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刍议
2015-02-21徐颖彭波李燕
徐 颖 彭 波 李 燕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四川 成都 611137)
2007年5月,随着《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贷、助、奖、勤、减、免、补”为主的较为完善的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该体系是我国资助体系发展历程上一次重要的飞跃。总体体现出“四最”,即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投入最多、资助范围最广、资助力度最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的一项制度安排[1]。但各高校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思考。
一、贫困学生的资格认定有待完善
2012年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2年版)》,规定了经济贫困大学生的评定标准。但是由于各高校贫困学生实际情况、各地区经济具体差异、缺乏具体判定数据上的说明等情况,导致在具体评定过程中,对经济贫困学生的界定不明确。
1.学校与生源地共建贫困生动态电子信息库
利用现在的网络技术把贫困生的资料编成数据库,建立完善的贫困生信息资料中心,适时更新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的变化,尤其是在求学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2]。借鉴银行管理系统与网上学历认证的成功做法,学校与生源地共建贫困生电子信息库。内容主要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的户口所在地、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收入情况、家庭在当地的人均年收入、是否属于低保户等,该生所在高校的名称,所在高校当地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贫困生在校期间的基本情况,包括接受过哪些资助、缴纳学费情况、在校期间的各项表现以及校园卡的消费情况。生源地相关部门主要通过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如家访、民意调查等来深入了解。将符合学校贫困认定条件的、有经济困难的家庭人均收入等数据输入、上传,做到及时更新数据、动态管理,既要确保贫困生资料的准确性,又要确保贫困生资料的时效性。使得高校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只要进入这个网络系统,就可以共享这些贫困生的信息。通过此共享平台可以有效遏制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把国家和社会资助给最有需要的、真正的贫困生[3]。
2.在贫困生相关材料的认定上,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贫困证明的开具门槛较低,弄虚作假情况严重。如果今后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除了追究学生本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出具证明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保证贫困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与此同时,相关出具证明的负责人必须在贫困证明上签名并留下办公电话,这样有助于高校资助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跟踪,从而将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使“真贫困”学生受益,从根本上杜绝“伪贫困”的现象[3]。另外,生源地政府对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且设立多种投诉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开具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进行举报,以此加强证明材料的真实性[4]。
3.引入困难证件评定法
高校学生家庭处于长期贫困状态的主要原因包括家庭人员异动(如父母离异)、家庭人员病亡(如去世或患有重病)、家庭人员失业(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均失业)等。因此,如果学生符合现行资助政策的申请要求,其家庭经济困难基本是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从而上述原因均可以作为家庭经济调查的平行认定依据。相对于开具权限较低的《调查表》,由民政或其他部门开具的能够证明上述情况的《特困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烈士家属证》等办理权限相对较高,从而伪造难度较大。《特困证》、《残疾证》等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而言是已经具有的或容易办理的,但对于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则是难以获得的。因此,要求学生在申请贫困资助时除了出具证明其家庭目前处于经济困难状态的《调查表》外,还要求其出具相关的平行证件或证明,就能够将贫困状态与致贫原因相结合,显著提高非贫困生伪造成本的同时不增加贫困学生的证明成本,有效地对贫困学生与非贫困学生进行分流[5]。如父母重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用药清单及发票等,父母下岗需提供下岗证,多子女上学需提供学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等[6]。
4.建立健全贫困生认定制度
高校应尽快制定本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管理细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认定程序。首先要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离制度,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员工具有监督权,并保持“三权分离”,其中特别应发挥师生员工的监督职能。其次要建立贫困生认定归口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归口管理部门,强化职责,提高监控和约束力,对出现的问题追究责任。最后,要建立贫困生信息公示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贫困生资助信息公示,做到评选透明化,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二是贫困生消费信息公示,要在贫困生获得资助后,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贫困生的消费情况,公布贫困生消费不合理的信息,这样可以有效制止与纠正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惩罚或取消贫困资助的措施,从而有利于贫困生的认定,还可以帮助贫困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7]。
5.对贫困生申报及认定工作实现网络化操作管理
学生自愿登陆系统平台,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家属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并签订诚信书,提交保存。对于是否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须经过管理员审核批准,申报者可登陆查询结果。高校每次奖助学金评定通知也在网络上发布,系统会根据类别和上传证明材料的赋分对每次申请生成统计表,将学生按贫困程度自动排序。软件可分为“自我申报”和“民主测名”模块。每次评选都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软件自动生成结果,不记名网上投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暗箱操作、不公平评选的情况出现[8]。
二、贫困学生的等级评定尚需规范
现阶段我国贫困生的助学金评选以及各高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都有等级制度,因此,对进入贫困生资料库的同学进行等级评定是必要的。
1.制定评议程序,优化评定结构、引入互评环节
贫困生认定过程中,无论是班级民主评议还是学院评定,都存在着程序上的不合理。因此,首先,评议小组成员的选择一方面要考虑其品性,比如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要具有代表性,例如班委、宿舍长、普通同学,还要有一名非班级同学如同专业同学加入,从一个相对客观的角度发表看法,以尽力保持公平;其次,学院的评定一般是由各年级辅导员完成,为尽量减少辅导员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的影响,可以引入互评环节,邀请其他辅导员老师作为主持,各班级派出代表进行互评,由各班级代表根据申请同学提供的材料进行对比提问,这样可以保证横向上的条件统一。
2.以座谈、面谈的形式辨别真伪
评议小组在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如果仅凭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来辨别“真贫困”和“伪贫困”,显得有点草率,往往导致贫困认定不够客观,不够公正。笔者认为,应该增加资助人手,以座谈、面谈的形式,来辨别“真贫困”和“伪贫困”。即: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通过座谈、面谈的形式与申请人进行面对面的交谈,这样更能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的真实情况[3]。
3.贫困生数据量化评定表格
根据已有的贫困原因调查结果(生源地经济发展状况、父母原因、家庭其他社会成员原因、其他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设计表格基本框架,结合学生申请中涉及的其他原因,再次提取“量化条目”,根据当年学生家庭突发情况制定灵活的“量化条目”,结合学生在校的消费情况,细化“量化条目”[9]。
4.调查校园卡消费记录
根据学生在食堂就餐时的校园卡记录计算月平均伙食开销,这可以用来发现部分家庭困难但不愿向老师说明情况的同学,班主任和辅导员应重点观察,做好工作。同时,根据校内各种开放设施的划卡消费情况记录计算月平均开销,对于月开销较大的贫困生应深入了解情况,杜绝个别学生造假、虚报的情况。利用校园卡消费记录法,一方面可扩大资助对象的范围,提高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全面地掌握受助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找出问题贫困学生,更加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10]。
5.加强对贫困生资格的复查,拓宽学生监督信息反馈的渠道
加强对贫困生资格的复查,拓宽学生监督信息反馈的渠道对于贫困生资格的复查。认定小组对受资助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成绩以及日常表现进行复查,贫困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期间,凡是违反学校规定、学科成绩不合格、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甚至取消该学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4]。真正了解贫困生家庭经济条件和在校生活状况的是与其长期相处的同学。因此,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必须参考申请者同学的意见并依靠其监督,通过在院内网站或校园内设立监督信箱等方式提供畅通的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并定期对贫困生进行抽样调查,及时掌握贫困生的生活状况,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准确性[5]。
三、受助学生的育人工作有待加强
1.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
为提高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增强受助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应鼓励受助学生增进奉献意识。例如使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在特定时间内(如周末、课余、节日、假期等)根据需要和安排,参加面向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性质的有偿服务或社会活动并达到一定时限,同时将劳务报酬设定在较贫困生日均消费稍高的水平上。这种附带强制性有偿劳动的条款的贫困生资助,既在保障真正贫困生的基本利益之基础上使之形成自尊、自立的精神信念,又让大量家庭贫困程度较轻或不贫困甚至家境富裕的学生因不愿承担相关义务与工作而放弃申请贫困助学金[5]。
2.设立受助公益服务机制
让学生把自己的受助与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让学生明白饮水思源、回报社会的道理,同时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例如,学院可以成立了受助学生组成的大学生公益服务总队,根据学生专业特点,组织学生从事不同性质的公益活动,如到医院、孤儿院、社区等,引导学生通过有效实际的行动回报社会、服务社会。这些活动让贫困生看到了自己身上的闪光点,更多体会到成功的快乐,消除自卑心理,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集体活动中消除贫困生的自我封闭的心理,增强主动交往意识,改善人际关系,走出因贫困给他们带来的阴影,从而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11]。
3.加强受助学生诚信教育
学校要引导学生诚信还贷,并可邀请贷款机构的专家进行贷款诚信知识讲座。贷款毕业生在网上进行毕业申请确认时可印发《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详细讲解还款的重要性、各县(区)资助中心的联系电话,给每位贷款毕业生发放还款指南。在毕业生返校期间做好诚信主题班会活动,学校可通过校宣传栏进行宣传,树立诚信还贷的大版海报进行报道,团委广播站进行贷款知识定时讲解。学校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传递正能量:如微博群、微信群、人人网、飞信群、QQ群等多方面的力量共同帮助贫困学生。饮水思源、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高校积极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培养贫困生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意识和个人信用观念,使受助学生不仅在学校懂得感恩,在毕业后也要对社会、对生活懂得感恩和保持诚信。
4.加强受助学生感恩教育
在学校设立“感恩日”,以“感恩教育”为主题,通过主题班会、观看感恩影片、评选“感恩之星”,举办“感恩活动周”、“感恩宣传月”、“感恩征文”,进行演讲赛、辩论赛等自我启发式活动,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展板、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使贫困生真正参与到感恩教育的实践活动中来,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感恩的意义[11]。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课堂教学是向大学生传授感恩知识"培养感恩意识的一个主要阵地,充分利用“两课”(马克思主义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学,把感恩教育有机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通过典型事例教育学生要凡事心存感激,从而激发学生认真学习的动力,进而感激老师的教育,感激同学的帮助,感激社会的给予,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10]。
5.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带动贫困生树立感恩意识
通过“公益之星”等评选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用“真人真事”感动学生、教育学生、激励学生、引导和带动学生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学生的公益意识逐步增强使越来越多的学生自觉参与到公益事业中,为社会奉献爱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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