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叙事学理论对中学记叙文写作教学的启发
2015-02-28◎王虹
◎王 虹
浅谈叙事学理论对中学记叙文写作教学的启发
◎王虹
叙事学也称“叙述学”,是受结构主义影响而产生的研究叙事的理论,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叙事作品的构成成分、结构关系和运作规律等。而记叙文是以记叙为主要表达方式,以叙事为主要内容的文体,因此,叙事学的相关理论在记叙文写作教学中就有了用武之地。叙事学理论可以帮助学生打开新的思路,使他们学会如何更好地谋篇布局,从而使形式更有效地为内容服务。
中学记叙文写作教学普遍存在着“高耗低效”现状。不少中学生几乎不会叙事,在他们的叙事作文中,几乎没有像样的叙事文,要么是不懂叙事技巧,单纯直白地记生活流水帐,要么是叙事枯燥乏味,缺乏细节或渲染,要么语言颠三倒四,缺乏流畅性。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作文叙事理论的缺失。
中学作文的叙事理论基本停留在记叙文的相关知识上,比如记叙的六要素、记叙顺序、记叙人称、记叙详略等等,这些记叙文知识虽与叙事学知识有对应的地方,但是比较粗浅,也缺乏系统性。叙事学的视角理论、叙述者理论、时间理论、情节理论、人物理论以及叙事语法等知识,比记叙文的知识更丰富、更系统,也更具有操作性。本文将从叙事学理论出发,以人物和情节为主要切入点,试图架通叙事学与中学叙事作文教学之间的桥梁,并期望通过这项探索寻求符合中学学情的、具有理论指导意义的记叙文写作教学途径,最终促进学生以记叙文写作能力为主的叙事能力的综合发展。
一、叙事情节的安排
情节是指按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叙事学中的情节观虽然是基于小说而言的,但因其在“事件”这一角度上与记叙文存在交集,所以相关理论可以移植到记叙文写作教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情节是行动的摹仿,所谓情节,指事件的安排。”他把情节界定为对“事件的安排”,这种安排其实是对故事结构本身的建构。基于这种认识,记叙文写作中情节的主要任务就是构建完整的事件。在中学记叙文写作教学中,借助叙事学情节观的相关内容,能够加深学生对“情节”的理解,从而掌握处理情节的方法和技巧。
(一)结构的完整性
传统记叙文写作教学中,最基本的就是强调记叙文“六要素”,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强调的是情节的完整性。而叙事学情节观中关于结构的完整性的论述,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他认为,有机完整性原则是情节的第一要义,强调情节“任何一部分一经挪动或删减,就会使整体松动脱节。要是某一部分可有可无,并不引起显著的差异,那就不是整体中的有机部分”。因此必须强调记叙文各部分之间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学生在叙述过程中的“赘余”,会极大破坏故事情节的完整性。在平时训练中要重点解决学生作文中与情节结构脱节的内容的删减,增强文章情节的整体性。
(二)布局的合理性
在传统的记叙文写作教学中,记叙文布局的合理性主要侧重于叙事内容的详略,即该详处用墨如泼,该略处惜墨如金。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美要倚靠体积与安排”阐述的就是这个道理。但叙事学中情节布局的合理性更侧重于各情节要素之间的组织规律,这种组织规律在布局上主要体现为各情节组成部分的承续原则,主要表现为时间顺序的原则和因果关系的原则。从时间原则来说,任何事件都是在时间的延续中发生和发展的。我们经常说事件是一种变化过程,这无疑是以时间为基础的,因为所有事件都可以无一例外地在时间的轴线上表现出来。因果关系原则是一切事件发生、发展、变化的普遍原则和基本规律。先有生,后有死;先有离别,后有重逢。在故事的发展过程中,前一个事件是后一个事件发生的前提和基础,后一个事件则是对前一个事件的继承和发展。由此环环相扣,从而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中,时间原则和因果原则可以结合使用,共同促进情节的合理发展。在记叙文写作教学中,可通过让学生了解情节安排的原则,培养学生合理安排情节的能力,在平时训练时可以让学生尝试围绕一个中心编故事或给出一段情节让学生续写。
(三)安排的艺术性
谈到情节安排的艺术性,首先要让学生认识何为“艺术性”。要解决这一认知层面上的问题,必须了解叙事学上的两个基本概念的区别,即“故事”和“话语”(情节)。按照结构主义叙事学的观点,“故事”是指作品叙述的、按实际时间、因果关系排列的事件;“情节”则指对这些素材在艺术处理或形式上的加工。这两个概念的区分实质上是“对故事内容和表现故事内容之方式的区分”,也就是说,“情节”是相对于素材的文本表达,作为素材的“故事”是一定的,而作为文本表达的“情节”却是千变万化的。通过这一认识,加深了学生对“情节”的了解,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记叙文写作不是对生活原原本本的“再现”,而应该是对生活素材的艺术加工。在中学记叙文写作教学中,可以重点训练学生对同一素材的不同处理方式,通过不同方法的比较,理解对素材的不同艺术处理而造成的不同审美效果的差异,进而提高学生对素材的创造性表达的能力。
二、人物形象的塑造
记叙文是以写人、叙事为主的文章,即便是叙事也离不开人物,可以说人物是记叙文中最为重要的元素之一。而在叙事学理论中,先后产生了许多种人物观,比较典型的有两种,一是“功能型”人物观,主要人物视为从属于情节的媒介或执行者,将人物放在次要的位置上,其作用仅在于推动情节的发展。二是“心理型”人物观,这种人物观认为作品中的人物是具有心理可信性或心理实质(逼真)的人,人物往往以独特的形式表现出来,具有真实的内心活动和鲜明的性格特点。在这两种人物观中,与记叙文写作中人物塑造的价值取向比较接近的是“心理型”人物观。也就是说,记叙文写作中的人物更多关注的是人物的形象、性格和心理的丰富性。叙事学理论关于人物的塑造,更多关注的是叙述形式,因此学生通过对不同人物塑造方式的认识和掌握,可以在刻画人物形象时有章可循,游刃有余。就人物塑造的基本方式来说,主要有直接形容和间接表现两种方式。
(一)直接形容
直接形容是一种将人物的基本特征直接且明确地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方式。它通常采用一些特定的形容词、抽象名词、喻词对人物加以直接界定,采用直接形容的方式刻画人物具有清晰明确,一目了然的特点。在文章开头做这样的描述,不仅人物的基本性格特征得以直接展现,而且使读者能够对人物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也能为人物在以后的情节中的种种行为寻找到根源。这种直接形容的方式在传统的叙述作品中比较常见,如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常常在小故事的开头对人物做一些基本的描绘,如“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聂小倩》)作为一种叙事成规,这种方式具有不容置疑的客观性、权威性和静止性,在运用中对它的采用必须是谨慎而有限的,最好与其他方式结合起来,以免产生某种不均衡的效果。在记叙文中,它往往被用在开头或结尾,作为文章引起下文的“引线”或在文章结尾起总结强调作用的结论。
(二)间接表现
与直接形容相对,指的是不以直接指示的方式来表明人物的性格特点,而是采用各种手法来展示并以具体的表现反映出这些特点。间接表现的方式能使人物更加丰满和立体,具有开放性和可塑性,更加注重读者的个性化和能动作用,突出读者参与文本创造的能力,在现代的叙事作品中更为常见,地位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受到作家的重视和读者的青睐。间接表现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进行,比较常见的方式有行动、语言、外貌以及对环境的描绘。
拿鲁迅的《孔乙己》来说,行动上,最典型的就是“排”和“摸”两个动作,虽然都是付钱,但表现出的意义却不尽相同,“排”字不仅显示出他穷酸的本相,而且也有向别人卖弄他一文不少的意味,而“摸”则说明他已到了穷困潦倒的地步;语言上,孔乙己则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如“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能算偷”等,一方面显示出他显摆学问,炫耀他读书人的身份,另一方面则深刻地揭示了他迂腐不堪的本质;外貌上,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和短衣帮一样低下,“穿长衫”则又说明他仍然自命清高,不愿与短衣帮为伍,这种矛盾的表面行为下有着深刻的意义:孔乙己受封建思想的荼毒已根深蒂固;环境方面,咸亨酒店的人包括短衣帮对他的取笑和嘲讽,真实地反映出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冷漠和麻木。总之,作者综合运用了间接表现的四种方式,将一个心地善良,执着于功名不可得,走投无路以致沦落为社会最底层的读书人的形象展示在人们面前,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对孔乙己这一形象保持着难以忘怀的印象。
直接形容和间接表现这两种人物刻画方式各有特色和优势,不同的作者可能会侧重使用其中某一种方式,但是就叙事作品总体来说,两者是缺一不可的。通过两者在叙事作品中的相互交融和相互组合,能够使人物的不同性格特征表现得更加完整和生动。在记叙文写作教学中,可将上述塑造人物的方法特别是间接表现的方法,逐一进行单项训练,然后,在篇章训练中再加以综合运用,这样学生的刻画人物能力可以得到显著提高。
三、结语
将叙事学相关理论纳入中学记叙文作文教学体系,是中学记叙文写作教学的全新尝试,也是将中学记叙文写作教学纳入科学化、系统化的必由之路。本文以记叙文写作实践中学生必备的知识与能力为立足点,借鉴叙事学中的相关理论,从情节和人物两个角度出发,对中学记叙文训练体系的建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期望能将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为中学生叙事能力的提高提供相应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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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红彩.高中作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文学,2012,(4).
[3]明庭友.记叙文写作创新例谈[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5,(6).
(王虹 山西师范大学 0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