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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施诸其人”与人类文明传承原理〔*〕

2015-02-25刘信芳

学术界 2015年9期
关键词:帛书文王天道

○刘信芳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简帛《五行》“大施诸其人”章论及人群中只有圣人才能认识天道,“中人”以上依据圣人得知天道的原理,涉及文明传承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

一、相关文字释读

帛书《五行》有传,传的形成年代略晚于帛书《五行》之经,这是对《五行》最早且最可靠的解释。谨照录如下:

●“天生诸亓〔3〕(其)人,天也。”天生诸亓(其)人也者,如文王者也。

“亓(其)人它(施)者(诸)人”也者,如文王之它(施)者(诸)弘夭、散宜生也。

“亓(其)人它(施)者(诸)人,不得亓(其)人,不为法。”言所它(施)之者,不得如散宜生、闳夭者也,则弗〔为法〕矣。(帛传345-347)

简本“大”,帛经、传作“天”。

帛本“天生诸其人”句,简本作“大施诸其人”。或以为简本“大”乃“天”之误字〔8〕,未必。甚或释文直接作“天”〔9〕,此类做法改字解经,过于粗放,不可取。

二、“大”“其人”“人”及其相互关系

简本该章仅两句话,十四个字,文字简洁,学者多不作讨论。然而本章内容重要,诸如“大”是什么意思?“其人”是什么人?“大”如何施诸“其人”?“人”又是何人?“其人”与“人”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值得认真分析,深入思考。

(1)“大”帛本作“天”。帛本“天”在句中是与“道”相类的最高范畴,简本“大”无疑与“天”“道”相联系。郭店简《老子》甲22-23:“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安(焉),王凥(处)一安(焉)。人灋(地),(地)灋天,天灋道,道灋自肰(然)。”

(2)“其人”帛本传:“‘天生诸亓(其)人,天也’。天生诸亓(其)人也者,如文王者也。”

“其人”是什么人?帛本传举“文王”为例以当之。“文王”是专名,是单称,简文“其人”不可能仅指某一人,“文王”是“圣人”,因而“其人”是指向圣人的。《五行》凡提到“文王”“武王”,往往是作为“圣人”代名词使用的。试举例:

(3)“大”如何施诸“其人”?

这个问题涉及到圣人认识天道的主客相互关系,有必要从本章的上一章谈起。

简本《五行》(“目而智(知)之”章)47-48:“几而智(知)之,天也。‘上帝临女(汝),毋弍(贰)尓(尔)心’,此之胃(谓)也。”帛传 328-344:“‘鐖(几)而知之,天也。’鐖(几)也者,赍数也。唯有天德者,然笱(后)鐖(几)而知之。”

“上帝临女,毋贰尔心”见《诗·大雅·大明》,郑笺:“临,视也。女,女武王也。天护视女,伐纣必克,无有疑心。”按:《五行》引此《诗》旨在说明“几而知之”是一种在心中把握“天”,把握历史机遇的能力。若不能“几而知之”,就不能在讨伐商纣这一重要机遇到来之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唯有天德者,然笱(后)鐖(几)而知之”,实际上是说,人群中只有圣人才能认识天道。

现在再来看本章与上一章的承接关系,上一章论及人之理性认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前知,人之所以能前知者,几而知之也。知之者,知天也。依照《五行》的行文逻辑,能够做到“几而知之”者,圣人也。本章将人之知天(认识自然以及人类社会之规律)表述为“大施诸其人,天也”,盖春秋战国之时,人仅为天之附属也。可见“大施诸其人,天也”的真实含义是:圣人认识天之“大”(天大、地大、道大、人大),这是“天”的安排。实际上也只有圣人才能认识天道〔10〕。

(4)“人”又是何人?

帛传:“亓(其)人它(施)者(诸)人也者,如文王之它(施)者(诸)弘夭、散宜生也。”《史记·周本纪》谓文王善养老,“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归之”。所谓“文王之施诸弘夭、散宜生”者,文王以其所禀受之“天德”施之于弘夭、散宜生也。文王与弘夭、散宜生是君臣关系,人的认识能力是有差异的,从这一角度说,《五行》中的“文王”是“圣人”,而“弘夭、散宜生”则属“君子”〔11〕,与孔子所说“中人”相类。“中人”的含义说参下文。

(5)“其人”与“人”是什么关系?

“亓(其)人它(施)者(诸)人,不得亓(其)人,不为法”。此帛传所引经,然简本无此十二字。此十二字实际上是某《五行》传承人对经文之某文本例如简本“其人施诸人,也”所作的解释,至帛传则解释语演变为经文,帛传在此基础上又作出进一步解释。帛经传的解释语很明确地确定了“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三、对“大施诸其人”章的讨论意见

《五行》“大施诸其人”章论及“大”“其人”“人”之间的关系,文义古奥,试说如下。

《论语·八佾》:“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天以夫子为木铎者,天以夫子为代言人,以传布天之道也。《论语·雍也》:“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依照《论语》的行文逻辑,天之道藉夫子为木铎,夫子语其道于中人以上,中人以下无及焉。《五行》“大施诸其人,天也。其人施诸人,据也”应由《论语》中的有关思想生发而出。

“大施诸其人,天也”,大者,天大,地大,人亦大(《说文》),自然之理也。郭店简《语丛一》简12:“有天有命,有施有型。”天以天之大、地之大、人之大施之于“其人”,其实是“其人”认识客体之“大”,型之于内心。心中之“大”与外在天之大、地之大、人之大相合无间,此所谓“天也”。

“其人施诸人,据也”,“其人”以心中所得之“大”施之于“人”,“人”型之于心,“人”欲知“大”,以“其人”为据也。从文明传承的角度说,“施”乃先人之所“施”,“得”乃后继者之所得。

我们可以将以上命题作如下表述:圣人认识天道,而一般人则依据圣人而得知天道。此一思想具有普遍意义,有如古人欲知军事科学,由孙子兵法及之。今人欲知共产主义学说,由马克思及之。研究物理者欲知万有引力定律,由牛顿及之。人若欲知短跑体能速度之极限,必须通过百米世界纪录创造者才能及之。无论是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学术,各行各业,惟有登峰造极者上通于天。这些登峰造极者是各自领域的领袖,是精英。而芸芸众生以先贤为法,拜能者为师,尽其所能,就可以成就自己的事业。至于能有多少造化,平心静气地将自己与强者作一比较,就不难找到定位。人群中只有圣人上通天道,古往今来,圣人屈指可数,这是上帝的安排,是《五行》揭示的原理。《论语·季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可不慎欤!

至于帛经“其人施诸人,不得其人,不为法”,依帛传所解,文王以天德施之于弘夭、散宜生,如果所施之人不如弘夭、散宜生者,不为法。文王与弘夭、散宜生是互为主体与客体的。在文王为主体,则弘夭、散宜生为客体。文王所施是文王的实践活动,如果所施之对象是错误的,就不能成德。在弘夭、散宜生为主体,则文王为客体。当着商末周初之际,纣王逆天而文王得天,弘夭、散宜生归顺文王。是欲顺天命所在,依据文王而得之。

以上帛书《五行》传所说的道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仅就人类文明传承而言,为师者应慎选学生,将自己所学所知传下去,这是责任;为学者应拜在能工巧匠门下,名师出高徒,这样才能读到真经,得到真传,此乃为学之道。如果为师者选择的学生不具备相应的资质,为学者所拜之师空有其名,“不为法”!具体到政治、经济、科技、艺术、工艺等,读者可类推。如果考虑到文明传承中的种种付托非人,种种原因造成学术、技艺之失传,乃至先辈开创的事业、先辈积累的财富毁之一旦,将不难体会到,《五行》所云“其人施诸人,不得其人,不为法”,其义深矣。

《孟子·万章上》:“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帛本改“大施诸其人”为“天生诸其人”,其涵义变为:天生之于文王,文王施之于弘夭、散宜生(此依帛传解),其行文与孟子先知先觉说如出一辙。帛本经、传如此改动,自另有其思想价值,但与简本已有差异,这是我们应该知道的。

有必要指出:简本“大施诸其人,天也”在句法上是通顺的,而帛本“天生诸亓(其)人,天也”则显得别扭。若紧扣句法,“天生诸其人,天也”是很难解释的。依《孟子》“天之生此民”解为“天生文王”,“诸”字如何落实?按常识解为“天生之于其人”,则与《论语·述而》“天生德于予”类,“天生德于予”句中“生”是及物动词,“德”是宾语,那么原帛动词“生”之宾语指什么?“其人施诸人”,其人又是以什么施于人?帛传“天生诸亓(其)人也者,如文王者也”,对“诸”不作解。若我们勉强解前半句为“天生德于文王”,大致可通,然全句为“天生德于文王,天也”,“天生德于文王”文意已足,“天也”成赘余。古人行文,谅非如是。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笔者不能同意简本“大”为误字。简本、帛本“大”“天”异文,稳妥的处理方式是各存其旧。

注释:

〔1〕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一出版社,1998年。本文凡引竹简原文附竹简编号,不另具页码。

〔2〕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本文凡引帛书原文附帛书行号,不另具页码。

〔3〕“亓”字原帛字形稍讹,或隶作“无”,解为“其”之误字。

〔4〕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490页。

〔5〕〔7〕魏启鹏:《简帛文献〈五行〉笺证》,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5、120页。

〔6〕庞朴:《帛书五行篇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80年,第88页;池田知久:《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研究》,日本东京都:汲古书院,1993年,第557页。

〔8〕魏启鹏释文作“大”,注云:“简文‘大’应为‘天’字之误。”参魏启鹏:《简帛文献〈五行〉笺证》,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65页。

〔9〕李零释文作“天施诸其人”,注云:“‘大’是‘天’之误,据改。”参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492页。

〔10〕“只有圣人才能认识天道”,这是紧扣《五行》原文作出的解释。若要作更准确的表达,则应该是:圣人以及人群中最优秀者的认识具有上通天道之“德”。说参拙稿《简帛〈五行〉核心内容及思想性质》,《学术界》2014年第6期,第39-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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