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时空的笔锋交汇〔*〕——莫言与兰姆的散文创作比较
2015-02-25杜秀莲
○杜秀莲
(山东政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作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莫言无疑得到了世界文坛的瞩目,诺奖官方给予了最高的评价:“其小说‘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与此同时,莫言也与“寻根文学”“魔幻文学”“先锋派”等文学术语联系起来。莫言以现实主义为根基,凭借其超凡的想象、叛逆的创作性情和对小说创作自始至终的热衷为中国文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除小说外,莫言的散文也让人拍案叫绝,让人忍俊不禁又深陷其中,他曾说:“如果写小说是过大年,那么写散文是我的春天,对谈就像在秋日。”“我压箱底的从来都不是小说。”〔1〕他的散文远比小说更为真实,其中包括童年回忆、故乡印象、社会百态、政治运动、人情世故以及对文学创作的思考等主题,如果说以上主题在莫言的小说中被夸张处理,那么,可以说,其散文在很大程度上对现实进行了还原,字里行间映射出莫言富有理性和哲学思考,且具更生活化的一面。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出生于英国伦敦,是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著名的散文家、幽默大师,英国随笔的突出代表,著有《伊利亚随笔选》。兰姆是华兹华斯的好友,然而“当华兹华斯等湖畔派诗人流连于乡野天边,在自然中寻找慰藉时,兰姆却蛰居在伦敦一隅,体验着都市里的冷暖人生。”〔2〕在他的散文里,笑声与泪水相伴,幽默与哀愁相随,其文本风格与莫言的散文神貌兼似。兰姆饱读群书,与莫言一样,幼时曾沉湎于名人著作的海洋,对文学可谓如饥似渴,但他一直在寻求自己的个性表达,其散文也无独有偶地引导着读者对当时社会世相百态的思考。
虽然不是同时代作家,但鉴于散文在不同文化中的发展轨迹的差异性,莫言和兰姆的散文创作仍然显示出超乎想象的相似性,如:回忆式的叙述角度、个人心境和体验式的随笔风格、深厚的地域情结、童年往事的回忆、讽刺加写实的人情世故再现、雅俗共赏的文本构建、妙趣横生的人物评点、女性自由思想、“吃”引发的社会思考等。尽管相似之处颇多,毕竟二者处于不同的时代和文化语境中,作品中所涉及的内容在很多方面又显示出各自的特色和不同,反映了不同的文化、时代和地域风貌,各自彰显出东西方文化的独特魅力。
一、遥相呼应的个人经历与创作动机
一个作家的生成与诸多因素相关,除了内在的天赋素养,还与他们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息息相关。莫言与兰姆虽生活于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域,受着不同文化的熏陶,但他们的创作动机却颇为相似,即都希望通过写作来改善和丰富自己的生活。
对莫言来说,写作可以丰衣足食,写作可以改变生存境况。莫言小时候家境不好,生活极端贫穷,经常吃不饱。后来,一个大学生(该大学生当时因右派被开除学籍回乡务农)告诉他,他认识的一位作家,因为写了一本书,得到了大量的稿费,一天三顿饭都能吃到肥肉馅的饺子。这种生活,对当时的农村人来说,简直赛过活神仙。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立志长大以后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这种愿望,在他成年之后变得更加强烈。但在贫困的乡村,想要找本像样的书读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家里的书籍有限,满足不了如饥似渴的读书欲望,只能四处借书去读。自己的村子,附近的村子,似乎只要有书的人家都曾留下莫言的足迹。大量的文学阅读为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写作内容和风格。当兵入伍以后,部队生活虽然衣食无忧,但前途堪忧,转志愿兵无望,又提不了干,长久留在部队基本没有可能。想考大学改变命运,又不符合条件,等服役期满,就只能继续回乡当农民,重复之前的生活。这个时候,他意识到只有当个作家,才有可能实现命运的转折。经过个人的不懈努力,莫言如愿进入了解放军艺术学院,遇见了自己生命中的伯乐,人生的轨迹从此改变。
与莫言不同的是,少时的兰姆生活在泰晤士河畔——伦敦内殿法学院内,他的父亲在那里为一个律师当佣人,家境一般,虽“被剥夺了在高等学府中才能享受的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总算有幸在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受到古典语言教育,日子过得还算顺利。但随后发生的家庭惨祸(姐姐玛丽在一次突然的发病中杀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决定了兰姆此后一生的道路。他独自一人挑起了赡养老父、照顾疯姐的家庭重担。父亲死后,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兰姆终生未娶。为了姐姐,他抛弃了“那热烈而浪漫的爱情纽带”,代之以“家庭中的手足之情”。生活的不幸并没有造成兰姆的自怨自艾。面对困境,他选择从容应对,淡然处之。那些苦难非但没有将兰姆击垮反而造就了他宽广的胸怀和善良的心灵。他很早便开始涉猎各类书籍。年少时的博览群书为后来的写作提供了丰厚的知识储备,兰姆在写作时能够洒脱自如地旁征博引,引经据典。从兰姆个人的观点来看,发挥自己的天赋才能,运用自己的文学技巧,给自己枯燥劳动的生活涂上一点金光,增添一点儿愉快。如果说莫言写作的初衷是为了改善物质生活,达到丰衣足食,那么兰姆的写作则是为了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获得个人愿望的满足。
二、如出一辙的回忆式的叙事角度
几乎所有近现代散文家都秉承了随笔的叙事传统,这正是随笔作为散文的一个成熟的分支的重要特色,记叙性随笔往往融入作者的主观感受,以回忆为主,容易贴近读者,表现形式灵活,语言收放自如,推心置腹,字里行间散发出作者的睿智和人格魅力。兰姆以其回忆式的叙述引领了散文发展的高潮,而莫言也以“叙述就是一切”的洒脱和率真贯穿了他的创作生涯。如:兰姆的《南海公司回忆》《在麦柯利村头访旧》《记往年内殿法学院的主管律师们》《三十五年前的基督慈幼学校》《三十五年前的报社生涯》等,莫言的《回忆“黄金时代”》《从照相说起》《我的大学》《第一次去青岛》《洪水·牛蛙》《我的老师》《我的中学时代》《故乡往事》等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读者在二人的作品中都能体味到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二人的性情也在回忆式的叙述中暴露得一览无遗。
对于旧事物的描述,莫言和兰姆的出发点虽然相同,但是态度迥异。从莫言的叙述中,读者更多体会到的是他童年时代中国农民的艰辛,是他们对饥饿和贫穷的刻骨记忆,以及由此引发的是是非非。兰姆的童年由于社会历史环境和家境的不同与莫言迥异,其回忆式的随笔叙事更多体现的是对已逝时光的怀念和赞颂。莫言的回忆以其故乡高密县为起点和归宿,兰姆的散文则满载怀旧的心情,一字一行都饱含对时光不再的感伤。在莫言看来,故乡的往事是苦涩的,但其以苦作乐的洒脱在散文中却随处可见,莫言将痛苦视为创作的源泉。兰姆则将往昔,无论是苦还是甜,统统视为珍宝,如他所言:“那包容一切的未来,为什么仿佛一无所有?而那早已化为泡影的过去,看起来倒像是万物兼备!”〔3〕在兰姆眼中,即使是在人们经常提及的历史上的“黑暗时代”,“太阳也曾像现在一样光辉灿烂地升起”〔4〕。莫言与兰姆均属“有话即长、无话即短”的性情中人,最大的不同在于兰姆对往昔的回忆多带有怀念、伤感,泪多于笑,莫言的回忆则是苦涩中夹杂了若干笑料,笑多于泪;兰姆的叙述亲切优雅,娓娓道来,莫言的叙述则是无拘无束,海阔天空。
三、无比契合的创作主题
一段具有代表性的学界评论称,在中国散文创作中,“家国意识、人伦之爱、师生之谊、童年生活、乡思乡愁、风土人情、文物古迹以及春花秋月等,成为涉及最多的内容。从散文创作所关注的题材内容看,相对而言,西方散文关注的侧重点是历史命运、社会沧桑、人类意义,中国散文关注的侧重点是自然景物、身边琐事、个人情怀。我们如果把西方散文比作‘高山大川’,那么中国散文则是‘小桥流水’。”〔5〕这一观点在二战后体现得尤为鲜明,二战后,西方散文侧重于宏大取材,取向具有前瞻性,由“过去时”的回忆录转为“进行时”的前瞻。然而,相比之下,莫言与兰姆的散文在创作主题方面颇为相似,二者并未体现出明显的“高山大川”和“小桥流水”之别,二者都以个性见长,虽身处于社会和历史,却并不受其左右,所写主题的偶合性为背后的文化内涵、民族个性的比较奠定了可行性基础。
1.乡土情结和地域印象
从世界文学史上看,许多创作风格独特的作家,其作品都是依托一个或真实或虚构的自己的乡土家园。如威廉·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塌法县”,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鲁迅的“鲁镇”和沈从文的“边城”。他们作品里的许多场景描写,都是依据故乡和故乡生活为原始资料的。
出身于山东高密农村的莫言,20年的农村生活,为他的散文写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1984年,第一次打起“高密东北乡”的大旗开始创作的他,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带着执着的乡土情结,一部部名著开花结果,把中国文学家的梦想带到世界。《草木虫鱼》中童年时捕捞的欢乐与满足、《从照相说起》中的热闹场面和顽童的性格、《过去的年》中家乡过年的习俗及孩子们盼年的心情、《洪水·牛蛙》中人们抗洪保家园的场景、《会唱歌的墙》中的黑土、池塘、石桥、“雪集”以及那美丽的传说等无一不是发生在东北乡这片高粱地上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是寻找失去的故乡”。〔6〕莫言在文字中反复书写的,皆是发生在童年时期故乡的记忆,故乡的生活,故乡的情感。故乡是他创作的灵感来源,是他文学生命的领地,是他坚守的情感归宿。故乡赋予了莫言写作的语言和原始素材,“高密东北乡”虽然不是一个实际的地名,却浓缩了那个年代生活在高密东北部乡村的中国农民的生活状态,并成功演绎为中国农村的缩影。如今的“高密东北乡”的平安庄老院子已成为国内外文学爱好者和莫言崇拜者们参观游览的圣地。
查尔斯·兰姆一生平静,但生活屡遭不幸,一生中经受过一系列的失败和打击,未尝试青春的浪漫,就独立承担起照顾生病的姐姐和家庭的负担。一辈子独居于伦敦一隅的他,每天接触和感受的是城市的喧嚣和繁华,以及繁华掩映之下的芸芸众生,但心境平和的他,善于从平凡的人和事中寻找创作灵感。《南海公司回忆》中公司里性情各异的人物、《记往年内殿法学院的主管律师们》中法学院里主管律师们和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的助手、《穷亲戚》中那虽贫困却仍保持风度气势的穷亲戚、《扫烟囱的小孩礼赞》中那些“更像是清晨的云雀”的扫烟囱的孩子以及《关于京城内乞丐减少一事之我见》中繁华社会掩映下的社会最底层的乞丐以及上流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场景都是在伦敦的大街小巷的日常生活中。兰姆热爱这座城市,热爱这座城市的人们,他笔下的伦敦生活中的平凡小事都被赋予了一种浪漫的色彩。读兰姆的随笔,仿佛感到昔日的伦敦就在兰姆的文字间闪现,即使是残缺的历史在作者看来也是如此完美,昔日的伦敦被蒙上一层怀旧的薄纱,时光流逝,过去的一切都是值得追忆的。
如果说莫言的高密东北乡是他的文学共和国,那么伦敦的大街小巷则是兰姆随笔的发源地。莫言对乡村的描述反映了人道主义光芒下的社会人情理想状态,兰姆则以含蓄的批判的方式指出通往人道主义的现实途径。
2.女性自由和尊重女性
虽生活于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莫言和兰姆却把尊重妇女当作一种始终如一的生活态度,关于女性自由和尊重女性这个主题,二人散文中均有涉猎。莫言在散文《俄罗斯散记》中不乏对女性形象的细致描写,兰姆的《关于尊重女性》也发挥了随笔散文夹叙夹议的独特写作手段,论述了西方文明时代人们对女性表示一定的恭顺和尊重的必要性。
与兰姆浑然一体、直抒其意的风格有所不同的是,莫言的女性自由观体现于多个人物,母亲是中国旧社会传统女性形象,经历了中国最困难的时代。母亲所代表的一批中国女性成为了这一时代背景下的牺牲品,她们食不果腹却要承受上至国家社会,下至亲友长辈施加的道德和责任的压力。她们忍辱负重一辈子却很少顾及自身的需求。母亲作为女性的基本属性只在封建残余女性观的桎梏中才能得到解释,而母亲作为社会公民,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却被世人忽视和抛弃。而在俄罗斯游历中遇到的女司机老龙,则态度开放,性格泼辣洒脱,动作干练,走路像跳舞,说话像唱歌,嘴巴锋利,妙语连珠。敢与全车的客人“调情”,敢与饭铺老板挥舞菜刀上前咆哮,也能吸引俄罗斯男子在窗下为其唱歌,完全是一个性解放、洒脱自由的女性代表。对比60年代母亲的遭遇和90年代老龙的开放,莫言对前者表达了痛彻心扉的同情,而对后者无拘无束自由奔放的个性则心生仰慕。
兰姆在《关于尊重女性》中对现实存在的公开鞭打妇女、妇女遭受绞刑、女演员动不动就被男观众轰下台、鄙视老年妇女却向年轻貌美的富家女献殷勤等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抨击。但文中的配斯先生,对女性发自内心地礼让和尊重,他会向一个地位卑微的女仆脱帽致意,他会护送急雨中偶遇的女小贩让她少受损失,哪怕遇到要饭的老太婆,他都会对她恭恭敬敬,十分客气地让路。无论高低贵贱美丑,他都一律以礼相待。同时还呼吁全体女性都能像苏珊小姐一样,懂得尊重和维护自身作为女性的社会权利。兰姆秉承了温文尔雅的一贯文风,文章语气委婉,意见中肯,对女性问题的分析入木三分,兼顾探讨问题的内外因。既表达了自己对当前社会上忽视女性尊严和权利现象的不满,同时又传达了自己对文明社会应该树立文明的人权观、道德观的美好希冀。
在女性自由论方面,兰姆强调的是平等和礼让,这种平等和礼让尤其针对上层社会对下层女性的礼遇。而莫言的《俄罗斯散记》实际上是对新时代女性人格解放的一种讴歌,是对比了命运悲苦的母亲后对新社会新气象下女性独立自主心态的万千感慨和赞颂。这无论是对于已故的母亲还是自己饱受屈辱的童年,都是一种心理宽慰。兰姆通过列举苏珊小姐对其仰慕者的不当行为的反抗来表现女性对文明社会性别平等的向往和追求。而莫言则通过文中男女人物之间的有趣对话、平等和谐的相处方式来表现相似的主题。在某种程度上,二者可谓殊途同归。尽管二者文风各自有所侧重(兰姆偏重议论,莫言偏重叙事),但几乎都采用了旁观者的视角去展开全文,将生活中的所见所闻作为散文作品的原始材料。
3.中西一贯的怀旧
莫言的散文常怀念童年与故乡,兰姆也常怀念过去,这是两人散文中最常见的主旨,两位作家都是情感丰富的人,易于感伤时事,从而善于到过去中寻找情感慰藉。
莫言的《过去的年》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述说了过去自己的家乡过年的风俗,并由今昔对比产生了一些感慨。文章由小时候对过年的盼望写起,先对比了大人与孩子的不同心情,随后便进入对过年的风俗的详细讲述。从腊八节写到辞灶,即小年,最后写到除夕,比较详细地描写了辞灶和除夕的整个过程,写到诸多民间习俗,种种讲究与做法,以及自己的兴奋之情。最后以怀旧的笔触对今昔略作对比。在这篇文章中,莫言温情脉脉、如数家珍似地叙述着家乡春节的习俗。文章取材于童年时的过年经历,以此寻找童年故乡的精神体验。如果不是对童年时期的过年经历有着难以磨灭的记忆,恐怕是很难如此清晰地记述当时种种细节及情感的。
怀旧在兰姆的随笔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兰姆最忌空洞无物,他把对事物细节的关注放在至关紧要的地位上。他的文章性情率真,多取材岁月风尘中的种种经历,无论少时遭遇的冷眼还是职员生涯中的枯燥,无论友人嗜书自据的性格还是曾经读过的文字,都能摇曳生姿地出现于文章之中。《除夕随想》中,兰姆从怀旧中,像失恋、财产被骗、独身、生病等等令人不愉快的事情,看到了有趣和美妙之处。善于怀旧的人往往抵触现状,但兰姆不同,他在怀旧之后,紧接着就开始铺陈自己对生命的留恋,对死亡的恐惧和痛恨,认为生活中此情此景是让人无比留恋的。最后又用昂扬的笔调,驱走怕死情绪,乐观面对新年。从一开始的感伤新年到最后的欢迎新年,他的思想经过了一个矛盾的转换。在他复杂思想转变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多愁善感,有忧郁文人气质的兰姆,同时,他又不沉浸在自怜自恋中不能自拔,而是有反省与振奋意识。
如果我们对两人在文中的怀旧情感进行更深入的观察,会发现虽然同是怀旧,两人在具体的表现上并不尽相同。这种相同情感在文本上的不同表现,可以折射两人个性上的一些差异。兰姆的怀旧是非常强烈的,怀旧在兰姆几乎成了一种生活方式,以至于他本人说“大概是某种病态癖性的表现”〔7〕;莫言的怀旧则是平实而平淡的,虽然怀念,但是还不到沉湎其中的地步,这种差异,应当是两人不同人生经历和个性的体现。如果我们把视野再放大一些,从兰姆作品当中看到的作者本人,是一个多情、善良、柔弱,笼罩着一层忧郁气质的文人形象;莫言虽然称自己“个性懦弱”,但是其作品中大胆狂放的想象,惊世骇俗的描写,表明他绝不是一个有忧郁气质的人,作品背后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善良质朴,想象力丰富而心底又有豪放一面的作家形象。
四、大同小异的松散的文风与随意的想象
话题的随意性、结构的随意性、思想的随意性是莫言与兰姆散文的又一个共同特征。所写的事物只不过是一个表达自己思想的由头,写作过程中,自己的思想则信马由缰,随意转换。
兰姆的写作秩序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思想的秩序应该成为我们写作的秩序。”他的随笔具有谈话的性质,这种“饭后的交流”就“不可避免地保持着思想上的不完整性”。〔8〕对于兰姆来说,他的作品是把不完整的思想状态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所以他的随笔不会有明确精致的结构,而是一种衍生型的结构——即从开端衍生出无数枝蔓。类似的文章在兰姆的随笔中有很多,《古瓷器》即是一例,文章第一部分是对古瓷器的欣赏,第二部分由姐姐之口说出今昔生活的对比,第三部分则发表自己的感慨。这三部分之间仅有古瓷器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线索联系着,并无紧密的逻辑联系。在《伊利亚随笔》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松散恰似无序的行文状态。兰姆谈论的话题,“往往很难得到结构上的保障而贯彻始终,它们的作用似乎就是使文章获得一个起点,由此出发,各种有关或无关的因素都可能改变其发展的方向、节奏和长度,最终成为某些不相干的东西。”〔9〕这种散漫的衍生型结构是兰姆随笔的一大特点。
《狗·鸟·马》作为一篇散文,在莫言卷帙浩繁的著作中,显然并不引人注目。文章语言平实,结构松散,思想表达随意,主题并不深刻。文章三部分分别对应着题目中的三种动物,且这三个部分中并没有紧密的关联。莫言的这篇文章显得比兰姆的文章更为随意,更像是在写一篇游记。但这篇近乎游记的写实描述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莫言的行文习惯和写作风格,松散的结构可以让人们看到一个更为多样的莫言作品,带有意识流色彩的思想流露可以使读者窥探更为真实的莫言内心世界。
想象力丰富也是两位作家的共同点。莫言的想象力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类似飞瀑奔流,而兰姆的想象力则给人一种多情柔弱,多愁善感的感觉,好像小桥流水。虽然都是想象力丰富的性情中人,但是这样的不同,应该也可以反映出两人性格上的一些差异:莫言是一个开朗乐观的人,而兰姆则是一个忧郁内向的人——这个判断,与现实基本吻合。这种个性上的差别,可能也是两人在行文上一个明显区别的原因:兰姆伤感多情,亲切优雅,而莫言则无拘无束,海阔天空。
五、不谋而合的虚构
散文可以虚构,这是叙事散文的传统。散文中的虚构,或多或少都是带有想象力的再创造。散文中的虚构成分使得散文本身的叙事特性得以凸显,“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准虚构的文字就是准叙事的一种,有时甚至就是一个完全虚构的叙事文本”〔10〕。范仲淹没到过岳阳,写出来的《岳阳楼记》脍炙人口,流传千古。杨朔的散文《雪浪花》里的老泰山,《秋色赋》里坐火车大发诗兴的老农民,也是虚构的。莫言的大哥管谟贤说:“莫言的散文也是小说,散文可以虚构,这是中国散文的传统。”〔11〕莫言一面写着小说,一面虚构着散文,平安庄里的“高高十字架”的教堂;大栏村的“雪集”;《第一次去青岛》中身上背的那二十斤花生米、二十斤绿豆、二十斤年糕均属子虚乌有;《会唱歌的墙》里的门老头,一个老五保户,他是没有能力弄到几十万只酒瓶子的,即使弄到了,也早就当废品卖了,决舍不得用来砌墙,莫言甚至在去俄罗斯之前就已经写过《俄罗斯散记》。
如同莫言一样,兰姆的散文也有大量虚构,其名篇《梦中儿女》就描绘了一幅充满生活情趣的虚构画面,兰姆终身未婚,何来儿女?另一篇随笔《在麦柯利村头访旧》中,兰姆将姐姐玛丽改名叫勃利吉特,身份也从姐姐改为身兼兰姆管家一职的堂姐;而《三十五年前的基督慈幼学校》实际上是以兰姆的同窗好友柯勒律治的口气对兰姆自己的往事进行回顾的。应朋友之请,为劝诫他人戒酒,兰姆在《酒鬼自白》中又把自己写成了“酒鬼”。虚构技巧在两位作家的笔下发挥得游刃有余,其中的不同韵味只有结合个人的经历和当时的写作背景加以体味。
六、异曲同工的语言风格
1.幽默与讽刺
长期以来,兰姆都生活在平民世界里,经受着生活的悲苦和心理的压抑,他对过去和现实有着悲凉的比较和思考,他过人的机敏和才智,照耀他穿越这些人生的苦难,以含泪的微笑对待种种辛酸和不平,这便是兰姆的幽默。兰姆的幽默,往往笼罩着一层忧郁的气质,这是由兰姆的个性与人生经历决定的。刘炳善称:“兰姆的幽默……就是这么一种含泪的微笑”。〔12〕
兰姆的这种幽默在他的作品《两种人》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文中“赞美”一个靠借钱为生、心地纯洁的朋友。说这位朋友豪爽英迈,天天东拉西借,压根儿就没有你我之分,有钱就用,用完再借,在兰姆看来,他这种痛快情怀,“比个规规矩矩的人高明得多”。〔13〕他还将世界上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治者,一种是被治者,还形象地称之为:借入者和借出者。他谈论这两种人说:“第一种人,我想称之为大人物,他们超越群伦,一望而知,因为他们有那么一种模样,那么一种风度,那么一种天生的君临天下的味道。第二种人就生来低人一等了:‘他必给他弟兄做奴仆。’他们的神态寒寒酸酸、小心犹疑,跟第一种人那种豁达、坦率、手脚大方的派头比起来真是天差地远。”〔14〕兰姆就是利用这种生动幽默的笔调,深刻地讽刺当时这些所谓的大人物。
兰姆在谈及善良人的一些缺点和困境,或一些寻常事件的矛盾性时,也常常采用调侃的笔法。用这种善意的调侃式的幽默,来构画出其中的戏剧性。他在谈到科尔里奇喜欢在别人书上加眉批旁注时写道:“你最好将书借给像S.T.C那样的读书人——因为,他一般来说不但能在约定时间以前把书归还,而且还书时还往往付出利息,在书上密密麻麻写了许多眉批目注,使得书的价值相当于原来的三倍。”〔15〕
莫言的幽默与讽刺在其散文中也比比皆是,但他的幽默是一种讽刺性的幽默,尖锐、刻薄。在《毛主席老那天》中,他提到了他的小老乡,是中央警卫局的一个志愿兵。他说:“我这个小老乡有一个爱好,喜欢对人说中南海里的事,好像中南海是他家的责任田似的。……”〔16〕还有那忆苦大会上的忆苦专家方家二大娘,“从台下往台上走时就用袄袖子捂着嘴嚎啕大哭,就像演员在后台就开始高腔叫板一样。”
莫言有时也借文学讥讽现实的卑劣人格,嬉笑怒骂,痛快淋漓,尖锐犀利。
“一个在海外混得很惨的人,可以大写自己在美国的辉煌经历,可以写自家的游泳池和后花园,可以写自己被克林顿夫妇请到白宫里去喝葡萄酒,希拉里还送给他一件花边内衣……”。〔17〕
兰姆的幽默如涓涓细流,莫言的幽默则是喷涌而出;兰姆的讽刺宽容内敛,莫言的讽刺则狂放恣肆。二者的语言内涵形似而神韵不同。
2.自嘲与解嘲
兰姆将自己作为学者、大家的个人内涵低调地概括为“我这个人读书一向杂乱无章,零零星星几部英国古剧本、几篇罕见旧文章,差不多就形成了我的全部概念和情操”。他对自己的学习天分也是一味贬低,常说自己对很多学科或事物总是“一窍不通”“迷惑不解”,以致于教书的人最终束手无策、弃之不管,并且坦诚承认自己性格内向,“最怕自己一个人和一位见多识广的生人待在一起”。对于成年后的自己,他这样描述:“我了解他这个人(指自己)轻浮、狂妄、反复无常;是个出了名的……,又沾染上……的嗜好(这两句里的两处省略号应是“酒鬼”和“吸烟”);除此之外,还是——一个爱说笑话的结巴磕子。”〔18〕
莫言最常挂在嘴边的自嘲就是自己的“丑”和“吃起来没心没肺”。“我回想三十多年来吃的经历,感到自己跟一头猪、一条狗没什么区别,一直哼哼着,转着圈子,找点可吃的东西,填这个无底洞。”〔19〕儿时爱调皮,不受人待见,自己认为是“长得丑”“饭量大”“干活不麻利”“又懒又丑又馋”;还说写小说脸皮要够厚,“在外边骄傲还可以,如果回到故乡还骄傲,那就等着挨你爹的耳刮子……”,还把托马斯·沃尔夫和D·H·劳伦斯也扯了进来,以宽慰自己并不是孤军奋战。
两位大家深藏若虚,令人敬佩,而他们所共同的品质——坦诚,又透露了他们可爱可敬的一面。
3.主流与创新
出生于18世纪的兰姆,他的文本根植于伊丽莎白时代的作家,某些作品蹈袭着他们的古奥做作的文风,但又摆脱了早期诗歌中对形式的刻意追求的痕迹,大量运用了结构松散的絮语风。虽与浪漫派诗人生于同一时代,创作上却没有与他们“同声同应,同气同求”。他没有像其他随笔作家那样去谈论重大主题、时代精神,以启蒙读者为己任,丝毫没有受那个骚动不安的时代的影响,其个性随笔主要通过怀旧的方式告诉读者一点儿小事,与广大世界的浮沉变化毫不相干。他是不计功利的文学献身者,他的随笔创作中圆满地体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原则,是英国散文中的一朵奇葩,彻底革新了西方随笔的表现内容,正如其好友赫兹利特所说:“兰姆先生的成功,不在于顺应‘时代精神’,而在于与其相反”。〔20〕
读过莫言小说的人不难发现,他是以自由的笔触和狂放的语言风格来叙事的。与小说创作不同,读者在莫言的散文里,看不到喧哗轰动的字句,他的文字一直处于一种平静的态势。他迷恋着生活细节,书写着生活智慧,以规矩质朴的语言和朴素细致含蓄温婉的笔致感动读者。他的语言收放自如,既有传统语言的延续又内含新奇之韵味。
二人均保留了主流文学语言的审美标准,但创新精神又都在主流文学之上。
注释:
〔1〕莫言:《莫言对话新录》,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2年,第269页。
〔2〕黄春燕:《查尔斯·兰姆散文作品的艺术特色》,《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1期。
〔3〕〔4〕〔6〕〔16〕〔19〕莫言:《莫言散文新编》,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2 年,第26、26、79、263、63页。
〔5〕李孝华:《中西散文创作比较(上)》,《写作》1995年第7期。
〔7〕〔12〕查尔斯·兰姆:《伊利亚随笔选》,刘炳善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 年,第75、10页。
〔8〕De Quincey,“Charles Lamb and His Friends”,North British Review,November 1848,p.194.
〔9〕转引自黄伟:《兰姆随笔:英国商业时代的精神造型》,《外国文学评论》No.2,1998
〔10〕克莱尔·德·欧巴迪亚:《作为文类边缘的随笔·随笔的精神:文学、现代批评与随笔》(The Essayistic Spirit:Literature,Modern Criticism,and the Essay,Oxford,1995),吕若涵译。
〔11〕《莫言获奖后我的杂感》,http://www.gaominews.com/news/2012111/n336239595.html(2012.11.1)。
〔13〕梁遇春:《查理斯·兰姆评传》,吴福辉编:《梁遇春散文全编》初版,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53页。
〔14〕〔15〕〔18〕《兰姆及其〈伊利亚随笔〉》,刘炳善译,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2 年,第45、54、58页。
〔17〕莫言:《虚伪的文学》,《阅读与作文》2008年第11期。
〔20〕刘炳善:《伦敦的叫卖声》,《英国随笔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