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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在反腐倡廉宣传中的实践与思考

2015-02-26朱欣英

新闻研究导刊 2015年20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洛阳广播电视

朱欣英

(洛阳广播电视台,河南 洛阳 471000)

广播电视在反腐倡廉宣传中的实践与思考

朱欣英

(洛阳广播电视台,河南 洛阳 471000)

广播电视台作为地方主流媒体,在反腐倡廉宣传中要站稳舆论立场,发挥功能优势,当好反腐倡廉宣传的主导;强化格局意识,发挥“大宣传”功能,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机制;要加大投入,办好弘扬反腐倡廉主旋律的名牌栏目。

广播电视;反腐倡廉;宣传作用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不断进步,新闻舆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广播电视作为强势媒体的主流地位越来越凸显。如何发挥好宣传的作用,准确及时地做好舆论监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宣传载体。最大限度地用好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功能,颂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弃腐倡廉,树立正气,奋发向上,帮助受众分清是非,达到反腐倡廉宣传的最大效果,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站稳舆论立场,发挥功能优势,当好反腐倡廉宣传的主导

广播电视作为新闻舆论工具,必须坚定立场,客观真实地行使舆论监督权,珍惜人民赋予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当好反腐倡廉的主力军,唱响风清气正的主旋律。

第一,加强舆论引导功能,当好反腐倡廉宣传的“耳目喉舌”。无论哪个媒体在不同的社会、国家都有自己的价值取向。作为主流媒体,广播电视承担了党和政府宣传战线的“耳目喉舌”和公众舆论风向标的作用,是搞好反腐倡廉新闻舆论引导的重要工具。习近平总书记谈到反腐时明确表态:有腐必反,决不“养虎为患”。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近两年来查出的这些反面典型,为广播电视宣传提供了宣传素材。众多“苍蝇”“老虎”纷纷落马,振奋了党心民心,也纯洁了党的队伍,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愿望和意志。洛阳广播电视台作为地方主流媒体,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时注重加强领导、集中策划、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对目标发出重火力,当好反腐倡廉宣传的主角。通过对反面典型的抨击,促使党员干部以之为戒,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而建构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可能有人认为,报道反面典型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在形式上不能玩花样。实践证明,艺术地报道反面典型有利于揭示反面典型的本质,有利于把反面典型写出立体感,有利于反映出反面典型的不良后果。例如,洛阳广播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播发的《自主招生腐败丑闻引发信任危机》《新年刚过洛阳市纪委就启动了严肃整治“节日病”工作》《洛阳举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政务形象行为最高奖千元》以及《去年洛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处理112人》等新闻类节目,通过披露此类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发挥了震慑和警示作用,有力地推动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加强警示教育,当好反腐倡廉宣传的警钟和镜子。为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常常采用廉政消息、系列报道、新闻专题片、电视系列短片、电视剧等形式,深入宣传反腐倡廉的深刻内涵。例如,洛阳广播电视台拍摄的《洛阳新安房管局长坐拥千万资产被调查》《洛阳民告官将不再“见官难”》《洛阳近年来组织网络最庞大、涉案人员最多特大传销案审理完毕》等对典型案件的披露,既是对腐败分子的严重警告和震慑,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告诫和警示。通过形式各异的新闻宣传,揭示腐败之丑和廉政之美,整肃社会风气,让贪者脸红耳热,让腐败分子心惊肉跳。

与此同时,广播电视媒体还要对优秀人民公仆的事迹大力弘扬,尤其是对先进典型焦裕禄、杨奎烈等时代先锋大力宣传,将先进典型的事迹变成一种精神符号,一种舆论导向,一种人生偶像,印烙在人们的脑海里,从心灵深处激起一股精神力量,找到学习的榜样。像洛阳广播电视台播发的《我们走在焦裕禄的大道上》等典型报道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共鸣,有效地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从而不辱时代对广播电视媒体承担更多责任,发挥更大作用的期待。洛阳广播电视台制作大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公益广告,幽默诙谐,短小精悍,耐人寻味。洛阳广播电视台开办的电视短剧《河洛碎戏》栏目,经常与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局联合拍摄有关反腐倡廉题材的电视剧,其中反响巨大的《天道》于2014年7月24日在洛阳广播电视台科教政法频道播出,片中反映洛阳某村干部非法挪用村里拆迁征地补偿款,纪委干部得到群众举报将挪用公款的村干部依党纪国法进行处理。节目的播出提醒和震慑了腐败分子,为洛阳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第三,加强宣传力度,当好党内和社会生活的守望者。作为守望者,就要对党和政府履行职责,对其廉洁从政情况勇于监督,通过批评性报道,促使被批评者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另外,还要注重民意,民事舆论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政府的治理能力,如何找准突破口,打准反腐倡廉的拍子,广播电视台还要做到积极寻求社会公众的兴奋点,紧扣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谐振点,抓住受众的疑虑点,强化舆论监督功能。例如,洛阳广播电视台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办的《行风热线》《政府与百姓》新闻访谈栏目,本着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说话,通过对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正面典型的大力弘扬,不仅树立了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还借助热点追踪、听众观众投诉、热线问答等节目形式,在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构起监督——沟通——理解的桥梁,不仅加强了反腐倡廉,还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格局意识,发挥“大宣传”功能,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机制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负有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职责的新闻媒体,要想发挥更大的作用,对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批评和揭露,必须强化“大宣传”的格局意识,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第一,强化对反腐倡廉宣传的领导。广播电视媒体要想顺应时代发展的大趋势,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检、改革尖兵”的作用,必须强化反腐倡廉“大宣传”格局意识,把反腐倡廉宣传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领导。只有广播电视媒体的“一把手”真正重视了,才可能带动分管的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宣传栏目制片人的重视,打造好“一把手工程”。具体来说,要在每年工作安排部署时,在做好任务分解的基础上,落实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部门、各栏目要重点抓好的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任务明确化。力争办出反腐倡廉类的明星节目和专栏,通过对弘扬主旋律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的大量创作,丰富和改进舆论监督的宣传渠道。

第二,形成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合力。随着反腐倡廉宣传的不断深入,电台、电视台指定业务能力强的编辑、记者,通过主动沟通,主动上门,主动联系,加强同纪检监察、政府纠风办、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联系,联办、合办节目,掌握报道线索,共同策划,采写、摄制和播发。近年来,由地方广电媒体揭露的大案、要案实属凤毛麟角,新闻舆论监督宣传比较被动。所以,主动出击,建立长期有效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像洛阳广播电视台开办的《行风热线》《百姓问政》以及其他相关栏目,在不断的磨合运作中,节目质量年年提高,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拍摄、采访的新闻评论《规划路?房管局?开发商?到底还有没有管的?》《我们现在还缴费,“你们”怎么看?》等节目,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切实要求,抨击了营私舞弊的官员,警醒了有可能滑向腐败深渊的人们。

第三,完善反腐倡廉宣传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宣传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常态性工作,必须要有一定的制度给予充分保证。广播电视台应依据自身特点,不断挖掘潜力,调动多种力量,采用多种形式,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的长效机制。制定对重大反腐倡廉广播电视节目选题的报批制度和奖励制度。使编辑、记者深刻认识到创作的新闻作品,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起的重大影响。鼓励大家敢碰硬,会碰硬,充分彰显地方广播电视台在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同时,台内部也要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对编辑、记者予以奖励,从而坚定其对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的信心,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物质和精神的保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外,要舍得投入,办好弘扬反腐倡廉主旋律的名牌栏目。众所周知,经费是办好节目的重要保证,为了取得比较高的收听收视质量,需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节目质量,打造反腐倡廉品牌栏目,并逐步形成品牌栏目效应。像《百姓问政》《行风热线》这类有重大影响的栏目,就是舍得下本钱、花工夫打造出来的,可见要保持品牌的生命力,不仅广播电视台要增加经费及专业人员投入,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大力支持。

总之,广播电视台作为地方主流媒体,肩负着引导舆论的重任。应该不辱使命、积极作为,不断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反腐倡廉当好舆论宣传工具,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

(注:1998年10月朱镕基同志在视察《焦点访谈》时亲笔题写“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检、改革尖兵”。)

G229.24

A

1674-8883(2015)20-0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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