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常态下“三农”业务发展对策建议

2015-02-26农业银行南通分行课题组

现代金融 2015年9期
关键词:网点三农主体

农业银行南通分行课题组

新常态下“三农”业务发展对策建议

农业银行南通分行课题组

随着国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持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农村经济发展中农地产权要素明显增多,城乡资源流动更加频繁,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显现,本文对南通地区“三农”业务发展现状开展调研,提出农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一)新主体不断涌现。当前,南通农村新兴、优质的经济主体不断涌现,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此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内的优质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新型城镇化的开发建设、运营企业以及集体产权改革推动的集体经济组织等,都为农行改善县域客户结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二)新要素不断增多。农村承包地、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农民宅基地产权全面发展,农地规模化流转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县域工业集中和产业转移、农民的集中居住,农地产权抵押担保权将进一步做实。随着新型农业的发展,林权抵押、大型生产农具抵押、海域使用权抵押等新要素也在不断涌现,为农行发展“三农”优质客户提供了支撑,有助于解决“三农”担保难题。

(三)新渠道不断扩大。随着农村手机、电脑的普及,农村社区化的逐步推进,依托手机、电脑和自助机具拓展网络金融、移动金融、社区型金融渠道,正成为农业银行渠道战略的重要选择,有利于以较低成本扩大对农村客户金融服务的有效覆盖。

(四)新市场不断发展。随着“四化同步”战略的持续落地,现代农业、县域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新型城镇化和农村商品流通业等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农业银行打造核心竞争力、抢占蓝海市场份额要瞄准的核心“矿区”。

二、农行服务新型农业主体发展主要举措

(一)服务渠道不断拓宽。物理网点有效布局,网点数量在辖内四大国有银行中列第一;自助银行含金融便利店保有量突破80家,有效弥补了空白乡镇无网点的劣势;布设“惠农通”服务点1784个,实现助农取款行政村全覆盖。

(二)服务平台不断创新。打造银政金融服务平台,自主研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打造银企金融服务平台,试点推广“E商管家”电商金融平台,融合了线上线下多种支付渠道;打造“金融微生活”移动服务平台,银校通、银驾通、银运通、银医通、“社区金融微生活”手机App,农产品物流中心自助圈存等移动金融产品均已上线。

(三)服务产品不断创新。创新审批省内首笔棚改贷款(期限15年),创新推出科技金融产品——“金科通”,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办“金农贷”业务,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与江苏省渔船检验局、渔港监督局联名发行了“金穗渔业船舶卡”,创新并推广农产品季节性收购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县域商品流通市场贷款等新产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四)服务力度不断加大。与南通35家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服务覆盖率达92%;加大对土地储备项目、新农村建设服务、水利建设项目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农行的贷款市场份额。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

1.工作进展不平衡。家庭农场处于萌发期,土地租金负担重、土地租期稳定难、抗风险能力弱、融资交易成本高等,不利于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水平的提高;专业大户处于过渡期,在家庭承包基础上孕育,随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而发展,将逐步向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演变;农民合作社处于成长期,规范发展和规模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龙头企业处于转型期,存在经济总量不大、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够等问题。在主体的培育上也存在认识误区:一些地方盲目推进、下指标搞考核、重数量轻质量;个别地方热衷于引进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承包地,给农村稳定埋下隐患。

2.带动机制不健全。新型经营主体和传统农户之间以及新型经营主体之间联结机制不够顺畅。“合作社+农户”合作不紧密,合作范围和规模都较小,带动能力有限;“龙头企业+农户”部分停留在土地租金加劳动报酬,产销关系不够稳定,存在违约现象;“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运作不规范,有的农业企业领办的合作社,社企不分,不按合作社章程管理和运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能力弱、服务领域窄、服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3.扶持政策不配套。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体系尚未形成,措施之间联动性不明显。财政扶持不平衡,对作为粮食生产生力军的家庭农场没有专门扶持,对新型经营主体所急需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投入不足;金融服务由于缺乏抵押物,融资难特别是中长期贷款难成为困扰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突出问题;保险服务覆盖面小、大田作物补偿标准低,农业保险满足不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过于原则,实际执行缺乏操作性;土地流转不畅,新型经营主体扩大土地经营规模面临许多难题;经营人才缺乏,新型经营主体吸引人才难,培养后备人才更难;受制于设施用地政策,缺乏足够的晾晒场、烘干设备和仓储设施;各地在执行农业电价和水资源费减免等政策上差异性较大。

(二)在金融支持新型农业发展方面。

1.管理机制制约。县域农行权限小,信息传导缓慢,决策链条长,贷款层层审批一定程度上束缚基层行营销积极性,较长的审批链条易使客户产生不理解和不满的状况。权限上收容易形成“一刀切”式的管理,往往造成大量的人力和资源的浪费。

2.市场定位模糊。工、建、中行逐渐退出农村市场,农行“城乡并重”的经营策略使农行的客户范围更广,业务空间更大,却也容易陷入“摇摆不定、模糊不清”的误区。农行产品丰富的同时也面临着“高端业务开拓不足,基础业务不扎实”的尴尬境地。

3.人员结构劣化。乡镇网点人员总量过剩与结构性短缺矛盾突出,网点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大锅饭现象依然存在。

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渠道创新。

1.加强普惠性物理网点建设。一是在县域人工网点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结合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规划与进程,构建广覆盖、梯次性、差异化的服务渠道,形成以“人工网点+自助网点(农村金融服务站)+金穗惠农通服务点(流动客户经理组+移动金融工作平台)+互联网金融”为梯次的渠道分布格局。二是对重点镇实现人工网点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中心集镇网点,以提供“三农”业务特色的全能性金融服务为主,提升网点的服务能力和扩大网点的服务半径。三是对于偏远乡镇和村组,以“金穗惠农通”服务点、流动客户经理组等“三农”特色金融服务渠道为补充,为村民提供现金类和日常性金融服务。

2.搭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一是开辟“网上供销社”模式,以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地方主流经济板块龙头企业等为主渠道,构建以上游农户,中间龙头企业,下游商户、收购企业、批发市场等组成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并与政府部门展开深度合作,开辟“网上供销社”模式,面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E商管家”的营销与升级力度,为此类企业提供专业的电子化采购和资金结算服务。二是打造农村产业链模式,线上加大网银、掌上银行的营销力度,线下加大自助设备的投放,形成覆盖农资、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完整产业链条上各资金结算环节的电子渠道资金结算网络,实现资金的封闭式运营。着重以掌上银行等移动支付业务为载体,提高自主研发金融产品的能力,开发支持农村粮食、蔬菜、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类专业市场的移动支付业务,全方位满足农户基于移动终端的各类增值金融服务需求。

3.推广移动支付服务平台。一是同步开发“三农”特色金融业务。开发上线新农保、新农合、各类涉农代理补贴、手机话费充值等特色业务功能,开发“三农”手机银行电商交易功能,预留淘宝网购等第三方增值服务入口。二是继续加大“惠农通”工程服务力度,探索“新农保直通车”模式,通过布放转账电话、POS机、网银等设备,将养老保险缴纳、划转以及养老金发放、支付等整个业务流程通过电子渠道实现,弥补偏远乡镇无物理网点的不足。三是以二维码、电子优惠券等支付应用为载体,依托客户端、短信、彩信、电子邮件平台,进行点对点、点对面移动营销推送,依托微博、移动圈子、微信平台进行多对多移动金融营销推送,打造融合线上和线下支付的“手机钱包”,为广大农民提供“刷手机”支付的服务体验。四是加强移动网点建设,探索布局汽车流动银行模式,通过在车上配备完善的综合柜员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无线4G网络通信设备和大屏幕LED多媒体宣传设备,在金融空白乡镇和偏远的村社开展定时定点或流动服务,为客户提供“零距离”金融服务。在营销旺季,流动汽车银行以提供存取款、查询、转账、汇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在农忙季节,时值业务淡季,利用服务车走村串户,开展反金融诈骗、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等宣传活动,强化农行影响力。

(二)加快产品创新。

1.创新信贷品种。以产业链为载体,对购销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企业实行整体授信,加大商标质押、仓储保全业务、应收账款质押及保理业务的推广宣传。对于政府主导型产业集群,可探索集群企业捆绑式贷款模式,以集群内大企业为龙头,为其关联度高的其他企业做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

2.创新担保方式。积极实现推广担保公司担保、农房抵押、林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粮食质押等担保方式,破解“三农”融资难题。

3.创新服务方案。为中高端农业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票据、产业链农户贷款、国际贸易融资等多样化现代金融产品;对大型龙头企业,提供集团现金管理方案、上市和并购资本运作、财富管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同时依托龙头企业,发展“公司+农户”模式,带动相关业务联动发展,有效发展惠农卡、电子银行、农户贷款等业务,进一步延长客户链。

(三)加快流程创新。

1.创新审批流程。一是缩短管理链条,下移客户营销体系重心,强化县级支行的经营职能。重大项目贷款营销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合调查,减少审批层次、缩短审批流程,开拓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二是探索推广小微企业审批六人会办制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做到限时审批。对六人会办通过后仍未审批通过的小微企业进行摸排,查明问题、逐户过堂。适当下放“两高一剩”行业的小微企业支持类及维持类客户认定权限,对非“两高一剩”行业的采用足值有效房地产抵押的简式贷客户,可转授一定金额的信贷审批权给支行,满足简式贷业务审批“短、频、快”的业务需求。在此基础上,推进小微企业工厂化运作模式。

2.创新业务流程。适当简化业务流程,如行业准入、评级、分类、授信、用信等工作可在客户满足相关条件且经系统测评后,一并上报,同时获批,提高业务拓展效率,增强客户拓展成功率。研究业务流程改进方法,优化业务环节,提高柜面效率。加快推进高低柜分设,将产品销售、理财业务、签约开户等耗时较长的复杂业务迁移至低柜办理。

(四)加快营销创新。

一是加强与当地党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围绕土地规模经营区域,结合各行的服务能力,将农业资源丰富、信用环境良好的地区、有产业依托的区域和适宜采取集约化经营模式的乡镇及信用村、特色产业村作为支持重点。二是根据当地农经部门提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实地察看其生产经营状况,完善生态图谱表,确定重点营销目录。三是完善服务方案。前后台部门要加强沟通,合理商定农户贷款的发展模式,制订营销服务方案;联合开展农户贷款业务操作实务培训,明确不同模式农户贷款调查重点和统一的审查、审批标准,方便基层行操作,提高内部运作效率。四是规范操作,有效防范风险。把好准入关,严格按制度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双人实地调查,严格按贷款用途使用资金,认真开展贷后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课题组成员:黄晓俊、潘镭、吴俊)

猜你喜欢

网点三农主体
快递网点进村 村民有活儿干有钱赚
数说2021“三农”新变化
商务部:多措并举惠“三农”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2020年“三农”十大新闻
于细微之处见柔版网点的“真面目”
40年,时光轴下的“三农”演进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基于EVA-BSC的农村银行网点绩效评价体系探析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