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强化干部监督 规范干部行为
2015-02-26迟凯元
新长征 2015年4期
敦化市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规范干部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务实肯干的浓厚氛围。
强化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干部在工作中的“不能为”。制定《敦化市乡科级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确立干部日常行为最基本的要求,从小处着眼,从行为入手,规范了职业行为和生活行为中的“不能为”,促使干部依照行为规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有效纠正“四风”问题,建设一支实干、高效、创新、廉洁、奉献的干部队伍。
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明确干部在生活中的“不能为”。实施《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办法》,以家庭反馈监督干部“美德”,以司法记录监督干部“道德”,以社会反映监督干部“公德”,以舆情信息监督干部“官德”,多角度监督干部,及时发现和了解干部在工作之外的不良行为,适时启动预防告诫,对干部及时实施谈话提醒,让干部时刻保持警醒、慎独慎微。
重点搞好岗位监督,明确干部在用权上的“不能为”。以《重点岗位干部监督办法》为依据,在重点岗位的干部选用上进行风险评估,规避可预见的风险;选用重点岗位干部时注重廉政考核,及时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出现问题时对干部选用责任进行追究,让选拔考核不敢轻率,保持选人用人的严谨性。经常性地对重点岗位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提前打“预防针”,促使重点岗位干部规范用权、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