传统的“魏晋说”遭到了多方质疑。一些学者对“魏晋说”的具体内容做了较多的说明与补充。最有代表性的是袁行霈的观点。[2](P4)袁行霈对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概括,一方面肯定了“文学自觉”肇始于魏晋,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文学自觉”是在历史过程中不断完善和丰富的。在这一观点的观照下,通过阐释《文选序》中对文学审美特性的认知,论述其对审美特性追求的意义,我们发现萧统在文学审美特性的“自觉追求”方面有独到见解,在“文学自觉进化论”这一环节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选序》中萧统对文学审美特性的追求
魏晋作为“文学自觉”的开始,其文论有一个共同倾向:对文体开展辨析。
曹丕首先提出文章的四科八目:“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3](P60)陆机则更进一步提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悽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徹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虽区分之在兹,亦禁邪而制放。要辞达而理举,故无取乎冗长。”[3](P67)这充分表明:在文学自觉初期,人们已经致力于探讨文学与其他文字作品的差别,这是文学自觉的基础。那么,文学与其他文字作品的根本差别又是什么呢?
魏晋文论标榜绮丽,开始了文学的自觉。然而,魏晋文论的“绮丽”仅仅朦胧地意识到文学的审美特性,是从文体区分上的感性认识,终究不是理性的自觉。因此,文须绮丽,只是文学自觉的起点,并不是终点。正是在这一点上,萧统的《文选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萧统在《文选》中以独到的眼光选录了自先秦至梁代一百三十人的七百多部作品。《文选序》集中地表现了他的文学追求。文章伊始,萧统引用《易传》天文、人文之说来说明文学的发展。提出“踵其事而增其华,变其本而加其厉”[4],即由质朴发展到华丽的递进文学观。其次,萧统叙述了自古代以来各种文体的发展,最后说:“众制蜂起,源流间出。譬陶匏异器,并为入耳之娱;黼黻不同,俱为悦目之玩。作者之致,盖云备矣。”由此可见,萧统是从审美的观点去看待文学创作的。在对历代文体的源流叙述中,萧统认为文学最重要的作用是“入目之娱”“悦目之玩”,也就是说文学的作用在于其审美价值,在于其给人以审美的愉悦。接下来,萧统论述了《文选》的选文标准,正式树立起“文为本”的标杆。他认为“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是“孝敬之准式,人伦之师友”,“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还有“见坟籍,出子史”的“贤人”“忠臣”“谋夫”“辩士”的语流,以及“记事之史,系年之书”,都不属于文学的范围。凡事有破有立,萧统否定掉了经、史、子为文的资格,那么在他看来,什么才是真正的文学呢?“综辑辞采”“错比文华”“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这才是文之本。此处的“沈思”是指辞藻的组织运用应该精心求得,“翰藻”则是对“辞采”“文华”的同义反复。“综辑”“错比”则是使用了互文见义的手法,应为“综错”“缉比”。“综错”是指文字在色彩、声韵上的错综成文;“缉比”是“缉事比类”的简称,即用事用比之意。这里,萧统从文学作品创作方法出发,指出了文的特性,表明了他所理解的文学作品独具的审美价值与意义所在。
二、《文选序》中萧统追求文学审美特性的意义
在《文选序》中萧统所表露的“入目之娱”“悦目之玩”“以能文为本”等观点中,不难看出在文学自觉的过程中,他已经开始试图去寻找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标准。
相比较“文笔之分”以有无韵来区分文体的直观方法,萧统则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文学性”的问题,并试图对“文学性”加以探讨。尤其是“以能文为本”的观点,表现出他把文学的“文学性”定义为根本,并以此作为区分文体、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重要标准,这是中国古典文学批评的一次伟大尝试和探索。
(一)在中国古典文论中开始了形式主义的探讨与实践
近代西方形式主义认为,“文学性”是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根本,是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标准。萧统在《文选序》中着重强调文学作品应当体现出绮丽的形式特性。这也成为他《文选》选文的标准和依据。
在重视形式特性的理论主张下,他在《文选序》中把一切没有文采的文字作品统统排斥在文学作品的范围之外,将经、子等书排除在外,正是其理论主张的实践:
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孝敬之准式,人伦之师友,岂可重以芟夷,加以剪截?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今之所撰,又以略诸。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难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
与同时期的《文心雕龙》相比,虽然刘勰对文学的创作规律、现象等也做了全面的分析。然而,他却认为儒家经典是文学创作的最高典范,强调文学创作还须“征圣”“宗经”。
由此可见,萧统的实践,对于他而言不仅在那个时代是勇敢的一大步,在“文学自觉”的历程上也是意义非凡的跨越。当然,萧统固然强调文学作品形式上的绮丽,然而他又不是有所偏废,只重绮丽而不顾其他。他在《文选序》中指出,文学必须符合传统的风雅之道:
诗者,盖志之所容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关雎麟趾,正始之道著;桑间濮上,亡国之音表。故风雅之道,粲然可观。自炎汉中叶,厥涂渐异,退傅有在邹之作,降将著河梁之篇,四言五言,区以别矣。有少则三字,多则九言,各体互兴,分镳并驱。
这直接继承了汉儒以风雅之道来规范诗歌抒情的观点。尽管他重视形式的作用,但他也看到形式的发展并不能彻底抛弃传统的规范。他也描绘了理想中文学作品的形态:“丽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质彬彬,有君子之致”。
(二)《文选序》将审美特性作为区分文学和非文学的标准
《文选序》将审美特性作为区分文学和非文学的标准,这在《文选序》对待“史”的态度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后世在谈到萧统的选文标准时,认为他将“史”排除的观点与选“史”入集的做法是自相矛盾的。他们都没有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萧统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恰恰是把文学的“审美特性”摆在了首要位置。萧统在《文学序》中说道:
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远自周室,迄于圣代,都为三十卷,名曰文选云耳。
在这里萧统的观点非常明确,“记事之史,系年之书”的主要作用是“褒贬是非,纪别异同”,这与文学作品追求审美特性有着本质不同。但史书的论赞序部分如果能做到“综缉辞采”“错比文华”,也不妨将它们看作文学作品的一种。所以,入选《文选》的是“文采”,即文学的审美特性这个标准,是萧统在选文时一以贯之的。只要符合这一点,“记事之史,系年之书”也可以入选《文选》。《文选》所收的史传文中,只有史论与史述赞两类,共选文十三篇,而史传本身,则一篇未收。
在看到《文选序》在文学自觉进程中重要意义的同时,我们又必须看到,萧统强调文学形式,并把审美特性作为“文学性”来认知、实践本身并无太多偏颇之处。然而,自从他的主张提出之后,确实产生了不少流弊。至于后世,宫体诗的泛滥,虽然不能把责任全部归咎给萧统,但与其强调文体形式必须华丽,着重文学审美特性的理论观点不无联系。
萧统在《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中这样说道:
吾少好斯文,迄兹无倦。谭经之暇,断务之余,陟龙楼而静棋,掩鹤关而高卧。与其饱食终日,宁游思于文林。或日因春阳,其物韶丽,树花发,莺鸣和,春泉生,暄风至,陶嘉月而嬉游,藉芳草而眺瞩。或朱炎受谢,白藏纪时,玉露夕流,金风多扇,悟秋山之心,登高而远托。或夏条可结,倦于邑而属词,冬云千里,睹纷霏而兴咏。
显然,他将文学当作一种消遣的工具和手段看待。由此立论,往前走一小步,便不由自觉地走到了宫体诗那里。
萧统虽然看到了文学的审美特性的意义,但他无法避免自己的观点在流传中走向一个极端,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其自身的局限性所在。
注释:
[1]鲁迅:《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
[2]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二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3]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4][唐]李善注,[梁]萧统著:《文选》,中华书局出版社,1997年版。
(高思莉 河南郑州 郑州大学文学院 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