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懒”治“庸”,为官当作为
2015-02-24□文忠
□ 文 忠
惩“懒”治“庸”,为官当作为
□ 文 忠
黎青/图
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和国家的“致命伤”,那么“庸政”、“懒政”则是党和国家的“慢性病”。不管“致命伤”还是“慢性病”,都会危及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因此,中央在“打虎拍蝇”的同时,铁腕惩“懒”治“庸”,对忽视民生、“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者“动刀子”、“出重拳”。同时,多地也纷纷出台问责新规,向“为官不为”的现象说“不”。伴随着一批批贪腐官员的落马,另一批不作为官员亦相继受到处分……
向“为官不为”者亮剑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严执政之纪、亮问责之剑,形成了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凝聚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在人民群众对此无不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一些地方仍然“庸政”、“懒政”现象突出,一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敷衍了事。
到底“庸政”、“懒政”到了何种程度?从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几次会议上的点名批评就可略知一二。去年,李克强总理曾对东北某个民生项目“盖133个公章仍未完成审批”的问题做出批示,要求严肃处理。他在今年4月10日主持召开东北三省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提起此事,仍然是痛心疾首:“去年批给的土地,70%仍然处于闲置状态!土地给了,一直闲着;钱下拨了,仍然‘趴’在账上;项目批了,迟迟未见开工!政策再好,不干有什么用?政策千条万条,不干就等于‘白条’!”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在谈到海关礼拜天不工作、影响跨境电商销售时,他直接问相关负责人“你们要不要改”;1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严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当时你们部长们都来开会了,会上都没有不同意见,现在难道还需要几个处长来‘把关’?”很少见李克强总理如此疾言厉色。可见“为官不为”的问题目前在官员中不是个别现象,“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更是大有人在。
自上任以来,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重视“庸政”、“懒政”行为。去年,他几次在会议上直斥一些地方官员的“不作为”现象:“一些人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说得难听点,这不就是尸位素餐吗?”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两次提及、严词申饬“为官不为”现象:“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为官不为”,不是新表述,也不是新问题,但它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却是史无前例的头一遭,可见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警觉和强烈关注,治理庸官懒政,已从口头强调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有专家认为,如果说“反腐风暴”针对的是官员“乱作为”,那么治理“庸官懒政”则针对的是官员“不作为”。前者追求廉洁,后者追求高效。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打造廉洁高效的国家行政机构。而从惩治“乱作为”延伸到反对“不作为”,向“为官不为”者亮剑,更凸显了从严治吏的新常态。
“为官不为”是一种变相腐败
相比于为官“乱作为”,为官“不作为”同样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全面深化改革、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极大。
有人曾把为官“不作为”者形象地勾画为“五型”:即精神萎靡不振的“打盹型”、遇事装聋作哑的“木偶型”、工作拖拖拉拉的“太极型”、
遇矛盾上推下卸的“比画型”、动口不动手的“说唱型”。凡此种种,都是庸政懒政怠政的写照,是一种与作风建设背道而驰的“机关病”。与“乱作为”这个“硬伤”相比,“不作为”好似党和政府肌体内的潜伏病菌,它以隐性的方式侵害百姓利益和社会肌体,于无形中破坏党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由于这种危害是隐性的、潜在的,它更难引起警觉,等问题浮出水面时,往往已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正是意识到这一点,一段时间以来,李克强总理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庸政、懒政同样是腐败,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极大不负责!”“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庸。‘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
当然,“为官不为”现象并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懒政”、“庸政”自古即有,但近年来的“懒政”、“庸政”却有特殊的背景。据新华社报道,有现象显示,“八项规定”出台后,由于基层官员灰色收入、超规福利减少,各项规定对官员行为又限制较多,“为官不易”、“为官不利”、“为官不便”甚至“为官危险”的观念在一些官员中形成,他们认为只要不做事就不会出事,陷入一种新型的“腐败圈”。于是出现了在当前反腐和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百姓最深恶痛绝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典型不作为,演变为“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就是不办事”了。
不管事、不办事,群众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困难就会积聚放大,从而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怕出事、躲着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难以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就会被扭曲和抹黑。近日,中纪委发布了河南、云南、杭州等地关于“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的调查数据。结果显示,近70%的调查对象对行政机关人浮于事、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现象十分不满和反感。
这种“拿着俸禄不干事”的官员,看似不争权、不夺利,甚至以清廉自居,实则是对于想干事者服务民众机会的浪费,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不仅耽误一方的发展,更是辜负了人民的希望和期待,长此以往,危害至整个国家的发展。同时,“为官不为”还会稀释反腐红利,给人造成错觉,令人民群众产生反腐遏制了“乱作为”,却又助长了“不作为”的误解,对党的形象再次造成损害。
利剑出鞘惩“懒”治“庸”
惩“懒”治“庸”、整治不良风气已成为当务之急,不容小觑。那么,如何惩“懒”治“庸”?李克强总理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撤职的要撤职!”正如当前反腐斗争中的“打虎拍蝇”一样,对于“不作为”的官员,必须也要打老虎、拍苍蝇,要打出威慑力。
事实上,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央对干部“为官不为”的问责和惩治力度不断升级。自去年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主政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无起色、在湘西泛滥的民间集资、衡阳大面积贿选等问题上不作为进行查处后,辽宁、广东、湖北、湖南、贵州、河南等地均加强了对“为官不为”的追责。据已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全国已有数千名“不作为”干部被处理。地方政府对于官员的政绩考核,从导向到指标均出现了转折性变化。
截至今年2月,湖北宜昌通过重拳整治混官、庸官、懒官、太平官“四官”问题,已处分200余人。专项考察梳理出20种“不为”现象,请干部群众进行测评。对30多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约谈。
在贵州的黔西南州,为“不胜任现职干部”划定12种情形,对这12种情形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实行“召回”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培训、考核。如果后期的跟踪考察仍不合格,将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乃至辞退和解聘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试点半年,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目前,黔西南州的这一尝试,已被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和贵州省委组织部组工干部学院列为2015年重点课题系统研究。
尽管各地力度颇大,但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多数还集中于庸懒散等表面现象的处理,对于一些消极抵抗、选择性不作为,对深化改革影响破坏性更严重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问责”。
如何让“混混官”的日子真正到头?有专家建议:治理“庸政”、“懒政”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加大督察力度,对于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坚决问责,一查到底,从严治理,绝不姑息,切实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强者进、弱者退,勤者彰、懒者罚;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以制度的约束管住“任性”的权力,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干部“为官有为”,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持久化治庸。当然,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根除想当太平官的心理,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将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让领导干部能够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谋善为,承担起为百姓谋福祉、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重任,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