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建议
2015-02-23朱培林
朱培林
(阿勒泰地区农机推广总站,新疆 阿勒泰 836500)
阿勒泰地区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建议
朱培林
(阿勒泰地区农机推广总站,新疆阿勒泰836500)
摘要:介绍了阿勒泰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目前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发展建议。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阿勒泰;现状;问题;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发展成为农民的必然选择。阿勒泰地区各县市近几年根据工作的需要,把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作为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组织构成新型农机服务体系的主体成分,正在成为提高农村牧区生产力、促进农牧业科技进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要力量。
1 阿勒泰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阿勒泰地区2014年底有农机专业合作社36家,其中阿勒泰市13个,青河县4个,富蕴县6个,福海县6个,布尔津县2个,哈巴河县3个,吉木乃县2个。入社成员755人,合作社农机具数量1 051台(架),其中拖拉机478台,收获机械67台。合作社资产总额17 743万元,服务面积8.67万hm2,年度总收入4 302万元。阿勒泰市通过农民带机、带资入社、土地流转等形式有机组合,主动与承包大户、种粮大户签订作业合同,采取标准化作业生产方式,实行“犁、种、收、销”一条龙服务,倍受农户欢迎;青河县组织本县农机大户组建了邦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专门针对阿魏灌区种植户2 000 hm2耕地进行农机统一作业服务,并统一签订合同、统一结账;布尔津县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补贴资金,支持合作社引进新型农机具,改善服务能力,对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合作社,县财政每年再奖励2万元,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富蕴县杜热乡组建了由农机推广站、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经营市场、农机托运部、农机检测及驾驶员考试基地“六位一体”农机综合服务中心。该乡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农机进行统一管理,对农牧民进行科学指导,为农机手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不但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农村分工分业,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土地的合理流转。地区从2013年起,每年从农机标准化建设资金中拿出35万元,扶持每县市一个农机合作社。通过农机合作社的运作实施,农机作业收入呈上升趋势,提高了农机户的年收入,农机作业量增加了20%以上,农机作业效率提高了10~15%,合作社社员收入增加10~15%。合作社在无形中促进了新技术和新机具的示范推广。2015年阿勒泰地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将采取优先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推广项目等方式来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求每个县(市)重点扶持壮大1个农机装备资产在300万元以上,服务面积达到1 333 hm2或者土地整合达到333 hm2以上的农机合作社,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农机局的考核责任书中。通过加以引导、重点扶持,来推进农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 存在的问题
农机合作社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既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又需要通过市场运作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我区农机合作社起步较晚,规模较小,由于多方面原因,仍存在许多问题,与先进地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1)农机合作组织内部管理松散和发展后劲不足。全区农机合作社组建主要靠几个农机大户联合形成,没有按照公司化运营,随意性很强,造成组织松散。合作社仅仅是工商注册挂上了牌子,只是形式上注册,成员较少参与管理,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形同虚设,多数合作社没建立财务制度,合作力量没能有效发挥,缺乏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组织化程度较低,运行效益差。注重短期效益,缺乏长远目标,从主观上严重制约了农机合作组织的正常发展。
(2)合作社规模较小。群众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缺乏认识,入社的积极性还不高。目前为止,本地区入社农机户为755人,只占农机户数的4.6%,拖拉机仅478余台,尚不足本地区农机保有量的2%。规模较小造成合作社服务成本上升,影响了合作社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
(3)合作社资金短缺,贷款融资比较困难。现在农业机械动辄几十万,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农机具占用资金较多。虽然国家有一定补贴,但是资金占用量还是比较大,绝大部分需要农民自筹。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必须要资金添置机具设备,而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只有两条,一是农户自筹资金,二是贷款,可是这两条渠道都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融资问题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急需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
(4)人才缺乏。目前,我区整体缺乏引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高素质型人才和具有较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成人员主要是农民,文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有限,有的合作社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办人没经过专业培训,管理素质较低,凝聚力较差,调度安排不得力,业务能力不强,加上对政策的不明确或外界信息渠道不畅通,极大地制约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 发展建议
(1)组建合作社时,应该因地制宜,不要盲目追求数量,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县或乡应重点引导和扶持至少一个条件较好的农机合作社,发挥好示范效益,吸引更多的农户主动加入农机合作社。推广典型是为了让其它农机合作组织有目标、有样板,因此各级农机部门应加大这方面的力度,不仅要在形式上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而且还要在政策上、措施上、信息上加大对典型的支持力度,使这些典型的制度更健全,运行更趋规范,经营更出效果,发展更有活力。
(2)加快土地流转。面对地块狭小,大型机械难施展,机械利用率低,作业效率不高,作业成本增加的实际,应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地引导农户和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在实行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将土地流转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两项工作统一起来,使原来的单户农民变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使广大农民与合作社成为利益共同体,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型农民,同时将流转的土地实行规模化种植,建立全程机械化示范区。
(3)农机合作社建设不应重点放在机库、机棚等设施建设上,应在优化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创新新型经营主体上下功夫。经营模式应多元化,引导合作社结合本地实际,以自身优势开展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自觉参与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或土地入股,订单服务、股份制合作等方式进行土地规模经营,成方连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合作社经营效益。
农机专业合作社将是未来农机经营的主要模式,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导力量。因此,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采用优先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推广项目等方式来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探索以发展农机合作社带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协调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帮助签订作业合同、调节纠纷、化解矛盾,以推动合作社稳步、健康的发展。政府对农机合作社的政策要在鼓励发展的基础上适当加以规划限制,均衡发展,这样才能推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收稿日期:2015-4-16
文章编号:1007-7782(2015)02-0039-02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B
doi:10.13620/j.cnki.issn1007-7782.2015.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