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帝“明德”内涵的解析
——读《史记·五帝本纪》札记
2015-02-25宫长为
宫长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制度史研究·
虞帝“明德”内涵的解析
——读《史记·五帝本纪》札记
宫长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根据现有的相关文献资料记载,结合新近出土的清华简材料,可以认定“克谐以孝”当是虞帝“明德”之内涵所在,而虞帝“明德”之真谛集中体现了“中”的精神,近年出土的清华简《保训》篇也印证了这一点,“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其意义重大非凡。
虞帝;“明德”;“克谐以孝”;“中”
众所周知,司马迁作《史记·五帝本纪》之时,尝云: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历纪黄帝、颛顼、帝喾、唐尧和虞舜五帝,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其云:“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
那么,什么是“明德”?为何“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呢?需要我们作些讨论。
我们认为,讨论这样的问题,应当从有关文献梳理入手,探索内在的逻辑关系,并结合新出土的材料,作以深度的解析。
首先,我们要缕析虞帝“明德”之原委。
这里,我们据《史记·五帝本纪》的记载:“尧老,使舜摄行天子政,巡狩。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实际上,舜即位以后,遇到了两大难题。我们用《尚书·皋陶谟》篇的话来概括:“在知人,在安民。”
什么叫“知人”?要做到“知人”,就是要善任;什么叫“安民”?要做到“安民”,就是要定邦。
在这一方面,《尚书·舜典》篇记载得非常清楚: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
以下,先“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史记·五帝本纪》则作“命十二牧论帝德,行厚德,远佞人,则蛮夷率服”。
接着,“咨四岳”,分命伯禹作司空、弃作后稷、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垂作共工、益作虞、伯夷作秩宗、夔作典乐、龙作纳言,计“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即你们二十二人都要各尽其职守,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辅佐虞帝的作用。
其中“二十有二人”,立足十有二牧加上所分命之人,细数缺有一人,而《史记·五帝本纪》则列有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和彭祖,正好十人。
不过,以下所核任命,实为九人。《集解》引马融的话说:“稷、契、皋陶皆居官久,有成功,但述而美之,无所复勅。禹及垂已下皆初命,凡六人,与上十二牧四岳,凡二十二人。”郑玄又补充道,“皆格于文祖时所勅命也”[1]42。
以上,就是“知人”或者说善任方面的内容,司马迁特别地指出,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和彭祖十人,“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1]38,《正义》谓“分谓封疆爵土也”[1]40。
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知人”善任,从而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亦如司马迁所言:
此二十二人咸成厥功: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谷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十二牧行而九州莫敢辟违;唯禹之功为大,披九山,通九泽,决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南抚交址、北发,西戎、析枝、渠瘦、氐、羌,北山戎、发、息慎,东长、鸟夷,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于是禹乃兴九招之乐,致异物,凤皇来翔[1]43。
从而达到了定邦或者说“安民”之目的,这是我们要说的另一个方面,即“安民”或者说定邦方面的内容。
禹曰:“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2]49于是乎所谓“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3]31。由是,司马迁一语道之,“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这也是对虞帝治国平天下的褒奖。
其次,我们要解读虞帝“明德”之内涵。
这里,我们不妨还要引述《尚书·皋陶谟》篇教诫大禹如何为君的基本要义:
皋陶曰:“允迪厥德,谟明弼谐。”也就是说,如果诚能遵守虞帝的德政,就会谋略英明,辅臣和谐。为此,应当做到:
慎厥身,修思永;惇叙九族;庶明励翼,迩可远,在兹[2]48。
也就是说,先要谨慎自身,永记修养;次要敦睦家人,和顺亲族;再要贤明之人,自勉恭敬,由近及远,关键如是。显然,它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要“慎厥身,修思远”;二是要“惇叙九族”;三是要“庶明励翼,迩可远”。
只有“慎厥身,修思远”;才能“惇叙九族”;这样“庶明励翼,迩可远”,体现了后世儒家所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理念,换句话说,后世儒家所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理念,已经显露其端绪。
这里,我们也不妨先看看唐尧如何考察虞舜的品德行为,先是“女于时”,即妻以二女,“观厥刑于二女”[3]18;后是“乃命以位”[3]21,即“历试诸难”[3]20,考核厥功。
我们据《尚书·舜典》篇《序》云:“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慎微五典,五典克从”;二是“纳于百揆,百揆时叙”;三是“宾于四门,四门穆穆”;四是“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3]21。
结果,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3]21这当是考察虞舜治国之事。
我们据《尚书·尧典》篇记载,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于是便把两个女儿下嫁到虞舜所在的妫水北岸,给虞舜做了媳妇,临行之时,帝曰:“钦哉!”即嘱托两个女儿要认真遵守妇道。这当是考察虞舜齐家之事。
其结果怎么呢?关键在于修身如何。
我们知道,虞舜的家世情况,按照《尚书·尧典》篇记载,“瞽子。父顽、母嚚、象傲”,而虞舜又是如何修身的呢?其实,《尚书·尧典》篇已经给出了答案。是云:“克谐以孝,蒸蒸乂,不格奸。”也就是说,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虞舜作为瞎眼乐官的儿子,父亲愚顽、继母奸诈、弟弟傲慢,虞舜能够以孝道和谐相处,促使他们积极地做事,不至于奸邪。这恐怕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家庭,正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虞舜都能够以身作则,和谐相处,其关键就是“克谐以孝”,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先是修身,次之齐家,再之治国平天下,它的基本前提就是修身。何谓修身?就是“克谐以孝”,这当是“明德”之内涵所在,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4]《礼记·中庸》篇亦明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孝悌是做人的根本,“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当是渊源有自。
再次,我们要探讨虞帝“明德”之真谛。
讨论到这里,我们对虞帝“明德”之原委,对虞帝“明德”之内涵,都有了一个比较明晰的理解和认识。那么,虞帝“明德”之真谛是什么?还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思考,也就是说,“克谐以孝”,它体现了一种什么精神?
我们先看《尚书·大禹谟》篇《序》云:“皋陶矢厥谟,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皋陶谟》《益稷》。”皋陶作士,陈述谋略;大禹作司空,功成卓著,虞帝作以申述,正是《大禹谟》篇的主要内容。
有关《尚书·大禹谟》篇的成书年代或者说真伪问题,早已是《尚书》学研究的公案,至今还在讨论之中。其中有两段话,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其一,虞帝夸赞皋陶。
帝曰:“皋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 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
大意是夸赞皋陶作士的功劳,做到臣民相安,明以五刑,辅以五教,以期大治,以刑无刑,人民都协和于其中。
其二,虞帝夸赞大禹。
帝曰:“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
……
大意是夸赞大禹作司空的功劳,大禹治水,“成允成功”,不仅“克勤于邦”,而且,“克俭于家”,被虞帝寄予厚望,特别强调“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也就是说,人心危险,道心隐微,要精细要专一,恰当把握其中。
在这两段话中,两次都提到了“民协于中”之“中”和“允执厥中”之“中”。前者是皋陶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从而“民协于中”。这个“中”,当指“五刑”与“五教”互为配合,恰到好处,“民协于中”;后者是大禹作司空,被虞帝寄予厚望,特别强调“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个“中”,当指“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只有“惟精惟一”,才能“允执厥中”。“允”是恰当;“执”是把握;“厥”是代词;“中”是标准,恰当把握他们或它们的标准,也就是恰当把握其中之意。
由是,我们可以看出,在“明德”之原委、“明德”之内涵的背后,还隐约着一个更为深层的治国理念,就是虞帝反复强调的“民协于中”之“中”和“允执厥中”之“中”。这个“中”,则是“克谐以孝”的真谛所在。也就是说,“孝”是有标准的,有节制的;不是无限的“孝”,也不是无故的“孝”,它集中体现了“中”的精神。
近年出土的清华简《保训》篇,记载周文王临终遗言,告诫太子发即后来的周武王,主要讲了两个历史传说。为了便于讨论,我们不妨也把它移录如下:
其一,有关虞舜的历史传说。
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恐求中,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迺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兹备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尧嘉之,用受厥绪。
其二,有关上甲微的历史传说。
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迺归中于河。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唐,祗备不懈,用受大命。
尽管有关清华简《保训》篇“中”的问题还在讨论之中,但是,我们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正如李学勤先生所指出的那样,“文王对太子发讲了两件上古的史事传说,用这两种史事说明他要求太子遵行的一个思想观念——‘中’,也就是后来说的中道。”[5]
毫无疑问,有关虞舜的历史传说,“求中”“得中”的过程,正好印证了《尚书·尧典》《舜典》篇等文献记载的相关内容,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之事。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包含着唐尧对虞舜的培养和教诲,我们按照《论语·尧曰》篇的记载:“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似乎更加明确这样的传授过程,而且“舜亦以命禹”一语[6]207,也似乎更加明确这样的传授系统,唐尧、虞舜和大禹之间的传授关系,朱熹作《中庸章句》已有说明,《尚书·大禹谟》篇的记载,也需要我们重新审视。
我们从这一意义上讲,有关上甲微的历史传说,“假中”“归中”的过程,也正好印证了《周易》《山海经》《竹书纪年》等文献记载的相关史事。这个“假中”“归中”之“中”,亦如“求中”“得中”之“中”,按照这一特定的语境分析,所谓的“假中”,也就是“求中”的过程,只是获取的方式不同;所谓的“归中”,也就是“得中”的过程,只是认知的方法不同,所以,下云:
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唐,祗备不懈,用受大命。
如果我们脱离这一特定的语境分析,必然对“假中”“归中”产生歧义,导致错误的理解和认知的偏颇,也有悖于周文王临终遗言之宗旨。其云:
昔前人传宝,必受之以词,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终,汝以书受之。钦哉,勿淫[7]143!
我们以为,“昔前人传宝,必受之以詷”,这种传授方式,当可追溯唐尧虞舜时代,下及上甲微“传贻子孙,至于成唐”,乃至周文王由于“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终”,才要求太子发“汝以书受之”。冀望太子发“钦哉,勿淫!”
最后,我们要论证虞帝“明德”之意义。
近些年来, 我们有这样一种看法。按照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重新界定人类文明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我们认为,距今一万年前后,伴随着农业革命的出现,人类自身生产由族内婚向族外婚过渡,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形成,而国家只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后到来工业革命,以及后工业革命,包括早些时候的前农业革命在内,大体上构成了人类文明历史的四个不同发展时期。从这一意义上讲,我们要对中国历史有一个全新的、明晰的理解和认识。
具体地来说,其中前五千年,可以作为第一个阶段,也就是从公元前80世纪到公元前30世纪,约略处于中华文明的奠基阶段;相对而言,后五千年之中的前三千年,可以作为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从公元前30世纪到公元前221年,约略处于中华文明的开创阶段,而后的两千年,可以作为第三个阶段,也就是从公元前221年到公元1911年,约略处于中华文明的发展阶段;余者一百年,可以作为第四个阶段,也就是从公元1911年至今,约略处于中华文明的转折阶段[8]。
显然,我们这里所说的虞帝或者说虞舜文化,正处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也就是中华文明的开创阶段,换言之,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早期国家阶段,从公元前30世纪到公元前221年,即从五帝时代到三王时代,前后约有三千年的历史。其间的五帝时代是三王时代的前奏,三王时代是五帝时代的发展,若作具体的划分,我们似乎可以划分为五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黄帝、颛顼、帝喾时期,处于中国早期国家的发轫期;
第二个时期:尧、舜时期,处于中国早期国家的发展期;
第三个时期:夏商周三代时期,处于中国早期国家的鼎盛期;
第四个时期:春秋时期,处于中国早期国家的衰落期;
第五个时期:战国时期,处于中国早期国家的转变期。
自20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成功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工作的展开。继之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在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基础上,把中华文明又向前推进五百年,也就是尧、舜时期,即处于中国早期国家的发展期。
我们从目前的历史研究和考古成果来看,这个时期最大的特点,处于中国早期国家的发轫期向中国早期国家的鼎盛期过渡,换句话说,由黄帝、颛顼、帝喾时期,经尧、舜时期,向夏商周三代时期过渡。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刻,虞舜秉承唐尧遗志,“帝尧嘉之,用受厥绪”[7]143,通过“求中”“得中”的过程,传授“宝训”[7]143,所谓“舜亦以命禹”[6]207,这个意义重大非凡,不仅继承和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根脉,而且奠定了后世中华文明繁荣昌盛的基石,周公的“明德慎法”、荀子的“隆礼重法”,都是承续虞舜的“明德”思想,无怪司马迁一语破的,“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
[1] 史记:五帝本纪[M].北京:中国书局,1982.
[2] 尚书:皋陶谟[M]//黄怀信.尚书注训.济南:齐鲁书社,2002.
[3] 尚书:舜典[M]//黄怀信.尚书注训.济南:齐鲁书社,2002.
[4] 论语:学而[M]//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2.
[5] 李学勤.周文王遗言[N].光明日报,2009-04-13(12).
[6] 论语:尧曰[M]//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
[7] 清华简:保训[G]//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1册.上海:上海文艺出版集团,2010.
[8] 宫长为.有关商汤文化的几个问题[C]//阳城商汤文化.太原:三晋出版社,2010:66.
[责任编辑:那晓波]
2015-10-18
宫长为(1957—),男,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从事先秦史、简帛学与国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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