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机制
2015-02-24董耀飞杨旭东
董耀飞 杨旭东
九原区农牧渔业经营管理站
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机制
董耀飞 杨旭东
九原区农牧渔业经营管理站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阶段,推进以土地流转为重心的农村经营机制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制约因素
1.农村土地产权不清
产权清晰是市场机制正常运作的基本保证。由于农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能、权利边界模糊造成的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是限制土地流转的根本原因。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权能不清主要表现在:一是承包地的产权主体不明确;二是土地权益模糊,没有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及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债权属性及如何在集体和农户之间具体划分等;三是土地承包权的性质界定是以政策为主,土地权利的规定还没有被完全上升到法律高度。
2.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能够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当前现代农业发展迅猛,一家一户的传统土地耕作模式已经束缚了农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规模小,效率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低;二是土地的产出率和收益率不高,还在延续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仍旧处于分散经营,缺乏规模化、集约化制约了农民土地的有效集中和专业化生产;三是缺乏各种合作组织的带动,土地集约经营没有竞争力,不能够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组织化生产,规避不了生产的盲目性和市场风险,弱化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3.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
没有创新流转服务体系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成为限制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一是当前没有建立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二是土地流转缺乏运作的中介服务组织,信息服务滞后。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使得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信息辐射面狭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三是管理监督薄弱,农户间及农户与业主间的土地租赁合同多数是双方自行草拟,合同具体条款不具体,权利义务等事项设定不规范。部分草签了书面合同没有报告村集体经济组织,更没有到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监督执行不力。
4.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不健全
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发展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是推进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不健全成为限制土地流转的主要原因。其表现在:一是流转中介组织在收集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价格等信息资料等方面工作滞后,使得供需双方不能够获得可靠的市场信息;二是管理土地流转的职能部门还没有在市场准入、交易程序、权利义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没有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机制;三是缺乏符合规划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置换、有偿退出等市场机制尚未形成。
二、加快制度创新机制的对策
1.加快确权进程,明晰农村产权
认真做好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按照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权核心及重点登记对象,关键要在权属调查环节重点把关,从实际出发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培育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在做实土地流转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快建立流转土地评估机构和服务保障体系,加紧出台政策配套扶持措施,全面建立规范有序、信息快捷、网络健全、公平合理的流转交易市场;
3.健全和畅通流转信息渠道
一是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平台。在当前土地流转市场还很不健全,城镇承载能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要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流转数量和方式的意愿,认真做好细致的引导工作,循序渐进地推动土地流转。二是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的职能,设置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健全交易系统。通过农村信息员采集农民流转土地的信息,汇总到交易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发布、统一交易、统一签定合同,使农村土地流转进入有序、公开、快捷轨道。三是为新型经营主体搞好服务。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奖补政策。
4.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财政和金融信贷的用地扶持力度。整合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资金用于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鼓励农村土地流转作出贡献的组织。金融机构应将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一个重点,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