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程标准下小学数学课堂练习的设计
2015-02-28韩庆龙
韩庆龙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丰华学校)
课堂练习是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学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许多数学知识必须通过课堂练习才能真正消化、理解和掌握。课堂练习不仅是检查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还是培养学生数学思想、思维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极为有效的途径。那么,在新课程标准的理念下该如何科学地设置课堂练习,实现高效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让课堂练习成为课堂的“增效剂”呢?
一、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注重趣味性
教育心理学认为:兴趣是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爱好活动的倾向,兴趣对学生的学习可以起到定向、保持和强化的作用。学生对所学知识一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可以在课堂练习中主动地、轻松地、持久地、集中地投入到练习中来,这样有助于学生知识能力的提高。《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也指出:“数学教学活动,特别是课堂教学应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所以,我们在设计课堂练习时,应充分考虑儿童好奇、好动、好玩的心理特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体现知识的趣味性,让学生在愉快的环境中完成学习任务。
这样既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培养学生做练习的兴趣又能取得满意的练习效果,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完成练习,在生动具体的情境中理解和认识数学知识。
二、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注重层次性
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指出:“数学课程应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但由于每个学生的生活环境和思维能力以及问题解决的技能都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在设计课堂练习的题型时,要充分考虑学生间所存在的差异,根据学生的心理特征、知识背景和所学知识的特点,课堂练习设计要由简单到复杂,有层次、有梯度,让全班学生都参与数学活动,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和提高。
三、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注重生活性
荷兰教育家弗赖登塔尔说:“数学来源于生活,也必须植根于生活。”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也指出:“课程内容要反映社会的需要、课程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学生的实际……”而在新课程标准的总目标中也指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体会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增强应用意识,提高实践能力……”所以,课堂练习的设计一定要充分考虑数学发展进程中人类的活动轨迹,贴近学生熟悉的现实生活,不断沟通生活中数学与教材的联系,使生活和数学融为一体。这样的数学课程才能有益于学生理解数学、热爱数学,让数学成为学生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
例如,在学习“多位数乘一位数”时,可布置如下练习:
1.2012年12月,京广高铁全线通车,已知一列动车有9节车厢,每节车厢有118个座位,一列动车一共有多少个座位?
2.学校组织去秋游,300个同学乘4辆汽车,前三辆各坐78个同学,第4辆车要坐多少个同学?
3.学校舞蹈社团有女同学18人,男同学17人,合唱社团的人数是舞蹈社团的3倍,合唱社团有多少人?
四、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注重实践性
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也指出:“学生学习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主动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都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学生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计算、推理、验证等活动过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为此,要注重数学课堂练习设计的实践性,在体验中学习知识,在实践中运用知识、盘活知识,通过实践使之再学习、再探索、再提高。引导学生从小课堂走向大社会,给学生以更广阔的学习数学的空间,使学生学到的不仅仅是数学知识本身,更重要的是使学生的观察、分析、合作、交流、创新、实践等综合素质得到了培养和提升。
五、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注重创新性
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也指出:“数学教学活动,特别是课堂教学应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在对新课程标准所提出的总目标的具体阐述中指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方法,体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发展创新意识。”因此,在设计课堂练习时,要设计一些能开拓学生思路的、有利于学生自主探索不同解决问题策略的创新性问题,或者设计一些答案不唯一的开放题,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创造空间,激发并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这样,既有利于不同水平学生展开发散思维,又有利于学生大胆创新,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总之,在数学课堂练习的设计中,要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切实做到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有层次性而又富有趣味性,重视适度回归生活,关注动手实践,适度倡导创新,让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得到发展,让学生的数学思考能力得到提升,让学生的问题解决意识得到增强,让学生的情感态度得到陶冶。
吴光然.浅谈小学数学课堂练习的设计[J].新课程学习:下,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