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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视阈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新探

2015-02-25王同新

学术论坛 2015年7期
关键词:公共性公共服务供给

王同新

一、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的主要内容

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理论对公共产品的概念界定和属性描述, 总体上讲都不是历史地、具体地考察对待公共产品问题,而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作为立论基础, 试图从不同于私人产品消费特殊性的角度来厘清公共产品的本质, 从个人和消费偏好的角度来探讨公共产品的供求问题, 从而把公共产品归结为弥补“市场失灵”的产物。 这种以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为指导的“市场失灵论”终究不能揭示公共产品产生的真正原因和本质。 而马克思的公共产品理论,以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指导, 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出发, 从整体和供给的角度切入, 深入探讨并正确揭示了公共产品产生的真正原因、本质及其供求等问题[1]。

(一)公共产品的概念与本质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进行个人分配之前,必须对社会总产品作必要的扣除。 马克思具体列出了以下两部分共六项扣除。 第一部分是作为生产资料的扣除部分,它包括:“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 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 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2](P302)第二部分是作为消费资料的扣除部分,它包括:“第一,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 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 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 ”[2](P303)按照现代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关于公共产品的分类, 这两部分六项扣除中, 第一部分共三项涉及经济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第二部分第一项属于维护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第二部分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马克思认为,作为社会“公共基金”[2](P304),这些社会总产品中的扣除部分关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公共利益需要, 必须得到优先和有效满足,这是坚持唯物史观的必然结论。较之私人产品而言, 虽然公共产品在消费方面表现出如共同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特殊属性,但却不能把公共产品的本质简单地归结为这些特殊属性, 因为具有这些消费上的特殊属性的产品不一定都是公共产品。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混淆了公共产品的现象与本质, 索性把公共产品归因于弥补市场失灵,是非常肤浅和站不住脚的。 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从唯物史观的哲学高度出发, 从社会总产品分配和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着手, 深刻地揭示了公共产品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为满足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公共利益需要的产物。

(二)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模式选择

马克思从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公共利益需要出发, 从公共产品如何供给的独特视角切入,对公共产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他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以用水问题为例明确指出:“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兰德斯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业家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 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 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 ”[3](P145)马克思认为,节约用水和共同用水关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公共利益需要, 属于公共产品范畴。 如何提供这种公共产品呢? 其供给主体可以是多元的,供给方式可以是多样的, 供给模式选择的依据在于当地社会文明程度高低。 譬如,在社会生产力水平和文明程度较高的西方,由于市场和社会组织发育健全,所以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即私人企业家自愿的联合方式得以解决。 但在东方,由于幅员太大,社会生产力水平和文明程度太低,市场和社会组织不健全,所以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干预解决。 因此,生产力水平落后国家(如亚洲)的一切政府都必须执行一种社会公共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也就是由政府出面采取从社会总产品中直接扣除相应部分的方式整体供给公共产品。 马克思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思想特别注重和强调要尊重各国的基本国情,一切从当地的具体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适合自己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这对我国当前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

(三)公共产品需求随生产力发展而日益增长

唯物史观认为: 人类历史在原始社会的早期阶段,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劳动积累的社会总产品绝对量极其匮乏, 而且这些社会产品还只是处于私人产品形态, 几乎全部用于满足社会成员个体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人们的生产劳动和社会交往实践范围不断扩大,公共生活、公共领域和公共利益逐步形成并日益分化和凸显, 客观上要求在社会物质财富不断积累、社会总产品的绝对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用于满足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公共利益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总量及其在社会总产品中所占的份额日益提高。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对于社会总产品中作为消费资料的扣除部分,“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 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极为显著地缩减,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2](P303)。 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 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显著地增加,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长”[2](P303)。 用我们现在的公共行政学术语来说,国防、外交、行政管理等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属于维护性公共产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部分属于社会性公共产品。 在马克思看来, 公共产品供需总量随生产力发展而日益增长, 其中维护性公共产品在社会总产品及公共财政支出中所占份额逐步降低并保持在相对稳定水平, 而社会性公共产品所占份额则逐步提高并将成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主体部分。

二、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的现实启示

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给我们当下研究和认识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为我国当前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努力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启示。

(一)社会产品所含公共利益大小特别是公共性程度高低, 是我们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职责分工的根本依据和尺度

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坚持唯物主义历史观,着眼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公共利益需要, 深刻地揭示了公共产品的真正缘起和本质。 它启迪我们,公共产品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载体, 一定要把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应尽职责,也就是做市场不想做或做不到的事即“弥补市场失灵”。 但公共产品具有的这种弥补市场失灵的功能和作用只是其外在的表征,而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共产品的内在本质,则应从公共产品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从公共产品内在的公共性程度高低方面来着手。 从本质上讲,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相互关系,科学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分工, 应该以社会产品内在的公共性程度高低为根本依据和尺度。 据此,我们可以把社会总产品划分为两大类, 即不具公共性或公共性程度很低的私人产品和具有公共性或公共性程度较高的公共产品。 具体来说,市场负责提供私人产品,即市场在私人产品供给领域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负责提供公共产品,即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领域起决定性作用;而在提供那些公共性程度较低或兼具公私性质的半公共产品方面,则是政府与市场可以大力合作的领域。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由市场的自由交换实现私人产品的有效生产,而由政府负责公共产品供给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4]。

(二)从当地的社会生产力发展实际出发,正确运用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合理确定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供给模式

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认为,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可以是多元的,供给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供给模式的选择依据在于当地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 与私人产品供给领域中存在“市场失灵”可能性类似, 在公共产品供给领域中也存在“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因此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也不可能包打天下。 除了那些公共性程度很高的纯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提供以外, 在提供那些公共性程度较低或兼具公私性质的半公共产品方面,应该也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运用市场化工具,采取由政府负责、市场协同的方式合作提供,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发展明显失衡。 因此,我国一方面要在混合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不断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另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当地的具体实际,研判甄选适合自己的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方式和模式,科学把控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范围、力度和节奏,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和防控,不断强化政府责任,提升政府能力,努力做到积极而稳妥、蹄疾而步稳。

(三)适应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产品需求随生产力发展而日益增长规律的要求,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转型、职能转变和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

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关于公共产品需求随生产力发展而日益增长并要求得到优先和有效满足的规律,客观上要求我国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转型和职能转变。一方面,我国目前正通过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但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在资源配置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为了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必须让政府更好发挥作用,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转型和职能转变。 另一方面,经过30 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告别私人产品短缺时代而进入公共产品需求急剧增长的历史新时期,当前政府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即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需求日益增长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投入不够、能力不足的矛盾相当突出,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公共性差、绩效偏低”的矛盾凸显。 因此,为积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新常态,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转型和职能转变,把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升为政府的核心职能,努力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举措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继中共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来,我们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上的新突破,也是对市场功能作用和角色定位“质”的提升。2014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在资源配置中,政府和市场之间既不是谁优谁劣、谁强谁弱、谁大谁小、谁多谁少的关系,也不是彼此割裂、相互对立、相互否定、你死我活的关系,而是共生互补、和谐互动、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其理想目标就是要使这“两只手”的运用达到“管弦协奏、琴瑟和鸣”的最佳效果。

(一)以公共利益大小特别是公共性程度高低为根本依据和标尺,从社会总产品的连续谱线中具体区分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并以此确定政府权力边界和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分工

根据社会产品所含公共性程度高低,可以把社会总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两大类。凡没有公共性或公共性程度很低的纯私人产品一律由市场负责提供,政府不得干预;凡公共性程度很高的纯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负责提供,一般不引入市场机制;对那些公共性程度较低或半公半私的混合公共产品,可由政府负责、市场协同合作提供。具体地说,在私人产品提供方面,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在提供纯私人产品领域,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和决定,成熟的市场机制完全可以通过价值规律自发有效地配置资源,不需要政府“横插一杠”;政府只负责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以弥补市场失灵。在公共产品提供方面,政府起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在提供纯公共产品领域,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自主调节和决定,一般不引入市场机制;在混合公共产品提供方面,由于其公共性程度较低,兼有半公半私性质,人们很难把它从社会总产品的连续谱线中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截然分开,所以应该采取由政府负责、市场协同的方式合作提供,如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由市场生产政府提供等,但混合公共产品的提供责任和监管责任归政府,引入市场机制只是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弥补政府失灵。 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法律体系,尽快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分工和政府的权力边界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市场在私人产品领域起决定性作用与政府在公共产品领域起决定性作用,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就是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最好诠释。

(二)在提供私人产品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市场化改革,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首先,健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进一步加大重要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力度,尽快形成全国统一、城乡一体、门类齐全、竞争有序、自由开放、信号灵敏的要素市场体系。 加快推进以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为重点的价格改革,建立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运用价格杠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进一步压缩政府定价项目范围,将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其他凡能由市场机制有效调节和形成价格的,一律交给市场定价,不断推进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机制、市场信号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其次,统一市场规则、消除市场壁垒、维护公平竞争,推行负面清单管理。 实行统一市场准入、统一市场监管,彻底打破各自为政、狭隘自闭、保护主义的利益藩篱,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阻止要素自由流动、限制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行业性市场壁垒。 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就是政府全面列出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只规定企业“不能做什么”,而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可以依法平等自由进入,即“法无禁止即可为”。 这样做有利于实质性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有利于缩减自由裁量空间和根治“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等消极腐败问题,有利于消除对民间资本“明开暗禁”的各种壁垒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最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氛围,让市场主体具有更大活力和发展空间, 以便轻装上阵和尽快“破茧化蝶”,要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过去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进一步放宽入资条件,简化申办手续。 2014 年2 月,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开启了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帷幕, 全年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1293 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45.9%。 2014 年,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6 项, 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 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 项, 并再次修订缩减了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手在民间。 随着各项市场化改革政策措施的先后出台, 我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必将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大显身手、大有可为。

(三)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让政府起决定性作用

首先,政府职能“错位”的应及时“正位”。 我国目前已告别私人产品短缺时代, 社会主要矛盾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 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 因此,政府职能定位应抓紧从“经济建设型”加快转向“公共服务型”。 在中共十六大提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基础上,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政府的职能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 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6]这就为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划定了边界,为政府职能转变指明了方向,就是要求政府当好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市场秩序的监管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尤其要当好市场经济的“裁判员”和“掌舵人”。

其次,政府职能“越位”的应抓紧“退位”。 政府应把市场本身就能完全有效解决的事项, 或过去政府手伸得太长、 管的过多过细过死的事项坚决放权给市场决定。 为此,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对资源的直接配置, 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给地方和基层管理,以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 二是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015 年,要全面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 三是强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 要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使政府部门 “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不可任性”,坚决克服“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

最后,政府职能“缺位”的应尽快“补位”。 政府在从不该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领域退出之后,应尽快腾出手来集中精力把该管而没有管或没管好的事项切实管好, 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清障搭台。 这些事项主要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等。 当下,要加快探索建立市场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都亟待政府补“短板”,特别是民生领域的社会性公共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应成为今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和重点。 国家发改委已把各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进展、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列入今后改革的重点,中组部就改进政绩考核工作发文规定不搞地区间GDP 及增长率排名而注重考评民生改善、 社会进步、生态建设等内容,这将对政府行为起到风向标作用[7]。

为主动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李克强总理提出,今后的政府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眼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坚持稳政策稳预期和促改革调结构‘双结合’,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8]。 其中,打造中国经济发展“双引擎”就是指政府和市场,其实质和核心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即一是增加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供给效率;二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引领,把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航向,只要我们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作风,瞄准“双目标”,坚持“双结合”,打造“双引擎”,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国经济的提质增效升级。

[1] 胡钧,贾凯君.马克思公共产品理论与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比较研究[ J].教学与研究,2008,(2).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4] 杨宏山.市场逻辑的政府观[ J].北方论丛,1996,(5).

[5]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N].人民日报,2014-05-28.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7] 中共中央宣传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谈政府和市场的关系[N].光明日报,2014-08-21.

[8] 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2015 年3 月5 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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