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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访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红光

2015-02-27郎艳林

当代贵州 2015年30期
关键词:海龙土司遗产

文丨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李 坤 郎艳林

编者按:海龙屯土司遗址成功申遗,其价值体现在哪里?对贵州有什么意义?申遗成功后,需要从哪些方面加强保护?对此本刊专访了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红光。

突出价值 彰显魅力

王红光:土司遗址是中国13-20世纪土司制度推行时期少数民族首领“土司”用于行政管理和生活起居的城寨和建筑遗存,是中国土司制度历史及土司统治地区生活方式和文化特征的珍贵、特殊物证。

本次申报的湖南老司城遗址、湖北唐崖土司遗址、贵州海龙屯土司遗址是保存有大型的规模、完整的格局、丰富的遗存、最具价值特征代表性的土司城遗址,见证了古代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对西南多民族地区独特的“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管理智慧,可为全球化背景下当代和未来的各民族和谐共处、文化多样性维护和人类文明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就海龙屯而言,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海龙屯所代表的播州土司是元代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到明代发展达到鼎盛,海龙屯代表了土司制度产生和鼎盛的重要阶段。播州土司在元明时期主要为宣慰使品级(从三品),属土司制度体系中最高级别的土司,也是中国西南地区辖境最大土司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播州土司在土司制度发展史上具有突出的代表性。

第二,海龙屯是播州土司的战备军事防御城堡,作为少数民族遗产,其占山环水的选址特征,因地制宜、自由布局的整体格局及以石材砌筑的主要遗存体现了土司制度推行地区本地区、本民族的传统特征;在土司制度作用下,又添加了对中原地区城市防御格局的趋同,对轴线对称的礼制特征和社会秩序的遵守,以及对官式建筑做法与装饰题材的吸收。这反映了土司统治地区独特的社会生活方式和文化特征,体现了土司制度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见证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中央政权与边疆少数民族间谋求利益平衡及共同发展、实现文化多样性传承的民族生存与社会管理理念。

海龙屯申遗成功,将会助推全省文化旅游的跨越发展,是守住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的有力举措,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调研时指出“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的最好印证。

参照标准 联合申遗

王红光: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海龙屯符合两项标准。一是符合“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在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上,展现了重要的人类价值交流。”例如,海龙屯土司遗址在选址模式、整体格局及建筑形式与风格等,主要体现出鲜明的当地民族特征,部门建筑物增添了具有中央官方规制和文化特征的元素。清晰地展现了中央政权与地方族群在民族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方面的人类价值观交流。

二是符合“能为传衍至今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这一标准。纵观历史,海龙屯的兴、废时间与土司制度发展阶段相对应,播州土司授宣慰司职于元至元十八年(1281),是最早设立的高等级土司之一,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由明王朝发动平播之役,武力“改土归流”。其典型的地理环境、小型族群文化传承特征、土司职级体系、管理模式等都明确反映了土司遗址共同的价值主题。

王红光:老司城遗址、唐崖土司城遗址、海龙屯遗址均是土司制度鼎盛时期的遗存。从土司职级和功能来看,老司城遗址和海龙屯遗址是高等级土司宣慰司治所(海龙屯为战时治所),唐崖土司是等级较低的长官司治所。

7月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9次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提交的世界遗产申报项目“土司遗址”的申请,遵义海龙屯与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湖北唐崖土司城联合成功申遗。图为会议现场。(张安琪供图)

从建筑风格来看,老司城的建筑和文物记载反映了800年来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多个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生活的历史;唐崖土司的建筑布局吸收了“围合内向”“序列关系”“中轴对称”等体现汉族中央政权礼制文化的营造理念;贵州海龙屯土司遗址则是中国的古军事城堡建筑遗迹,内有城墙、关隘、卡门等一系列设施遗存。

总体来说,老司城遗址、唐崖土司城遗址、海龙屯遗址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区特色,同时表现出象征土司统治权力和吸收中央官式文化的共性特征。

保护第一 合理利用

王红光:早在1980年,第二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就普查登录了海龙屯;1982年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国家文物局将海龙屯正式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在海龙屯申遗过程中,我们就非常重视海龙屯的保护。在制度层面,我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定《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2013—2030)》、《海龙屯保护管理办法》。

在联合保护方面,建立联合保护机制,贵州省文物局于2013年8月与湖南省文物局、湖北省文物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土司遗址保护管理的联合协定》,为系列遗产的协调管理奠定了基础。

在组织架构上,2013年10月,遵义市政府批准设立遵义市汇川区海龙屯文物管理局,成为海龙屯的专职保护机构。

在经费上,我们充分发现、挖掘和研究贵州文化遗产的潜在价值,把文化遗产项目作为大项目来抓,海龙屯在两年之间争取1.3亿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科学合理的保护手段为申遗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海龙屯土司遗址成功申遗,对于土司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申遗成功只是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始。保护好包括海龙屯在内的土司遗址,是中国政府向世界的庄严承诺。

王红光:现在,海龙屯不仅是中国的文化遗产,更是全人类的遗产,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海龙屯。

一是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加以保护。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我国出台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层面上予以保护,此外,还要结合海龙屯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

二是按照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要求,在现有保护管理体系基础上完善系列遗产的管理与运行机制,妥善协调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落实管理保障,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遗产保护管理专业水平。

三是要建立起遗产监测的平台,制定好监测手段,完善实时预警和处置机制,从遗产的本体、环境、气象、水纹、地质,以及人为活动等全方位开展监测,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地方政府要加大对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处理好遗产惠及民生的关系。申遗给地方经济带来效益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要使文化遗产发挥好优秀历史文化资源传承文明,服务社会,改善好遗产区民生等等的作用。

王红光:在中国文化深度旅游、文化特色旅游深入老百姓生活的现实情况下,海龙屯必将成为推进贵州社会经济发展的文化遗产重要品牌和积极力量。海龙屯丰富了遵义文化遗产的类型,使之成为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双遗产地”,加之民族村镇文化、红色文化遗产等,遵义的文化遗产类型完整了,这对遵义的文化旅游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将是最直接的。

我们应该重视遗产所在地居民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合理引导旅游服务业发展,统筹遗产保护、村镇建设及旅游发展的关系,谋求遗产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对此,我们将以把海龙屯打造成中国一流景区和中国历史文化遗存遗址利用示范点为目标,展示海龙屯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充分发挥海龙屯遗址和土司文化的情感价值和经济价值。

(责任编辑/李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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