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推行“四不”工作法 提升发展党员科学化水平
2015-02-25刘占杰,刘鹏程
新长征 2015年5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实施以来,公主岭市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规定,积极探索利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新途径。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推行了“四不”工作法。
一是培养教育不达标不发展。凡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都要经过党组织长时间的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时间不达到规定要求的坚决不予发展。
二是政治审查不合格不发展。只有对党忠诚,对党充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优秀积极分子才能被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对政治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政治觉悟不高的坚决不予发展。
三是相关程序不规范不发展。要求基层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程序操作。对省略或者不按程序操作的坚决不予发展。
四是档案材料不完善不发展。任何一名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坚持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