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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2015-02-26黄香君作者单位山西阳泉广播电视台

西部广播电视 2015年18期
关键词:良性互动相互关系司法公正

黄香君(作者单位:山西阳泉广播电视台)



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黄香君
(作者单位:山西阳泉广播电视台)

摘 要:随着我国传媒事业的发展进步,媒体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近年来,新闻媒体介入到司法监督领域,对司法公正的影响甚大,它在促进司法的公正与透明的同时,也可能影响到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因此,我们要实现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以理性的媒体监督推动和谐司法的进程。本文主要基于媒体人的角度,就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问题展开讨论和分析,内容主要涉及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推动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两大部分,目的是从媒体层面探讨合理调整媒体报道与监督的限度,实现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媒体监督;司法公正;相互关系;良性互动

1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分析

1.1 媒体与司法的追求一致

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体追求公平、公正、正义,新闻媒体是站在中立立场上对新闻事件做出客观如实的报道,以满足大众对新闻事件的探究欲。而司法的根本目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管可能会有个别案件略有偏差,但其惩恶扬善、追求公正的目的始终未曾改变。可见,媒体与司法的追求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公正。

1.2 媒体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媒体报道具有一定的引导性和评价性,媒体的参与程度可能会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判决。从普遍意义上来讲,在一些案件尤其是重大的社会性案件上,媒体参与监督能够给司法机关造成舆论压力,迫使司法机关依法秉公办理,这时,新闻媒体对于司法公正就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然而,不可避免的是,任何一家媒体、任何一位新闻工作者都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如果在媒体报道上渗透了自己的主观色彩,而作为审判者的法官有可能会受到媒体报道的影响或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而做出错误的判决,这就可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著名的“佘祥林杀妻案”,虽然原本无罪的佘祥林被误捕、误判的原因有很多,但我们必须承认,当时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煽情声讨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2 加大媒体监督力度,推进司法公平公正

中国政法大学的刘斌教授认为:“新闻自由和媒体的职责要求传媒适时地报道或监督司法活动,以帮助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诚然,媒体监督对于满足公众知情权有很大帮助,但是作为媒体人,我们更应该妥善调和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报道和监督每一个案件,如实反映案件全过程,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下面主要从媒体人的角度探究如何推进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2.1 严格遵循媒体监督原则,坚决维护司法和法律权威

作为新闻媒体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司法独立是其最基本的职业规范。因此,每一位媒体工作者都应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以客观的态度如实、适度报道司法活动。具体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客观原则。对于司法案件的报道,媒体人应始终坚持客观原则,如实报道案情,合理监督与质疑案件中出现的疑点或程序问题,不能带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去倾向于原告或被告,更不能在法院还没有做出判决前通过各种方式给法官造成舆论压力,影响法院判决。这是一名合格的媒体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是坚持适度原则。凡事都有一个度,只有在度的范围内,事物才能保持它的正确性,如果超越了这个度,就可能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在媒体报道时,我们应始终坚持适度原则,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度。比如,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那么,作为媒体工行者,我们就应在法律范围内报道,在遇到未成年人案件时,不能公布未成年人的任何信息。

2.2 提升媒体人的法律素养,以规范媒体从业者的行为

媒体人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到媒体监督的质量,而媒体监督的质量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因此,媒体人的素质尤其是法律素养对司法公正有着很大影响。在实际的司法事件报道中,一些新闻媒体人不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常识,可能会影响到司法公正,甚至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新闻媒体人常常会过分看重经济效益和眼前效益,甚至为了单方面追求发行量、点击率、收视率的指标,不顾司法公正进行片面报道,这是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亵渎。为此,媒体工作者应该认真学习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将社会效益和长远效益放在首位,坚决遏制短视思想和行为。

3 结语

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媒体和司法的存在都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公正,媒体监督对于推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不当的媒体监督则有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因此,作为媒体人,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客观与适度原则,同时提升新闻媒体人的法律素养,在找到价值契合点的基础上,尽可能推动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李本浩.关于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有关问题[J].管理观察,2015(4).

[2]周嵛.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互动[J].新闻前哨,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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