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网络教育时代下的公共领域公民话语权研究
2015-02-27李龙
李 龙
(江西九江学院,江西 九江 332000)
于网络教育时代下的公共领域公民话语权研究
李 龙
(江西九江学院,江西 九江 332000)
公共非正式教育领域作为一个生长在欧洲社会文化背景下的西方概念,在中国现实社会中还十分缺乏建构与成长的环境和土壤。不过,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似乎为中国公共领域的建设提供了一些希望与契机。大家都同时处于同样的平台上以相似的语言模式,或娱乐或严肃地参与到对公共事件的讨论中来。这种公平、对等的互动交流模式能够使公民的个体价值得到体现,它标志着公民话语地位的提升,促进了公众参与热情的高涨。
网络教育时代;公共领域;话语权
一、网络媒介的公共领域非正式教育特性分析
目前,互联网正凭借其信息海量、覆盖面广、传播迅捷、互动性强、隐匿性等特点,成为越来越多受众接受信息的重要非正式教育的载体。公众借助网络平台表达意见的机会和空间都被空前放大,公共领域中平等参与和自由讨论的理想原则似乎得以再现。虽然学术界对于网络能否成为公共领域新的舞台仍存在争议,但是大多数学者还是认同一点:网络给由于大众传媒的冲击而走向衰落的公共领域机制提供了一次新的转机。互联网本身所赋予的属性与构成公共领域的三个结构性要素,即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公共开放的空间平台、民主平等的自由交往这三个要素特征十分吻合,其具体表现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说起:
(一)参与者的范围、数量以及“私人化”特性都得到大幅度的扩充
在古希腊社会,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只包括具有公民权的人,近代资本主义时期,也是具有财产和教育条件要求的资产阶级才能加入,而信息时代则给予每个人听我之想听、言我所欲言的权力。信息时代下,不管男女老少、地位高低、财产数量、文化程度等,任何人只要具备上网的基本条件,便都可以自由、平等地参与其中。网民成为了网络公共领域的主要参与者,这也意味着它最终将由特定阶层扩展到全球公民,互联网的用户结构将“越来越接近世界本身的人口结构”。这种“自助式”的信息获取方式也有益于公众独立人格的构建。在网际中出场的个人,既不是作为某种职业的从业者也不是作为某种物品的消费者出现的,他们往往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私人”,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不受干扰地公开他们私人化的观点和主张。
(二)互联网提供了公共开放的空间平台
网络传媒不同于报刊、广播、电视等现代公共领域的传统媒介受时效性、“把关人”、议程设置、政法规范等各种局限,它构建出一个可以充分自由讨论的全新的公共空间。网络传输使得各类信息平等自由流动,人们能得到最及时、最充分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彻底改变了传统媒体单向的、点对面的被动式传播方式。网络媒介双向、立体、交互性的特征,使受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又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实现传、受者一体化,实现在线信息交流的实时互动,从而在全新的意义上达成了受众对信息传播过程的参与,创造出“观点的自由市场”。
(三)有助于“辩论共识”的达成
网络这一开放性平台为大众平等、民主的自由交往提供了更为理想的环境。与传统媒介参与主体身份的实名性相比,网络传媒参与主体的身份是隐匿的,肤色、种族、国籍、年龄和性别等先赋性的个人信息就被完全屏蔽,这构成网络传媒的虚拟性特征,从而有助于消除既定社会中既有的偏见和歧视,为公众的自由交往提供理想环境。同时,近几年公民以网络、手机等新媒介为主要渠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讨论,对政府进行舆论监督的事件已经举不胜举。可见,网络空间为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提供了良好的论辩环境。网络中的人们虽然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私人”,而这些私人一旦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他们的共识就不再是普通心理学意义上的“个人意愿”,相反,这些共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学意义上的“公意”。
二、网络教育时代下的公民话语权探讨
伊尼斯说:“不同媒介对控制有着不同的潜力。不能广泛传播的,或者需要特殊编码和解码技术的媒介很可能会被上流阶层所利用,他们有时间和来源获得这些媒介。相反,如果一种媒介很容易被普通人接触到,它就会被民主化。”网络媒体所建构的传播模式消解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单向性、中心化等传播范式,建构了多元、异质、互动的空间;更重要的,人们开始重新掌握主动沟通的权力,通过主动发言争取自己的社会权力。QQ、BBS、博客、播客再到微博,这些网络媒介不断融入了个人性、即时性以及互动性的特征,打造出了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共享平台。因此,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开始朝着一个更加平等、民主、自由的方向演变。丹·吉尔默说:“你的声音很重要。现在,如果你有什么要说的,你的声音就能被别人听到。”网络的出现使得表达、沟通与交流变得更加民主、平等,这种自由化与去权威化预示着一种话语权的释放。
话语权包涵说话的权利和控制舆论的权力,它是信息传播者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潜在影响力,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种社会关系。网络作为一个强大的舆论场,它正全面参与其中并影响现实社会。网络容纳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广泛的公众群体,使得普通大众和政治上边缘化的人们,不再需要完全依赖传统上占主导地位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来传递信息、构建身份和表达不满。广大网民,无论什么身份,都可以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言论、观点和态度,全面参与到对任何事件的讨论中去,对舆论控制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改变了舆论生态,重塑了我们的公共生活,影响现实社会。历史上从未有哪一个时代能像今天这样,让普通个人拥有如此大的话语权,只有在网络时代才有如此公民话语权的实现。
网络时代公民话语权实现的另一表现主要体现在民意的传达上。民意的表达有多种形式,在我国,人大代表就是民意的反映者与代表者。因此,代表们得经常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征询和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以传达基层民众最真实、最迫切的意愿和要求。但卢梭认为,只有让广大民众经过广泛的公共参与、舆论讨论达成共识所形成的公意才是最可信的。可见,民意必须是奠定在公众的参与之上的。网络社会,BBS、博客、微博等交流工具与传播方式的出现,一方面可以成为人大代表最好的深入群众、了解与倾听群众最真实意愿的工具;另一方面,网络还可以直接成为广大网民、公众、群众实时参与的场所。在网络这个公共平台上,广大公众不再是一个旁观者,而是重新展示出公民精神,他们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中去,发出自己的声音,形成集体围观舆论,传达最直接的民意,最终影响现实事件的结果,这对参与者是莫大的鼓舞,也是公民话语权的一种实现。
三、为公民话语权的表达提供恰当方式
(一)网络流行体能够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方式
由于大众媒介的特殊性和新闻的敏感性,我国对信息和新闻的控制依然十分严格,因此作为党喉舌的传统媒体根本无法满足各个阶层公众的广泛诉求。公众的表达渠道受到阻碍,这些都严重限制了我国公民意识的进步、公民社会的形成以及公民话语权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转型时期,网络平台的出现首先为公民话语权的释放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BBS、博客、微博等交流工具为普通大众提供了广阔的舆论阵地,一时间,草根新闻、公民新闻、网络问政……都凭借着互联网络空间得到兴起和发展,这些都对公民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不过,各种网络热词、网络流行语以及网络流行体的出现与火热发展,则成为另外一种表达形式。本文所讲的这种比较新、比较特别的网络流行体文化现象,就能够为公民话语权的释放提供一种恰当的表达方式,用其特殊的威力来激发普通大众的表达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二)网络流行体的“狂欢化”方式,是弱势群体自我保护的一种曲线表达
网络流行体的话语结构和表达风格,看似十分的简单、机械与无厘头,非常无聊,没有任何的实质意义。但就如胡名伟在《无厘头之世说新语》中所认为的:“无厘头是对真实的另一种态度,是帮助了解真实的另一种方法,其本身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真实。”无厘头、恶搞、插诨打科、嬉笑巧骂的网络流行体中恰好透露出对现实的评判和讨论,生活中的任何喜好、厌恶、嘲讽以及无奈情绪都可以在这种形式中得到最真实的呈现,这种极具个性化的语言和戏谑、针砭时事的态度大大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即使身处弱势的社会群体也可在网络流行体中尽情宣泄。网络流行体成为成本低、运用简单、安全系数高且实施效果好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弱势群体自我保护的一种曲线表达。另外,这种无厘头的嬉笑巧骂也是广大网友乐观态度的表现。在如今的快节奏、高压力、大家整日忙碌和奔波的现代生活中,网络流行体的这种语言风格正好满足公众的娱乐化精神和释压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技术在飞跃发展,体制逐渐得到完善,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富裕,因此过去的满足需要消费转化成了满足精神需求和欲望需求的消费文化。新的消费文化创造出来的产品以其直接和独特的方式刺激并满足了大众的审美心理,网络流行体正是消费社会后现代主义文化的一种体现,符合娱乐至上的时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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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883(2015)23-01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