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机制本质探析
2015-02-25朱春楠
朱春楠
(东北师范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130024)
创业教育是当前国家、高校、学生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是就业创业的重要对象,如何准确把握创业教育核心理念,将创业教育精神实质传输给大学生,成为高校当前的重大研究课题。对大学生实施创业教育,能否具有实效性,关键在于创业教育要为大学生所接受。创业教育得到接受主体的充分认可和接受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创业教育的落脚点。研究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内在结构机理,有助于提高大学生创业教育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创业教育的目的。
一、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的基本内涵
探讨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的本质,首先要明确“接受”和“创业教育”的基本内涵。“接受”一词《现代汉语词典》对其解释是“对事物容纳而不拒绝”,阐释了作为主体的人对外部事物的基本态度,能够容纳,而不排斥。综观学界对接受的定义,虽说从哲学认识论、伦理学、传播学等各个学科角度对接受进行了解释,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活动说”。朱立远所著的《接受美学导论》从接受美学角度,认为接受不仅是一种社会群体活动,而且是社会群体、个体之间相互交流、影响、渗透的活动。吴刚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认为人从理论到实践的活动,就是接受活动。这种接受实践活动是第一位,但也要进行认识活动,即进行理性认识。他所倡导的接受活动主要是针对理论和实践的活动[1]。邱柏生从思想政治教育学角度,认为接受是主体(即受教育者)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尤其是在教育的控制下,选择和摄取思想教育信息的一种能动活动[2]。二是“关系说”。胡木贵、郑雪辉所著的《接受学导论》对接受的定义是目前公认的比较权威的意见:接受是关于思想文化客体及其体认者相互关系的范畴,它标志的是人们对以语言象征符号表征出来的思想文化客体信息的择取、解释、理解和整合,以及运用的认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3]。因此,各个学科对接受的各种解释无非是从两个方面来界定,也就是“活动说”和“关系说”。“活动说”认为接受是一种特殊的活动;“关系说”强调接受主体和接受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4]5。
目前国内外学界对创业教育的理解和认识不尽相同,有狭义的理解,也有广义的理解;有目标认识,也有过程认识。虽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其核心思想却是相同的,认为创业教育是对创业精神、创业技能和创业人格的教育。基于上述对“接受”和“创业教育”的内涵理解,笔者认为,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是指接受主体(大学生)出于个人发展需要,在外部环境作用下通过接受中介对接受客体(教育者)传递的创业教育信息进行反映、选择、整合、内化、外化等多环节的活动过程。它反映的是接受主体与接受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接受结果是形成大学生内化的创业精神和外化的创业行为。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机理,是指大学生创业教育系统活动中接受主体(大学生)、接受客体(教育者)、接受中介(创业教育信息)、接受环境(教育、政治、经济、文化、物质、家庭、心理)等各要素的相互联结、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与运行过程。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的内在结构分析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的内在结构是由多维要素组成,各要素间是各自独立、自成体系,同时又互为关联、互为影响、互为依赖。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关联性,主要体现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三方面。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这也是新时代价值观的教育目标,其以个人价值观和团结合作的培养为教育内容,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创业教育也必须全面超越传统的以灌输为主的教育方法,全面采用体验教育方法,才能实现其教育目标。因此,研究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机理可以借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机理。基于对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过程的理解,笔者认为,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是由接受主体、接受客体、接受中介、接受环境四个要素组成。接受主体即受教育者(大学生),是创业教育的接受者,也是创业教育效果的体现者。接受客体即教育者(高校教师),包括专门的创业教育教师,以及学校领导、其他专业课教师和工作人员。接受环境即影响创业教育活动的周围环境,包括教育、政治、经济、文化、物质、家庭、心理等环境。接受中介即创业教育接受内容、方法、途径、载体等,是创业教育接受过程运行的必要手段。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形成了一个循环往复系统,该系统各要素是一个相互作用、多维反应的关系,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组合方式运行。每个要素均发挥着自身特殊作用,促使整个接受过程系统保持良好状态,而良好的接受过程系统又为每个要素提供了环境和条件。因此,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各个要素要组成一个和谐有序的联动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示意图
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循环系统中,一方面,接受主体(大学生)对接受客体(教育者)通过接受中介传授的创业教育信息,即创业是什么,创业需具备什么样的素质等,以及自身对创业的需求与愿望,经过理性的权衡与验证,产生对创业教育的认同,建构个人对创业的认知结构,这是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内化过程;同时,大学生通过自身已掌握的创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进行创业实践,即接受信息经过自我感觉、自我观察、自我体验、自我分析、自我评价、自我塑造、自我超越和自我反思等形式内化整合之后,最终通过外在的具体行为表现出来。因此,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是一个内化和外化的双化过程,即内化整合和外化践行过程。这种活动过程是在接受主体、接受客体、接受中介、接受环境各要素相互影响作用下,通过“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反复验证,强化了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实现了创业教育目标。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中,没有接受客体(教育者)的积极传授和教育,创业教育工作难以实现;如果没有接受主体(大学生)的主动选择和接受,创业教育也难以达到目的。接受环境对接受主体与客体产生双重影响,即正面与负面影响。接受环境既可以成为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的理由,也可以成为其拒绝接受创业教育的依据;接受环境既可以对创业教育效果产生制约作用,也可以对创业教育效果产生助推作用。接受中介发挥着调节接受主体、接受客体和接受环境三者的作用,并对接受效果产生重要影响。没有创业教育信息流动即接受中介的作用,接受活动将不存在,接受中介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使接受主体、接受客体和接受环境三个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并相互作用。
三、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活动的特征分析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是一个受到多方制约和影响的复杂过程,它的运行有其自身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主体性与层次性
对于主体而言,哲学上是指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现代汉语词典》)。大学生作为接受主体在接受创业教育的初期,占据主导地位是教育者,也就是接受客体,但随着创业教育接受过程的不断深入,接受主体作为独立意识的人,不是被动地、消极地接受和认同接受客体,更多是从接受环境即自身的需要、兴趣、情感和意志等方面去考虑,将自已的主体意识、主体价值和主体能力等要素作用于接受创业教育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指出,需要是人类一切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如果接受客体所传授的创业教育信息适合并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则会引起接受主体从已具有的知识、能力、经验、意识、情感、态度等方面构成期望价值目标。兴趣之于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也是如此,对创业教育表现出较浓兴趣的大学生,能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去学习和践行创业教育内容。同时,与大学生情感方向一致以及能为大学生传输较深情感体验的创业教育内容,也越容易被大学生所接受。而大学生的意志是调节其行为并使之持之以恒的精神力量。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只有较强意志力的学生才能战胜重重障碍,以创业教育目标为方向,并为之不懈努力。因此,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具有很强的主体性。
大学生在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也具有层次性特征。不同的接受主体(大学生)在相同的接受客体的作用下,由于主体意识、主体价值和主体能力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接受理想性和目的性要求,同时由于接受兴趣的不同,因此接受效果也会表现不同。具体表现在:一是接受主体的知识、经验的差异,直接影响对创业教育的接受程度。大学生知识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经验丰富,在接受过程中会很好地吸收创业教育信息,否则相反;二是接受主体的情感差异,间接影响对创业教育的接受程度。大学生由于情感的强弱不同,其感受也不同,对创业教育的接受程度自然不同;三是接受主体的意志差异,也影响着对创业教育的接受程度。具有坚强意志力的大学生,在遇到困难情况下不会退缩,会很好地将创业教育认知转化为创业行为,而意志薄弱的接受主体则会在困难面前屈服,无法实现创业教育最终目标。
因此,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中必须坚持接受的主体性与层次性相统一特点,充分发挥接受主体的能动性同时,也要兼顾接受主体的层次性,使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机理与创业教育目标指向相一致。
(二)上升性与矛盾性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中,存在着接受主体被动接受以及不完会接受,甚至存在虚假接受现象,产生种种矛盾,但总体上来讲接受主体是积极向上的。因为无论是哪种接受,只要接受就意味着接受主体对接受客体的接纳和认同,并主动地内化和外化践行,把个人价值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事业奋斗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中接受具有一定上升性特点,其关键因素是创业教育的意义与功能,也就是接受主体的自身精神追求。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导向功能和育人功能,也就是说创业教育本身具有价值性。大学生创业教育总体目标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创业基本素质和创业意识与能力。通过创业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创业意识,了解什么是创业和怎样创业;让学生明白创业不但是一个创造财富的过程,也是一种责任,是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帮助学生树立起为集体和国家不断创新的远大理想。因此,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实施合乎大学生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目的而呈现出的一种肯定、积极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进步。
但由于社会的转型以及大学生自身心理发展的不成熟和不稳定,大学生常常会处于一种矛盾和困惑之中,会感到无所适从。特别是在多元文化冲突中,大学生创业思想和行为会表现得不稳定。这种矛盾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需要实现的可能性与大学生行为的无效性矛盾。大学生对创业教育有一定的需要,学校和社会也给他们创造了良好的实现条件,但总是有部分大学生兴趣多变,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二是大学生价值取向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另一方面又认为创业行为难以实现,在创业过程中指责社会的不公,却又回避自已的道义。凡此种种,表现出诸多矛盾性。因此,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中必须注意接受主体的上升性和矛盾性特点,在调动接受主体积极性的同时,也要注意接受主体的矛盾性行为,合理遵守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机理的认知规律。
(三)长期性与反复性
接受主体(大学生)是处在一个发展的动态的社会环境中去接受创业教育,对于相同创业教育问题,但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作用下,大学生会产生不同的思想倾向和行为表现。因此,大学生作为主体在接受创业教育过程中要经历长期和反复的过程。
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是接受主体(大学生)对接受客体所传导的创业教育信息要进行主体选择,确定自身接受期待,并对创业认知结构进行构建,并在后续的反馈过程中不断调整接受内容,最后外化为个人创业行动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过程,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运动发展规律的过程,需要在自我观察和自我体验中不断强化。大学生作为接受主体观察和体验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并只有不断接受并重复一个体系的作用下,经过循环往复的过程,最终才能形成自身的动力定型。也就是大学生作为创业教育接受主体通过接受活动产生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和自我反省后,才会发现真实的自我。面对新的事物,大学生试图用原有的认知结构去同化,如获得成功,便得到暂时认识上的平衡。反之,便需做出顺应,调整原有格局或创立新格局去同化新事物,直至达到认识上的新的平衡,并进行自我塑造和自我超越。大学生作为接受主体具有不同的性格特点,不同的心理素质,不同的知识结构,不同的品德基础,他们可以选择性地接受创业教育,可以自主做出对创业教育的评价与反馈。因此,针对大学生特点,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需要不断去重复接受过程各个环节,有效发挥各个要素作用,科学验证接受活动效果。
同时,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具有一定的易变性和不确定性。大学生由于思想较为活跃,易于吸收外部新鲜事物,因此受到外部环境作用和干扰也较大。由于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总是以强烈的主体意识不断塑造自己,这促使大学生价值取向具有不确定性特点。这种不确定性使人们在分析和评价时受到干扰,难以全面准确分析大学生价值取向的全貌。多数大学生由于受社会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固定的人生价值取向,在一些问题上常常表现出不稳定状态[4]85。因此,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中必须重视接受主体的长期性与反复性特点,确保对大学生实施的创业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大学生创业教育主体接受过程的作用机制分析
大学生作为接受主体在创业教育接受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和主体功能,着重分析大学生的价值取向、认知结构、实践过程,进而揭示大学生创业教育接受活动的运行机理。
(一)“价值与事实”意识是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的动力机制
在社会领域里,每一个人都是有欲望、有目的、有动机、有激情的价值追求者。人只有意识到自我的价值需要和外部世界的价值存在,才能进行自我价值实现。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过程就是自身价值的寻找过程,通过对创业价值的体验,获取知识价值、经济价值、人际交往价值等多维度价值实现。而创业教育中对学生所开展的指导,即帮助学生了解“创业是什么”和“为什么创业”,培养学生“如何创业”的能力,是属于现实世界的“事实”范畴。只有通过“事实”活动,大学生才能学习创业知识,掌握创业技能和方法。因此大学生在接受创业教育过程中,是在认清创业价值的基础上,并接受“事实”的指导,即通过“价值与事实”的双向作用,以此产生驱动力来实现整体创业教育的接受活动。
(二)“内源与外源”认知是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的加工机制
认知结构是接受活动得以进行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一般来说,人们头脑中既已形成的社会政治观念和认知结构,会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通过控制感知、加工思维和行动,来不断促进新知识、新观念的形成[5]。大学生创业教育接受的过程就是其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是认识的内源因素与外源因素的双维合成作用的过程。一方面,大学生在已有的创业认知基础上,对新接收的创业教育信息进行认知加工,即从客观事物出发,承受外部事物信息(创业教育信息)的作用,对其进行反映性认知,吸纳同化新接收的创业教育信息,这是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信息的认识内源因素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大学生又要从主体出发,获得客观事物对于人有无价值的选择性认知,对已反映到主体内部的外部事物信息(创业教育信息)进行选择,对新接收的创业教育信息进行有效“改造”,这是把创业教育接受客体内化于接受主体,也就是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信息的认识外源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内源与外源”双维因素作用下,大学生创业认知结构得以提升和发展。
(三)“实践与关系”改造是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的协调机制
实践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的感性活动。只有在实践中,主体才能获得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并把握自己的目的、利益和需要。也只有在实践中,主体自身才能够得到有效改造。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过程就是合理的实践过程。大学生作为主体通过实践对创业教育客体进行了改造,如改变创业教育客体的结构、信息状态等。大学生每一次对创业教育客体的实践改造,都会使其获得创业教育客体的知识和改造经验,以及对新的创业教育客体的改造需要,从而提升大学生主体对创业教育的认知并提高其所掌握的创业知识、能力和方法等[6]。大学生以主体的身份根据自身的选择和需要,与创业建立了实质性的接受关系,这种关系为大学生搭建了塑造自身的平台,通过塑造的新的个体在新一轮接受行为当中扮演接受主体的角色,实现了大学生主体由对创业教育的理解到把握的渐进改变。因此,大学生通过“实践与关系”的融合,实现了对创业教育的吸收和运用目的。
[1] 吴刚.接受认识论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4.
[2] 邱柏生.思想教育接受学[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3.
[3] 胡木贵,郑雪辉.接受学导论[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引言.
[4] 刘丽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接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李忠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接受机制探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14.
[6] 刘晔.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机制改革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6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