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湖北黄石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场所”活动侧记
2015-02-24文潘峰邓剑
文 潘 峰 邓 剑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湖北黄石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场所”活动侧记
文 潘 峰 邓 剑
湖北黄石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少数民族41个,常住人口5435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1%。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每年保持在3000人左右,其中回族、维族的穆斯林群众占80%以上。近年来,黄石市坚持“开放、包容、团结、服务”的民族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场所”活动,创新创建方式,拓展创建内涵,凝聚创建合力,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大力支持创建提供坚强保障
黄石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全市民族宗教和创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2015年以来,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和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意见》。黄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赴清真寺实地调研,看望慰问穆斯林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在大众山风景区内实现新清真寺异地还建占地面积4亩,建成鄂东南地区一流的清真寺。在马鞍山公墓专门划出23.8亩作为回民墓地。将每年清真“三食”补贴2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为支持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市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6万元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和2万元宗教团体联络员经费。
为满足黄石市穆斯林多年的愿望和诉求,搭建黄石市穆斯林对外交流交往的平台,2015年7月,黄石市伊斯兰教协会成立,并推选出第一届市伊斯兰教协会领导班子,新班子成员年富力强,在穆斯林群众中有威望。当选会长答加娜既是省人大代表,也是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经省伊协推荐来黄石的阿訇年轻好学,精通汉、阿、维三语,以讲经的方式引导鄂东地区穆斯林群众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2014年,推荐清真寺阿訇马超参加了全省卧尔兹演讲比赛荣获一等奖,并作为湖北唯一代表参加全国卧尔兹演讲比赛获优秀奖。为解决阿訇生活困难每年安排1.8万元生活补贴。同年8月,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梁惠玲在黄石清真寺调研时,对阿訇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拓展创建内涵增强工作实效
近年来,黄石充分发挥清真寺作为创建活动阵地作用,不断拓展民族团结创建内涵,有力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创建工作活力,提升创建工作实效。
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在清真寺举办法规培训、政策宣讲,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不断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三个意识”“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引导穆斯林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引导阿訇在每周五以《主麻卧尔兹六十讲》为范本,为穆斯林进行双语讲解,弘扬伊斯兰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相契合的内容。“十一”前夕,指导清真寺举行升国旗仪式,激发广大穆斯林群众的爱国热情。
深入宣传伊斯兰教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通过清真寺举行“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节日活动,将伊斯兰文化、中道思想传递给每位穆斯林群众,教育引领广大穆斯林知历史、懂文化、明传统、遵习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按照“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八项创建标准,从文明、生态、规范、安全四个方面提升清真寺创建工作档次和品位,把清真寺打造成为黄石乃至鄂东南地区穆斯林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并被省民宗委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主动引导清真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清真寺开通微信公众号、QQ群、微博等新型网络媒体,凝聚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正能量,开展爱心救助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为两岁病危的穆斯林儿童筹集爱心救助款3979.95元,帮助湖北师范学院中文系尼日利亚留学生募捐学费,每年斋月看望慰问10位穆斯林老人等。
注重服务民生形成共建合力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进宗教场所”活动中,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合力,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外延和空间,呈现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
构建部门服务体系。司法部门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民政部门把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教育部门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就读,优先将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纳入奖(助)学金资助范围,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工作;房产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优先安排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范围;卫计部门建立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医疗救治机制;工商、城管部门对流动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员提供方便和优质服务,积极引导、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依法经营。职能部门的联动创建,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确保了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在清真寺所属的延安岭社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较为集中的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结合社区实际制作《少数民族服务指南》,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卡,公布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地址和服务内容等信息,在民族政策、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方面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尽快适应城市管理,融入城市生活。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主动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建立民宗、公安、国安、安监、民政、城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处置。三年来,清真寺管委会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讲亲情、讲友情、讲道理、讲法律的方式,有效化解各种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60余起,有力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湖北黄石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